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根商业保险转型难,富德生命方力发出灵魂三问: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不够清晰
注:本文系根据方力在第八届国际保险节暨IMA保险名家2023年年度大会上的演讲速记整理而成,未经本人确认。
编者按
今日,第八届国际保险节暨IMA保险名家2023年年度大会上,富德生命人寿董事长方力发表题为《价值重塑的难点与面向未来的增长点——对中国寿险业的“三问”》的演讲,就人身险业发展提出三大问题,颇值得深思:
一问,商业保险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清晰吗?
二问,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了吗?
三问,行业对资本还有吸引力吗?
三个问题的内在逻辑在于:保障体系定位(一问)是框架和根本,政策定位不清,商业保险作用难以发挥(二问);商业保险优势难以发挥,既影响行业定位,也降低了资本吸引力(三问)。
保险业的功能和作用为什么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实背后一直有一个“有为才能有位”,还是“有位才能有为”的辩证讨论:能力和责任的互相依存。保险业确实有过一段“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时期,但这几年的回归保障和本源也是有切实行动的,尤其在当下越来越严峻的老龄化挑战中,在明晰商保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政策定位后,保险业各家市场主体应该勇担责任,积极作为,坚定转型,练好内功,主动融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局。而这也是方力在“三问”之后的“三呼吁”中的核心表达。
发言最后,方力也提及对中小险企发展状况的关注。必须要承认,近年来中小险企生存境遇堪忧,甚至有人直言现在处于“躺平等死,不躺找死”的两难决策,这更加考验各市场主体的经营抉择。但正如一句网络语言:躺平有理,奋斗万岁!如何促进积极自救值得思考。
以下就是方力演讲实录:
尊敬的各位来宾,下午好!
很高兴再次参加国际保险节。不仅见到了很多老朋友,上午又聆听到国内知名企业家、科学家和前监管领导的真知灼见,从“世界变局与中国经济的‘危’与‘机’”到“面向未来的生存思考和发展基石”,从“生命科学的认知极限” 到“数字经济的创新战略与路径选择”,让我深切感受到,面向未来才是人类的使命,也只有充满信心地面向未来,我们才能真正有未来。现在正在进行的“高管传音”环节,聚焦在行业一些根本性难点、焦点问题上。我想这也是为了探索寿险业发展的方向,面向更好未来吧。
大会分配给我的命题作文是“价值重塑的难点和面向未来的增长点”,给我出了个“难题”。受个人能力和认知水平所限,我给不出什么高见,思来想去,索性就把我的思考过程,也就是对中国寿险业的“三问”诚实地展露给大家,权且当作可以引发大家思考和实践、面向未来的“增长点”吧。
01、第一问:商业保险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定位清晰吗?
我所理解的定位是对边界的界定,定位决定事物所处的位置和所拥有的广度。因此,我觉得商业保险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如何定位,是行业价值重塑的核心问题,从根本上决定了行业发展的价值空间。
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生相伴,有着很强的此消彼长的关系。既然我们参加的是国际保险节,那么我们就放眼国际保险市场看一看。国际上有两种不同关系的典型:
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保险对社保是替代型的关系。美国的社会医保覆盖率不足40%,商业医疗保险支出占国家医疗卫生费用总支出的36%;养老保障体系中第二、第三支柱很发达,其中第三支柱规模占比接近40%,覆盖了37%左右的美国家庭。
二是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商业保险对社保是补充型的关系。这两个国家的强制性社会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100%。因此,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空间有限,主要是为高收入人群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医疗保险服务。
在养老保障体系方面,德国和日本均以第一支柱为主,但由于老龄化导致的养老金负担日益加重,他们在本世纪初都进行了个人养老金改革,通过税收优惠等多项政策促进了第三支柱的发展。第三支柱规模占比分别提升至31%和8%(日本之所以较低,有研究认为是因其老龄化速度快,养老金改革滞后,错过了时间窗口)。
从美德日等发达保险市场的特征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社保体系的定位和水平,总体上决定了商业保险能够有多大市场空间,而国家是否在税收、产业融合及投资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则对商业保险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我国的社保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广覆盖、低保障”为主要特征,与德国、日本的社保制度更为类似,留给商业保险的空间应该主要在更高层次保险需求的供给上。
在谈及商业保险和社保关系时,长期以来行业内有一句耳熟能详的话:“商业保险是社保的有益补充”,但我不想在这个笼统的概念和简单论调上止步,而是追根溯源,把我国历史上关于商业保险的政策定位做了梳理。在此,向大家汇报一下:
从党中央文件看,自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来,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首次出现商业保险的字眼。
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是“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并且首次提出要“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定党之大计、议国之大策的决策会议,可以看出党中央关于商业保险的提法在变化。
从国务院的重要文件看,2006年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著名的“国十条”,指出保险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8年后,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也被称为“新国十条”,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
去年被称为“个人养老金元年”。万众企盼的《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出台,将商业养老保险与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一起纳入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商业保险增加了诸多同台竞技者,定位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
02、第二问: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了吗?
记得我在原保监会工作时,监管机构、专家学者和业界曾对保险业的功能作用开展大讨论,形成了高度共识并被写入2006年的“国十条”: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过去十年间,保险行业确实为全社会提供了重要的保险保障,保险赔付支出从2012年至2021年增长了2.3倍,健康险赔付从298亿元增长到4029亿元,赔付金额占卫生总费用比重从不足1%增长到5%。承办的大病保险业务覆盖超过12.2亿城乡居民,累计赔付超过6000万人次。2016年至2022年,保险业连续7年的赔付支出均超过万亿元,过去两年更是每年超过1.5万亿元。但是,距离“新国十条”确立的三项主要发展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前两项目标难以量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从可以量化的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两个核心指标看,2020年我国保险深度4.45%,随后两年连续下降,2022年是3.88%,为近七年来最低;2020年我国保险密度3233元/人,2022年,我国保险密度为3326元/人,略有增加。和“新国十条”的规划目标比,两个指标都没有达标。而2022年全球保险深度为6.6%,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保持在10%以上,保险密度为1107美元/人。
经常看到一些研究报告的结论说,如此巨大的差距意味着我们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我认为如果抛开行业定位、政策和发展环境因素做简单的推演,其实毫无意义,甚至可以说是盲目乐观、自欺欺人。
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边界不清会带来思想和行动的混乱,鸠占鹊巢的现象也会时有发生。
众所周知,在地方政府参与或主导下,定制型补充医疗保险“惠民保”得到快速发展。2022年保费收入达180亿元,有预测到2025年,保费将达到500亿元,大有对百万医疗等商业健康险的取代之势。但是,由于“惠民保”社、商边界的模糊,一方面非强制,可自愿购买;另一方面又强调社会公平,采取统一费率进行代际(或不同风险体)补偿,逆选择风险加剧,部分地区参保率已出现下滑,甚至一些地方赔付率未达预期时要求保险公司二次报销,这些都属于违背市场规律的歪操作。
不可否认,“惠民保”在短期内确实为老百姓提供了极具性价比的保障产品,但其发展的可持续性有待评估。同时“惠民保”形成的替代效应,也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商业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发展空间,一定程度上迫使许多公司将销售的重心向理财类产品转移,不得不背离转型发展、回归本源的初心。
再看我们大家熟悉的“养老金融”。2013年被认为是养老产业发展元年,这一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一些银行机构提出了“养老金融”的概念。自此,银行开始销售名称里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2021年8月底,原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试点以来银行销售的主流产品依然是中短期(最长五年)养老理财。
然而,养老金融本应提供对养老生活的长期财务保障,“长期缴纳”“终身领取”应该是其独有的特征和养老服务承诺。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保险理论原理来看,商业保险由于具有风险管理和长期资金运用的独特优势,可以在提供全生命周期养老金规划管理、养老金积累安全性保证的个人养老金产品和服务上独领风骚。但目前来看,商业保险的参与度却十分有限。
我想请大家关注的是以下内容: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虽“一支独大”但在职职工参保率也仅79.93%,第二、三支柱参与度严重不足。2020年末第三支柱养老金储备不足600亿元,占比仅0.5%。
2022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城市和地区先行实施,当年度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在三支柱养老金中占比微乎其微。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作为第三支柱的组成部分,2021年底仅5万多人参保。
我国第三支柱资产占养老金体系资产仅1.55%,美国约为39.05%。中国养老金体系资产占GDP的9.59%,远低于其他多数国家(美国占GDP的183.39%)。
在上一次国际保险节大会的发言中,我曾谈到过去四十年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回归保险本源、找回行业初心的转型历史。保险业的初心就是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虽然行业不乏回归初心的强烈意愿,探索的脚步也从未停止,但这条路走得并不顺利。由于始终缺乏清晰的发展边界界定,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支持,行业多年来一直没有真正建立起独特的生态位和核心竞争力,也没有发挥出风险管理技术、专业化服务以及长期资产负债管理等优势。
比如,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领域也是如此。我曾看到一位人大代表“关于明确政策允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提案,是这样写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虽有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但依然面临着具体制度依据不明确、统筹层级低导致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资金筹集与支付不平衡、对新诊疗技术新药品覆盖有限等诸多困难,影响了职工现有医疗保障水平,也未能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化风险分散机制和服务能力。
03、第三问:行业对资本还有吸引力吗?
资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项基本要素,是企业创建、生存和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推动经济增长和行业发展的关键力量。对于保险业而言,资本尤其重要,更为关键。
资本监管是保险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有28条保险监管核心原则(ICPs),其中第23条规定:“监管机构要求保险公司符合有关偿付能力的规定。这些规定包括资本充足及资本所采取的合适的形式,以保证保险公司有能力承受不可预见的重大损失。”资本金是保险公司开展新业务和应对风险损失的经济基础,因而确保资本充足是保险公司资本管理和经营发展的基本目标。
根据我的观察,近些年来,保险业资本补充能力日益下降,一个表现就是: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的意愿明显降低,外部资本供给明显减少。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2018年至2020年,行业外部资本补充金额(增资、发债)稳定在800亿元以上,但2021年补充金额不足2020年的七成,增资金额从2018年的449.08 亿元降至2021年的178.55亿元;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的金额也由2020年的780亿元降至2022年的211.5亿元,发债成本也在升高。
另外,据统计,2022年有11家险企股权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11家险企股权登上司法拍卖平台,其中不少股权拍卖均遭流拍。非上市保险公司牌照热度降低,非上市寿险公司股权转让的平均PB倍数,由2012年6.04下降至2021年的1.79,部分保险公司股权转让困难。
资本补充能力下降的另一个表现是:保险公司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弱化。一般而言,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通过利润留存和积累保单未来盈余实现。多数中小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下降,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73家人身险公司中,综合投资收益率中位数为2.02%,最高仅4.43%,最低则为-9.79%(总投资收益率中位数为4.04%,最高5.77%,最低-8.17%);其中有34家亏损,亏损总额超234亿元。
去年实施的“偿二代”二期规则对行业的资本补充能力进一步加压。由于保单未来盈余确认规则发生重大调整,2022年1季末,73家人身险公司核心资本合计较上一季度末下降近1.52万亿元。行业资本要求大幅提升,资本回报率明显下降。
另外,偿二代二期规则下,权益类资产的最低资本需求显著提升(未上市股权因子提高为一期的1.46倍,合营联营企业因子提高为2.73倍,子公司因子提高10倍,顶格设定为100%),还新增了不动产、权益等集中度资本要求,这对前期因历史原因造成权益和不动产类投资占比较高的公司形成了精准打击。
以上是我提出的关于行业发展的三个问题,既是问大家,也是问自己。三个问题既独立又高度关联,每一个问题都是一个大的课题和难题。保障体系定位(一问)是框架和根本,政策定位不清,商业保险作用难以发挥(二问);商业保险优势难以发挥,既影响行业定位,也降低了资本吸引力(三问)。作为一名从业者,怀着对这份事业的热爱,也深感肩头的责任,很想利用这个机会发出以下呼吁:
一是明晰商保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政策定位。请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充分重视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位问题。在构建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做好顶层设计,清晰界定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边界,以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功能作用和独特优势;建立完善配套制度,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建设和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出台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的税收优惠,以及支持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一系列政策,以有效应对我国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
二是完善促进行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监管政策。如修订偿二代二期保单未来盈余的确认规则,减轻保险公司内源性补充资本的压力;研究制定相关规则,合理降低养老保险业务的资本要求和压力;鼓励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险责任互换、鼓励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并参与养老、医疗领域的社会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行业积极服务社会保障体系大局。
三是各家市场主体积极作为、坚定转型,练好内功,主动融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局。在转型发展道路上,中小保险公司面临的压力更大,参与保障体系建设的挑战更大,寻求资本投入防范处置风险的难度更大。
由于我来自中小寿险公司,想借此机会为中小公司多说几句话,希望在制定监管政策时公平对待中小公司,允许他们参与互联网保险、税优健康险、税延养老险等业务(当前有些政策对中小公司发展非常不利,甚至可以说有所歧视,上述业务均要求偿付能力充足率120%以上,动辄净资产或者偿付能力溢额超30亿元)。
同时希望各方实事求是分析中小公司的历史问题及其成因,善待中小公司自强不息的积极力量,“一司一策”,分类监管,在风险化解中,减少社会救助成本,避免“一刀切”和“乱棍打死”。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解决资产负债的错配问题,推动公司实现转型升级。
保险公司,无论规模大小、国有民营,都在行业发展这艘大船上,只有中小保险公司转型成功,行业巨轮才能真正获得社会认可,并行稳致远,也才能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至上”的根本要求。
各位来宾,刚刚我提的“三个问题”和“三个呼吁”,只是我的一些粗浅思考,抛砖引玉,希望能引发大家的思考、研讨。
最后,衷心地希望,在座的每一位都能成为行业价值探索道路上的点灯人,一起点亮心中的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
谢谢大家!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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