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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紧急公告:这些人请主动申报

2023-08-23 09:14

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21日,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00号(关于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的公告)  

自2022年5月以来,猴痘疫情持续在全球多个区域广泛流行,截至目前,已有113个国家(地区)报告了89000多例猴痘确诊病例,包含152例死亡病例。近期,欧洲、美洲和西太平洋区域猴痘疫情呈上升趋势。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保护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的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寒战、头痛、嗜睡、乏力、背部疼痛、肌痛、淋巴结肿大、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卫生检疫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二、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有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航空器、船舶、集装箱、货物,应按规定程序接受卫生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8月21日

61811692746058254

撰写 | 海关总署网站

校稿 | Gddra 

编审 | Hide / Blue sea

编辑  设计 |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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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检疫法,猴痘,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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