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干货!临床科室如何应对DRG改革
在DRG/DIP如火如荼推进中,医院绩效改革的步伐有些“跌跌撞撞”。有医院继续沿用“收支结余按比例给科室”的分配模式,有的则干脆改为“结余的按比例给科室,超了就罚科室罚医生”……对于身处一线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来说,势必需要不短的时间来理清思路、调整节奏。
那么,临床科室该如何应对DRG改革?
一、理清思路
实施DRG付费制度后,临床科室所能获得的医保支付费用是DRG付费分组权重和费率的乘积。但实践中,医院的“DRG付费分组权重”还有一个“调整”,而调整的依据是各医院的资源消耗结构、疾病诊治难易程度和区域医保政策目标,最终获得的医保支付是当年DRG费率×各DRG调整后权重。
医保总收入=医保支付+患者自付,总支出包括诊断、治疗、手术、化验、检查、用药、耗材等费用。理论上讲,获得更多的医保支付和患者自付自然可以增加总收入,但实施DRG后,通过提升技术水平来争取更多的医保支付,尤其对县域医院来说,不是短时间可以实现的事情。而增加患者自付的占比,有违公立医院的公立属性,也因此,更多医院选择通过减少开支的方式来增加医保收入。
减少开支即降低成本,医院成本中,药品、耗材费用占很大比例。这样来看,降低药耗占比的重任就落在了临床科室和医务身上。
二、调整节奏
首先是摸清底子。
科室收治多少病种?准确分组?费用花到哪些地方了?能不能不花?从新技术、新服务、新价格、新规范四个角度去分析,最终找到控费的出路。
其次是找对法子。
尽可能将诊断写全,特别是其他诊断填写。在填写其他诊断时,先填写主要疾病并发症,后填写合并症;先填写病情较重的疾病后填写病情较轻的疾病;先填写已治疗的疾病,后填写未治疗的疾病。
下列情况应当写入其他诊断:入院前及住院期间与主要疾病相关的并发症;现病史中涉及的疾病和临床表现;住院期间新发生或新发现的疾病和异常所见;对本次住院诊治及预后有影响的既往疾病。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原诊疗计划未执行、且无其他治疗出院的,将影响原诊疗计划执行的原因(疾病或其他情况等)写入其他诊断。
对照诊疗规范改进服务流程,下决心降低成本;改进绩效考核办法有效调动积极性;合理分流病人门诊与住院。
最后是坚定路子
切忌简单粗暴降薪罚款;始终把患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做好同行协同,上下沟通,不要内卷;尽可能规范诊疗行为,避免违规被处罚;积极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
声明:以上图文整理自县域卫生,内容略有删减;作者:徐毓才。仅做行业信息传递、学术交流,如发现有侵犯您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