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甲专家反对污名化学术会议!刚刚,卫健委表态支持合规开会
来源:卫健委官网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对于近期行业关注的医药反腐问题进行了官方表态。
在问答中,国家卫健委明确表示,医药行业的学术会议是学术交流、经验分享、促进医药技术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开展的学术会议和正常医学活动是要大力支持、积极鼓励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无中生有、编造虚假学术会议的名头,进行违法违规利益输送,或者违规将学术会议赞助费私分的不法行为。
来源:卫健委官网
事实上,近日认证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孙宁玲教授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成为行业传播热点。在该文中,孙宁玲表示, 她坚决拥护医疗反腐,但反对一概污名化学术会议!反对一概污名化专家讲课的意义!反对一概污名化企业的学术推广行为!
来源:国务院官网
此外,中央宣 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通 知表示, 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
同时,媒体对医药反腐的报道开始更多深入挖掘,第一财经报道称,他们采访多名医生表示,每天工作超10小时,连轴转是常态,更有医生在社交媒体上发言表示,很多医生的工作时间是8-12-6(每天早上8点到夜里12点,一周6天),996根本不算什么。等熬到了副高级别,专家门诊40元,普通门诊25元,现在理个发都要50-100元。极少的贪腐真的代表不了辛苦的医生群体。
01、大三甲医疗专家:反对一概污名化企业学术推广行为
孙宁玲表示,近期公众媒体和自媒体轰轰烈烈的进行着医疗反腐的宣传,把医疗领域说得一塌糊涂,似乎医生们都失去了医疗道德,给患者开好药,用进口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治疗是为了拿回扣,事事都在侵害群众利益。使得医疗行业人人自危,形成患者对医生不信任感增加。
医疗行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有蛀虫,都有既得利益者,看到有的院长利用权力贪污巨款,看到有的医院重要部门借助权利高价购买设备吃回扣数千万,感到很痛心,真是医学界的耻辱,在医疗行业出现这种事真是事可忍孰不可忍,必须法办严办。
学术会议是医生们医疗信息交流、新知识传播、疑难医学问题商讨的平台,是促进医生技能提高的重要一部分。政府不出资,那就只有医学学会和协会平台在企业赞助下开展这些学术活动。
她认为,医学进步与知识交流紧密相联,但是不能因为反腐而影响正常的行业行为。
反对一概污名化学术会议!反对一概污名化专家讲课的意义!反对一概污名化企业的学术推广行为!因为医学进步的历史与这些分不开了!
来源:今日头条
02、10部门,鼓励合规合法论坛开展
受医药反腐活动的影响,不少学术会议发布暂停公告。近日,10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为论坛活动举办指明了方向。
该通知指出,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应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论坛主题内容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论坛活动的,要加强对合作单位资质、能力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得只挂名、不参与管理,不得与非法主体合作开展活动。
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论坛活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通知原文:
近年来,论坛活动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假冒官方机构、正规组织举办“山寨”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违规收费借机敛财,随意冠以高规格名号,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等问题,造成了经济社会资源的浪费,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进一步打击整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论坛活动管理,现就各类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年会以及其他具有论坛性质的会议活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导向。
举办论坛活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办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活动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活动全过程管理,确保论坛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着力提升论坛活动质量,充分发挥论坛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论坛活动举办主体、名称和内容。
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社会主体,应经依法登记、具有合法身份。未经合法登记的企业及社会组织或无实际承办主体不得面向社会公开举办论坛活动。论坛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打击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面向社会公开举办的论坛活动、“山寨”论坛活动、以论坛活动名义进行诈骗敛财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依法打击涉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论坛活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民政部门严厉打击整治举办论坛活动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在举办论坛活动中存在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社会组织。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对借举办论坛活动违规设奖颁奖的,采取叫停活动、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措施。
四、规范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
社会组织举办论坛活动应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论坛主题内容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论坛活动的,要加强对合作单位资质、能力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得只挂名、不参与管理,不得与非法主体合作开展活动。
五、规范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
除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论坛活动外,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省部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举办新的论坛活动应报党中央、国务院审批;各省(区、市)党委、政府负责审批本地区省级以下地区、部门和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负责审批所属机关、直属单位举办的论坛活动。分级分类建立论坛活动保留清单,对清单范围内的论坛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各级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原则上不再举办保留清单以外的论坛活动。确有必要新增的,应从严审核论证,按程序报批后纳入清单管理。党政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论坛活动的审批实行总量控制、严控规模、厉行节约、注重实效等原则,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出席论坛活动。涉外论坛活动按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规范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其他领导干部及重要外宾出席论坛活动。
六、鼓励支持合法合规论坛活动开展。
对于组织规范、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力大的论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应通过加强宣传推介、提供业务指导、给予表扬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品牌论坛活动,助推论坛活动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七、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和行业监管职责。
论坛活动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论坛活动的全过程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要加强对所属单位举办论坛活动的规范管理,各省(区、市)论坛活动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论坛活动的属地管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地区各类主体举办论坛活动的规范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论坛活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八、加强对场地提供主体的规范管理。
论坛活动场地的主体不得为违法违规论坛活动提供便利,在签订合同、提供服务前,要对论坛活动举办主体的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为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提供论坛活动场地。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九、规范媒体平台对论坛活动的宣传推广。
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公众账号不得对违法违规论坛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或为其刊登广告、提供传播渠道;要对论坛活动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不得不实宣传、夸大宣传。
十、加强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
对于违法违规举办论坛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主体,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相关主管部门要将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各相关部门要促进信息共享,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论坛活动及举办主体予以重点监管。畅通举报投诉途径,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违法违规论坛活动,鼓励合规论坛举办主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统筹协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上下联动的要求,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推动论坛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中央外办外交部教育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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