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7月9日,浙江温州,医院周末窗口开放少致排长队,一男子大骂工作人员“你算什么东西”!视频瞬间在医疗圈火了。
让我们愤怒的是:
第一,大家都在安静排队,就他在那像只狗一样的狂吠,自己不去排队,反而还要给大家带节奏,其实这种人最自私,其中他还狂言道:“你们是不是人啊”,“凭什么这么多人排队”、“是这些人养活着你”。
已经涉及到人身攻击,凭什么这么多人排队?谁让你自己生病?按这个狗屁逻辑,那你预约专家门诊1个月才轮到,你是不是还要去骂专家,骂专家是不是人?让这么多人不能及时看上病,凭什么让这么多人预约不上?
第二,从环境看,姑娘应该药师,一般医院药房窗口多是药师坐镇,患者排队长取药速度慢,不能怪她啊,因为得药房里面的人员负责统一拿药打包送到前台;首先人与人是互相尊重的,窗口少工作人员少,这些你得去找院领导啊,把气撒在小姑娘身上算什么?他说“你们没有亲人啊”,那反问你有没有爹妈子女?你骂她的时候有想到她是谁的子女,谁的妈妈?就这样被贱骂?你把骂的人当亲人了么?既然没把医护人员当亲人,凭什么让医护人员把你当亲人?
视频内容如下:
这一次,好在网友们是理解的,也一边倒的支持医师这一边,纷纷留言力挺,安慰这位委屈的小姑娘。总结大致意思如下:
1.你们要骂就院长,他们也是打工的;这种人就是欺软怕硬的,有本事冲院长来,何必欺负人家小姑娘。
2.人家只是工作人员,你向人吼什么!力量用错地方了,小姐姐好脾气!
3.说实在话,这个叫的大声的实在不是人,人家姑娘是个打工仔,凭什么大声大叫。还问人家凭什么?你凭什么在这里大声说话?
4.吃谁的饭,也不是吃你的饭。你贡献了多少?什么叫你养活着他们?不是他们,你活着都是问题。
5.一个勤勤恳恳在上班中的护士居然被骂算什么东西,那你又算什么东西?凭什么骂她,她正在努力服务中,并没有看着你们不管。
6.结算岗位人员少,是医院的工作安排;你休息,他们也需要休息;你凭什么出言不逊,破口骂人呢,她在这个世界,不是天生被人骂的,你是人,对方不是人吗?学会尊重,懂点人,最基本的礼仪。
其实这类事件医院每天都有发生,因为一些问题在医院吵闹,漫骂医护人员;其实我想说,骂的人越多,以后医护逃离一线的更多,国家多次发文尊医重卫,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该视频中护士抽泣蹦不住痛哭的那一刻,只有医护人员能懂其中的辛酸。我们牺牲陪伴家人时间,承受着巨大的临床工作压力,身心俱疲,一切为了病患,最后却被我们保护的人伤害。
曾经我们医护人员也被患者漫骂过,很多时候我们忍了;临床工作慢慢觉得,干临床,也不是会发几篇文章,考试考高分那么简单,你得情商高,会打交道,会圆滑处世,有背景可以调离或升职。相信多数人都很纯粹,只是一份工作,遵守规章制度办事,也许哪一天心真凉了也就离开这个行业了吧。
最后给大家普及一下,也许哪天真的崩不住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毕竟邪不胜正!
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它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
曾经历了4次审议,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布,最终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对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社会关系和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法作出明确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非法获取、利用、公开公民个人健康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46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其秩序。
第57条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第105条、第106条特别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场所秩序,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原创文章 ,禁止转载,参考资料:红星新闻、广州广播电视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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