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广西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可享受参保地报销比例

2023
07/06

+
分享
评论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A-
A+

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以门诊就诊和出院时间为准。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惠民好消息来啦!!

2023年7月1日起 广西区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无需报备 可享受参保地同等报销比例 具体实施情况如何 快来一起看看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桂医保发[2023]22号文),自7月1日起,自治区内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实行自治区内异地就医“免备案”管理服务。

4501688255802876

1服务范围

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实行“免备案”管理服务。

2、政策待遇

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急)诊、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比例,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其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报销比例执行。

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时间以门诊就诊和出院时间为准。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未直接结算的,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内容来源:医疗保险管理科

编辑:蓝歆旻

校对:何梦莹

审核:蓝飞燕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本文由“健康号”用户上传、授权发布,以上内容(含文字、图片、视频)不代表健康界立场。“健康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有转载、侵权等任何问题,请联系健康界(jkh@hmkx.cn)处理。
关键词: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参保,备案,医药

人点赞

收藏

人收藏

打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我有话说

0条评论

0/500

评论字数超出限制

表情
评论

为你推荐

推荐课程


社群

  • 第九季擂台赛官方群 加入
  • 手术室精益管理联盟 加入
  • 健康界VIP专属优惠 加入
  • 健康界药学专业社群 加入
  • 医健企业伴飞计划 加入

精彩视频

您的申请提交成功

确定 取消
5秒后自动关闭

您已认证成功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忽略 去看看
×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

打赏

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

添加微信客服 快速领取解决方案 您还可以去留言您想解决的问题
去留言
立即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