本研究评价体系从体现配送企业服务水平的6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在优化药品供应链的同时,强调服务质量的提升。
近年来,随着国家及地方带量采购与药品采购“两票制”的执行,医疗机构对于药品配送企业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包括带量采购品种到货及时率、足量率、回款及时性、“两票制”药品全覆盖等。但是,目前尚无统一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规范。因此,建立一种能够量化的药品配送企业行为评价标准,对于更好地执行带量采购等药品政策十分必要。本研究以某院药品配送企业为研究对象,建立药品配送企业评价体系,比较评价体系应用前后的配送服务质量,旨在规范配送企业经营和药品配送行为,扎实推进各项药品政策的实施。
#1、研究方法
通过文献研究拟定初始指标,经三轮专家咨询构建包含首营资料、配送情况、入库验收、解决问题效率、紧急事件处理、发票配合6个项目20个指标的带量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评价体系(表1)。对参与带量采购的10家配送企业2021年的配送行为进行评价。应用《带量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评价体系(试行稿)》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为试行期(不告知配送企业),在7月初向10家药品配送企业公示第一、二季度具体得分情况,第三季度结束后再次打分,第四季度按照第三季度扣分情况实施干预措施。评价为扣分制度,初始总分为100分,考核周期内累计得分为最终得分。采用SPSS 21.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2、结果与分析
配送企业考核结果:2021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考核结果中,10家配送企业均有扣分。在6个评价项目(一级指标)中,扣分最多的是“首营资料”项(31分),这符合日常工作实际。对于首营资料的准备,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的业务人员普遍存在认知不足、收集困难等问题,且其无法判断资质是否合格有效,造成该院花费大量精力在首营资料收集上。
干预及效果:2021年7月初,该院向配送企业公布《带量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评价体系(试行稿)》及第一、二季度得分情况。2021年10月初,对第三季度企业配送行为进行考核。结果发现,10家配送企业知晓评价内容后,第三季度总体扣分明显减少,尤其是带量采购药品配送的及时性和足量率显著提高,带量采购药品的平台订单响应性和发票信息的准确性显著提升,问题解决效率和紧急事件处理能力得到有效改善。但是,首营资料仍是最高扣分项。
第四季度实施干预措施,具体为:(1)6个月合计扣分超过15分的配送企业,本季度药品回款时间延后一个月,同时不作为本季度新药、药品变更或带量采购药品的候选配送企业;(2)6个月合计扣分超过5分但未超过15分的配送企业,本季度的药品回款时间延后一个月。
比较上半年和下半年配送企业的得分结果显示,10家配送企业2021年上半年的平均扣分为(10.1±5.2)分,下半年的平均扣分为(5.8±3.2)分,下半年的扣分显著少于上半年(P=0.04<0.05)。通过实施带量采购药品配送企业评价及干预,10家配送企业的物流、结算行为均有显著改善。
#3、结论
本研究评价体系从体现配送企业服务水平的6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在优化药品供应链的同时,强调服务质量的提升。该体系以扣分的方式,对配送企业进行排序并指出配送服务不足之处,有利于配送企业有的放矢整改。因此,本研究的评价体系对于提高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还需在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供应以及医疗机构带量采购指标完成等方面持续改进。
作者:重庆市妇幼保健院 王家玉等
文章刊期:2023年第7期
图文编辑:黄海凤、邵若彬
审核发布: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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