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
清洁切口:
外科手术切口为人体的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例如:颈部手术、乳腺手术等等。
清洁切口感染:
无植入物手术后30天内、有植入物手术后1年内发生的手术部位感染。包括表浅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器官腔隙感染等3类。
各项相关指标要求:
手术切口感染率要求 ≤1.5%(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版)要求)
预防用药率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中要求三级综合医院、二级综合医院、儿童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口腔医院、肿瘤医院、精神病医院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药物。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机合理率要求100%。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疗程≤24小时的百分率未做明确要求。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合理率未做明确要求。
预防用药原则:(2015指导原则)
I类切口原则上不预防用药,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用药时间: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
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
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心脏手术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预防用药品种选择:
一、普通外科手术
二、五官科
三、神经外科常见手术
四、妇科常见手术
五、骨科常见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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