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人“骗保”,被判8年有期徒刑!

2023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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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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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宣布多个大动作,或将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新一轮医保监管。

药贩子诱导老人使用医保卡虚开、多开药品,后加价回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01.加价回收医保药品,被判刑

近日,上海金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医保骗保诈骗案。

被告人陈某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被告人孙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院披露了案件详情:老吴今年六十有六,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慢性疾病,每周均需前往多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药。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一个“高价收药”的女子,并得知,国家对于老年人医保报销的比例会高于普通患者,比如一盒降血压的药50元,老吴医保报销80%,自费部分仅需10元。该女子以15元的价格回收,之后再转卖给药店,双方均有利可图。

老吴有些心动,觉得这事看着简单,似乎也并没有损害谁的利益,于是就答应了下来。双方加了微信,并在线商议卖药事宜,收什么药、药价多少均由该女子说了算。此后,老吴便经常去上海各大医院多次配药,除去自己吃的,其余多配的药都卖给该女子,以此牟利。

2022年2月,老吴因多次套刷医保卡案发,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顺着线索将“药贩子”陈某某、孙某某抓获。

据了解,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医院门口等地摆放收药牌子或至街头收购药品时,结识了吴某等人,后通过直接告知吴某等人至医院用医保卡开具药品,或指定收购药品具体种类的方式,指使、授意吴某等人至本市多家医院使用医保卡多开、虚开药品,并将上述人员所配药品予以收购后出售于他人,导致国家医保基金被骗共计40余万元。

2020年至案发,被告人孙某某在明知被告人陈某某收购的药品系他人通过刷医保卡骗取医保基金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并出售给其他药店非法获利。经查明,上述药品售出价格共计19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并出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02.利益链条环环相扣,药店需警惕

不难发现,案件中涉及的老吴、陈某某、孙某某都是倒卖医保药品犯罪利益网上的一环,整个过程由套刷药品、回收药品、物流寄药、转手卖药等环节组成,涉及职业药贩、参保人员和药店等多个利益主体。

其中,一批以倒卖医保药品为业的不法分子穿针引线、推波助澜,或指使、教唆、引诱参保人员骗保,或从骗保者手中收购药品,是倒卖医保药品犯罪利益链上的关键环节。

对此类“中间商”,国家已有相关法律重点惩治。2022年3月6日正式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明知系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非法收购、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指使、教唆、授意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进而非法收购、销售、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至于该起案件中像老吴这样利用医保骗保药品的行为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当综合骗取医保基金的数额、手段、悔罪态度等案件具体情节,依法妥当决定。不过,“老吴们”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不影响对非法收购、销售有关药品的行为人定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高价回收药品的利益链条中,药店也可能涉及其中。《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计算。

因此,药店也需警惕这类投机取巧的“中间商”。

03.药店注意,新一轮医保监管正加强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视程度空前。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于5月19日召开,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会议强调,要压实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的各方责任,进一步强化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

要优化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做实常态化监管,加强信息智能监控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织密医保基金监管网。要深化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改革,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监管机制,更大激发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内生动力。

在此之前,国家相关部门已经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宣布多个大动作,或将在全国范围内发起新一轮医保监管。

5月10日,国家14个部门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加强医保基金规范管理及使用。聚焦重点科室、重点领域、重点监控药品和医保结算费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耗材,规范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持续开展打击虚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欺诈骗保行为。

4月24日,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召开2023年全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3月1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并自5月1日起施行,涉及全国定点医药机构。

可以预见,新一轮加强版的医保监管即将来袭。

来源 | 米内零售观察

编辑 | 杨紫萱 刘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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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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