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材国采第四批传出,眼科+骨科两大类价格要联动
本文转自:智采科技(特别鸣谢)
根据意见稿(非官方),第四批国采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相关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以不低于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80%作为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的意向采购量。
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量和企业供应能力划分A、B竞价单元,企业以竞价单元申报价格,每一个竞价单元的所有产品仅允许有一个申报价。
一、中选规则
同竞价单元内以企业为单位开展竞价,不同竞价单元按基本相同的中选规则,通过价格竞争产生中选企业。
采用适当方式,平衡同一竞价单元内不同企业的中选产品价格差异,平衡同一产品类别内A、B竞价单元间的中选价格水平差异。
在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
二、量分配原则
中选产品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 根据排名先后梯度分配基础量。未分配的及未中选产品的意向采 购量作为剩余量,剩余量分配时,在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基础上, 对中选顺位靠前的企业予以倾斜,对中选顺位靠后的企业适当约束。
亮点
本次国采,相对之前三批国采,最大的亮点在于,在带量采购方案中加强了对“非中选产品”以及“未带量产品价格”的管理:
意见稿明确做好非中选产品挂网。采购周期内,未中选产品或新获批产品可参照同一产品类别最高中选价的一定比例形成合理价格,在各省挂网。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非中选产品,各省级采购平台应加以约束。
同时明确合理形成未带量产品价格。纳入本次集中采购但未带量的产品,将由天津市组织开展限价挂网、竞价挂网工作,其他省份参照联动。
耗材国采第四批相关产品清单
(信息来源:智采科技)
国采一批压一批,药品是一批接一批,耗材是一年一批,地方带量采一茬接一茬。
常态化、制度化是写在十四五的规划里的,别再问啥时候结束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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