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日报|青海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采管理
青海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集采管理
【好的牙Pro】6月5日,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管理,持续巩固和增强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效果,推动中选结果落地执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强化报量数据审核,提高报量准确性:
要切实负起检查审核责任,对“用而不报”、报量与历史采购量差异较大(较上一年度实际采购量减少超过20%)的医疗机构,在报量阶段就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改或作出说明。
确保中选产品入院,落实优先使用:
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第3个月起,要对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进院及使用情况开展一轮排查梳理,督促尚未完成进院采购的医疗机构尽快履行协议,并按协议量进行采购。
开展中选产品常态化监测,建立通报制度:
建立“一院一档”,按项目、批次、品种对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序时采购进度、中选产品和非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
严格落实平台规范采购,提升网采率:
对本地区未按要求规范采购的医疗机构,在医保协议管理、结余留用考核中落实规范采购相关考核指标内容,督促医疗机构规范采购,提升网采率。
扎实推进县域医共体采购,提升配送率: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要结合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需求,合理制定采购计划,与生产企业统一签订采购协议,优先采购中选产品,切实保障基层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配送及时、供应充足。
压实中选企业责任,确保质量和供应安全:
要及时协调、妥善处理医疗机构反映的供应配送问题,对无法及时满足医疗机构采购需求、不按协议供应的医药企业,报省医疗保障局依情节给予相应等级信用评价,并适时启动备选产品供应。
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落地实施质量:
以全流程、全周期、精细化的系统管理思维,监测公立医疗机构执行集采中选结果情况,每半年(6月份和12月份)向省医疗保障局书面报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结果落地执行监测工作情况汇报。
涉及卫生健康领域,国务院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公布
【好的牙Pro】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指出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其中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的立法项目及负责起草单位情况如下:
一、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
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起草)
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包括:药师法草案、医疗保障法草案
二、拟审议的行政法规草案: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
预备制定: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条例、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和转化应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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