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医生可来内地行医,一地发布新规
8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下称《执业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注册办法》正式实施,允许澳门医生前往珠海横琴地区执业。
来源:澳门中联办/横琴发布
编辑:太白
8月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管理规定》(下称《执业规定》)及配套规范性文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医疗人员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办法》)正式实施。
图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新法实施首日上午,4名澳门医疗人员率先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卫生健康处提交执业注册申请,执业类别涵盖 医生(妇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和中医生 。
图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
《执业规定》经珠海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法规允许符合条件的澳门15类医疗人员在澳门从事相关执业活动满 2 年后,经注册并取得执业证书,便可在合作区范围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15类列入澳门《医疗人员专业资格及执业注册制度》适用范围的医疗人员,主要包括医生、牙科医生、中医生、药剂师、中药师、护士、医务化验师、放射师、脊医、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语言治疗师、心理治疗师、营养师、药房技术助理等; 配套规范性文件《注册办法》具体明确澳门医疗人员在合作区执业注册申请流程、申请材料、开办中医诊所及监督管理等内容,确保法规落实落细。
数据来源:澳门统计暨普查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可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获发《澳门医疗人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业证书》,并可在合作区提供与其澳门资格认可证书相符的医疗服务。“注册申请材料受理过程非常方便快捷,而且所需材料也较以往简化不少。”澳仕医疗中心中医生梁伟衡表示,两地日趋便利的交通环境,为他创造了兼顾两地行医的条件,同时新法规有效衔接了澳门法律法规,也为其提供了与内地医疗人员交流学习的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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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澳门中联办/横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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