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聘河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招聘8人/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63人/许昌市中心医院招聘医护101人
1、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招聘8人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河南省司法厅依法审批,依托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为母体单位成立的大型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实验室以及办公面积约2000平方米,毗邻河南省人民政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其地理位置优越,医疗设备先进,医疗技术雄厚,法医队伍较强,配备了先进的鉴定仪器和设备,拥有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气相色谱仪、3500基因测序仪、扩增仪2720等)和检查设备(CT机、磁共振、高端彩超诊断仪等)。并引进了主任法医师、教授、法医学硕士等高科技技术人才,目前法医鉴定人员配备二十余名。
内设四个法医类别:法医临床鉴定(医疗损害鉴定、因果关系鉴定、损伤程度鉴定、伤残鉴定、工伤认定、伤病关系鉴定、诈病、诈伤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尸体解剖、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法医物证鉴定(二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三联体亲子关系鉴定、个体识别)、法医毒物鉴定(乙醇检测、毒品检测)等四大类别的工作,是郑州首家医疗损害鉴定单位,可为全国政法机关及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公正的司法鉴定意见。
中心秉承“科学、客观、公正、独立、严谨”的司法鉴定准则,规范运行,精准操作,为各类诉讼案件提供客观科学的法律依据,确保司法公正,为河南鉴定事业做出贡献。
根据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岗位情况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8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2023年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体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行和救死扶伤的高度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和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至7月9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的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请认真填写,重复提交无效。
四、考试安排
中心将在2023年7月23日前短信通知考试相关事宜,如未接到通知则为资格审核不通过。
五、人员聘用及福利待遇
最终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上级及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医院地址:郑州市正光路民生路交叉口(东院区)
联系电话:0371-86632128 68620256
附件: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2023年招聘岗位一览表
2、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63人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新乡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新乡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创建于1936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康复和社区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3名。
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 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6号楼12楼1203室(人力资源部)。
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有效期内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各1份;
3、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进入聘用程序。
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是医院非编制人员,聘用合格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的全过程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监督电话:0373-3665020
咨询电话:0373-3665025
3、许昌市中心医院招聘医护101人
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建设发展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01、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02、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
03、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07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
04、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所需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是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人员;
4.2020年1月1日以来通过公开招聘进入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
05、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6月28日通过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许昌市中心医院微信订阅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先通过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时至7月12日24时
2.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请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3.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3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现场确认地点:许昌市中心医院鹿鸣湖院区C区一楼学术报告厅(西门)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打印),需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
③报名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未发放的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过期视为不合格);
④报名需要所有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过期视为不合格);
⑤专业技术资格证(2023届护理毕业生需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⑥医师执业证、规培证(或完成规培的证明);
⑦研究生报考岗位需提交专业方向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研究生处开具的证明材料);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论文、资格证书等相关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或证件材料;
⑨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如招聘岗位条件中不做要求的内容可不用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注意事项:
(1)报名资料填写不全、电子照片或报考岗位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改补充,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考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信息提交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妥善保管。
(3)报考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招聘条件,按照岗位编号准确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若因报考者提供材料不全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为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学历且具有副高职称(即岗位编号为01-53)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岗位要求学历层次为本科及以上(即岗位编号为54-69)的人员需参加笔试及面试,考试试题委派第三方考试机构出题。
1.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密切关注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许昌市中心医院订阅号发布的通知。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
医疗医技岗位(岗位编码54-62)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岗位(岗位编码63-65)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灭菌员、行管(岗位编码66-69)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官组成员对面试者当场进行量化评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加权。如有同一专业岗位设两个及以上面试考场,考生最终面试得分需采取加权平均法。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有违纪违规记录、不符合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许昌市中心医院官网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录用及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医院与新录用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待遇
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国家规定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06、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中心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许昌市卫健委人事科教与合作交流科、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许昌市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工作情况进行再监督。
咨询电话:0374-3353012 0374-3353626
监督电话:0374-3353021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许昌市中心医院
2023年6月28日
温馨提示:
许昌市中心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地点如图所示,院内沿途有路标指引,请各位应聘者参照指引到达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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