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迎来医保信息共享,在支付方式、待遇限制上怎么调和?
医保同意与商保探索信息共享。商保发展要提速了,和目前的基本医保 DRG/DIP 以及公立医院自付比例限制怎么调和呢?
笔者感触:
医保与商保原来是两山相望,现在要从国道省道县级公路上渐次打通了,未来商保也可能村村通,不再仅仅是防贫险那么点狭隘。是共同富裕下的高质量发展的商业健康险。对此,医保足够开放,没什么好遮掩的。
回到上述具体问题,基本医保DRG/DIP是支付方式,医保待遇报销比例是待遇政策。商保看待这些中微观事务,过去是朦胧、模糊、虽然没有超视距,但少说辞、欠行动的。
商保迎来医保信息共享,数据运行、洞察分析的宙斯盾有了。打个比方,就相当于有了雷达、声呐,有了预警机和电子侦察机。加之本来就有的客户核保核赔信息、健康管理策略,各路能量汇到一起,快要爆炸了。
回到上述具体问题,商保在医保信息共享加持下,对支付方式、待遇运行的群体样本、个体样本,既能跳到其中看,也能超脱出来看。既能看数据,也能看要素,还能看行为。
商保继续要做的事情很简单,就是把数据、要素、行为的关系都尽量摆正。这里有一个以谁为本的重大问题讨论。在理念层面,医保是以人民为中心,商保是以用户为中心。事实果真如此么?
以商保为例,现实里大概有三种甚至四种“以谁为中心”:以用户为中心、以医疗利益为中心、以药企利益为中心、以医保利益为中心。
进一步地,这三四种“以谁为中心”不是单纯的对立关系,有时是很讲曲线救国的,一般总是条条大路通罗马,会有共建共赢的意外之喜。
具体举例:以用户为中心,就是简单地让用户自决么?不。商业健康险及支付端服务端合作伙伴可能会有专业意见辅助用户决策。现实中不同利益、观点都不断掺兑、调和,结果是千人千面。
对保司来说,要建立两层决策阶段。一层是经营,一层是运营,在这两层中又兼顾三四种“以谁为中心”、该怎么落地、该怎么迭代改善。
经营与运营之间,不总是相和的,有很多时候是相斥的,倒逼经营运营联合求变。在变化过程中,不同保司节奏不同、方向不同,该行业的差异化必然形成。但并不碎片,新价值具有凝聚力。
感谢吴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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