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通过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管理方式,将专科能力建设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是医院建设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重要基础,对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保障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今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进一步夯实基础专科和平台专科的能力基础,在部分发病率高且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的专病诊疗模式和学科组织形式上有创新性突破,建设一批特色临床专科,为患者提供一站式、全流程诊疗服务。
临床专科要满足县域百姓需要《意见》指出行政部门要发挥专科能力建设主导作用,要求科学制定区域规划,优化临床专科布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全面梳理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专科的发展情况,根据本地区人口数量、疾病谱、地域特点、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等科学制定区域规划,统筹医疗机构间的临床专科建设。《健康县域传播平台》注意到《意见》要求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特别是三级综合医院和县医院围绕人民群众需求高、就诊量大的临床专科加强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就诊需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三级医疗机构确定优先建设发展的方向,在辖区内构建系统连续、功能互补的临床专科群,在避免重复建设和投入的同时,形成覆盖本辖区疾病谱主要疾病和重大疾病的三级医院临床专科服务网。医疗服务与县域医共体相结合为了进一步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意见》要求医疗机构在加强专科能力建设的过程中要坚持支持基层、帮扶基层的导向。通过培养培训人才、远程医疗、下沉人才、开展巡诊等各种方式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提高水平。此外,《意见》主张通过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管理方式,将专科能力建设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优化临床专科建设与管理模式也是当前工作的重点。想要进一步完善临床专科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医疗机构必须要充分发挥专科内多学科融合的优势,培育临床专科技术特色,促进技术创新发展。按照院科两级责任制的要求,将专科作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单元,健全专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培育专科特色文化。并通过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等管理方式,将专科能力建设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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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帅
审核: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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