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是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缺陷的逆转录病毒,主要攻击 CD4+T 淋巴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能力,导致易于发生各种机会性感染、甚至恶性肿瘤。
一些特殊健康状态儿童和免疫低下儿童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症高危脆弱人群,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简称:新冠疫苗)是降低死亡、重症疾病和总体疾病负担的重要策略。面对不断进化的新型冠状病毒及其日益增加的传播性,广泛接种新冠疫苗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保障。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是新冠疫苗接种的优先人群,但是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存在的疫苗犹豫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推进上海市和我国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的可持续实施,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免疫规划专委会组织成立共识专家工作组,基于已发表的有关新冠 疫苗在特殊人群和儿童应用的研究证据,制定推荐建议,对常见慢性病、过敏史、涉及与疫苗接种不良事件有关病症以及免疫低下儿童的新冠疫苗接种提出推荐意见及实施建议。
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在全球大流行严重危害人群健康,安全有效的疫苗是终止大流行和降低人群病死率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简称:新冠疫苗)可以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症发病率和病死率。
免疫低下和伴有某些基础疾病的儿童是重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死亡的高危人群。世界卫生组织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在全球新冠疫苗接种策略目标中明确提出,应将免疫低 下个体列为最高优先的疫苗接种人群,合并基础疾病的成年人为高度优先接种人群,合并基础疾病的儿童青少年为中等优先接种人群。全球儿童青少年 SARS-CoV-2 感染的病死率约 0.001%~0.01%,而患有基础疾病儿童的相关死亡率可高达 0.7%,肿瘤儿童高达 19.9%。
SARS-CoV-2 大流行造成医疗资源挤兑,严重影响慢病儿童的诊疗,对患儿、家庭和医生带来很大挑战,也易引起社会关注。2022 年 12 月我国《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 种实施方案》提出,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当前对 SARS-CoV-2 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社会人群流动增加,面对常态化流行和不断变异的 SARS-CoV-2,无论既往有无感染,人群仍然面临感染和再次感染的风险,对于呼吸道传染病,儿童始终是最易感的人群。
国外监测数据分析显示,既往感染后再接种 3 剂次疫苗获得的混合免疫对 Omicron 变异株引起的 症状性感染获得的保护效果最理想。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 WHO 建议近期感染过 SARS-CoV-2 的个体可自症状出现或检测呈阳性起,间隔 3~6 个月后接种疫苗。
国内特殊健康状态儿童的家长和成人对接种新冠疫苗的保护效果和安全性存在较大的顾虑。 我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年版)》特别对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接种疫苗的基本原则做了明确说明,慢性疾病和过敏体质儿童在医学评估稳定状态下可以正常接种疫苗,免疫低下儿童可以接种灭活疫苗。特殊健康状态人群接种新冠疫苗在 SARS-CoV-2 常态化流行时代尤为重要。
截止 2022 年 7 月,我国 3 岁以上人群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疫苗超过 33.8 亿剂次,受种者总人数接近 2.5 亿,总体预防接种后不良事件报告发生率为 70.45/100 万,新冠疫苗一般反应、异常反应、严重异常反应报告率均低于 2020 年全国其他常规接种疫苗的报告水平,总体上是安全的。
为推进上海市和我国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的可持续实施,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市预防医学会免疫规划专委会组 织成立共识编写专家组,结合近 2 年新冠疫苗在儿童及特殊人群应用的研究证据,制定“上海特殊健康状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专家共识”,提出推荐意见及实施建议。
本共识结合儿童在接种疫苗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分别对常见慢性病、过敏史和免疫低下(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肿瘤、实体器官移植、造血干细胞移植、原发性免疫缺陷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儿童的新冠疫苗接种进行分类推荐。目前国内用于儿童接种的新冠疫苗主要为新型冠状病毒 灭活疫苗(Vero 细胞),本共识中的新冠疫苗,除非特别说明,均指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 医务人员在接种前需要与家长充分沟通疫苗接种的获益和风险,充分知情同意后实施接种。
1 慢性病儿童
1.1 现况与问题
慢性病指经医生诊断的,病情持续至少 3 个月且目前未愈,或者既往每年发作至少 3 次且可能再发病的疾病。儿童常见的慢性病以先天性结构异常、遗传代谢性疾病为主, 近年代谢病疾病如肥胖、高血压的患病率也有增加趋势。儿童慢性病如 1 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系统疾病、慢性肺病、慢性肝病、肥胖等,会增加感染 SARS-CoV-2 后需要住院治疗和发生重症疾病的风险,合并多种慢性病会增加死亡风险,因此该人群排除禁忌证后属于优先接种人群。
儿童新冠疫苗咨询门诊中常见的咨询疾病包括过敏史、癫痫和热性惊厥等神经系统疾病、 风湿性疾病等。家长的顾虑主要是疫苗是否会引起慢性病的发作和加重,是否会诱发糖尿病、白血病、川崎病、血小板减少等疾病,却忽视了患儿在频繁就诊过程中更容易患上传染性疾病,而且发病后转为重症的风险更高。另一方面,医务人员更关注特殊慢性病儿童尤其是透析状态、肝肾疾病、糖尿病、免疫低下等患儿按照常规推荐方案接种新冠疫苗后能否提供足够的免疫保护。
1.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在大规模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背景下,预防接种必然会与某些慢性病的发病时间出现偶合。中国的统计数据表明接种新冠疫苗不会引起糖尿病和白血病,中国香港大规模接种国产新冠灭活疫苗,亦无引起糖尿病、白血病或川崎病的报道。目前没有证据表明有癫痫病史的人接种疫苗后癫痫发作的风险增加。
成人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糖尿病患者、4/5 期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肌营养不良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疫原性无明显减弱,成人慢性肝病、透析状态、炎症性风湿性疾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后虽然安全性良好,但免疫反应弱于健康人群。
慢性肝病无肝硬化、代偿期肝硬化和失代偿期肝硬化成人患者接种 2 剂新冠灭活疫苗后,中和抗体阳转率分别是 76.8%、78.9%和 76.7%,显著低于健康人群(90.3%);
透析状态的成人接种 2 剂新冠 mRNA 疫苗后,中和抗体的产生率较健康人群分别降低 18%和 11%,提示患有这类疾病的儿童患者同样可能需要接种加强剂次。
1.3 预防接种建议
患慢性病儿童在排除接种禁忌证后,属于新冠疫苗优先接种的人群。慢性病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应充分考虑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针对不同系统疾病状态的特点,权衡疫苗接种的获益和风险,推荐合理的接种方案。原则上,在病情稳定状态推荐接种疫苗,慢性病急性加重、病情变化需要医学关注的,暂缓接种疫苗。同时,重点推荐其家庭成员全程接种新冠疫苗。接受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化疗患儿以及接受骨髓、脐血、实体器官移植患儿的接种原则参见免疫低下儿童相关章节。
本共识中低剂量糖皮质激素是指:
强的松剂量<2 mg/kg/天且<20 mg/天或其等效剂量;
强的松剂量≥2 mg/kg/天或≥20 mg/d 或其等效剂量, 连续使用不满 14 天。
以下对常见非免疫低下的慢性病儿童接种新冠疫苗进行分类建议。
1.3.1 心血管疾病儿童
(1)先天性心脏病:在心功能稳定、接受外科或介入手术后恢复正常状态下,推荐接种。
(2)川崎病:少数患儿因并发冠状动脉瘤或心律失常需长期随访,在疾 病恢复期口服低剂量阿司匹林,推荐接种,接受静脉注射丙种球蛋白治疗不影响新冠疫苗的 接种。
(3)心律失常、高血压:病情控制稳定,无主观不适症状,推荐接种。
(4)心肌病: 心功能控制稳定、活动不受限、无主观不适症状,推荐接种。任何类型心血管疾病患儿,在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有明显不适症状的,需在不断医学关注的状态下,暂缓接种。
1.3.2 呼吸系统疾病儿童
(1)与过敏有关的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参见“过敏史儿童” 章节。
(2)支气管肺发育不良、闭塞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慢性间质性肺病、先天性呼吸道结构发育异常疾病:在病情稳定和无需住院治疗期,推荐接种。
(3)吸入糖皮质激素雾化、口服低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推荐接种。
1.3.3 胃肠疾病儿童
(1)炎症性肠病儿:
接受肠内营养或 5-氨基水杨酸盐进行诱导治疗或维持治疗的儿童在病情稳定期,推荐接种;
使用免疫调节剂或生物制剂的儿童,见免疫低下儿童章节。
(2)慢性腹泻病:病情控制稳定且无需住院治疗,推荐接种。
(3)幽门螺旋杆菌感染:多为无症状感染,接受抗菌药物序贯疗法根除治疗期间,推荐接种。
(4)食物过敏:见有过敏史儿童章节。
1.3.4 肝脏疾病儿童
儿童青少年慢性肝病主要包括病毒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胆汁淤积症、肥胖相关脂肪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病、药物或毒素引起的肝损伤等。
(1)无肝硬化的慢性肝病:治疗后病情稳定,在服药和随访期,推荐接种。
(2)肝硬化:
经保守治疗后病情稳定,在常规服药和随访观察期,或者等待肝移植期间,推荐接种。
考虑到肝硬化患者 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疫原性弱于健康人群,可能需要增加接种剂次获得更好的免疫效果,可以按 WHO 推荐的中重度免疫低下个体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3)乙型肝炎病毒和丙型 肝炎病毒慢性携带和慢性肝炎:
肝功能正常,即使仍然接受抗病毒药物治疗,推荐接种。
接受干扰素治疗期间,可在接种后三天内暂缓使用干扰素,避免疫苗接种不良事件与干扰素副作用偶合。
(4)肝脏或者胆道外科疾病:手术前病情稳定、术后恢复良好,推荐接种。
(5) 自身免疫性肝炎:接受低剂量或者隔天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期间,肝功能持续稳定 3 个月, 与家长充分沟通获益和风险,推荐接种。
1.3.5 肾脏疾病儿童
儿童慢性肾脏病主要包括先天性泌尿道畸形、肾小球疾病、遗传性肾脏疾病、肾小管间质疾病,随疾病进展进入终末期肾脏病的患儿需要肾脏替代治疗。
(1) 先天性泌尿道畸形、肾结石症:长期接种抗生素预防治疗期间,手术恢复期,推荐接种。
(2) 慢性球肾小球、肾小管间质疾病、遗传代谢性肾病:
病情稳定,无需住院治疗,即使接受低剂量糖皮质激素的患儿,与家长充分沟通获益和风险,推荐接种。
使用大剂量糖皮质激素、 免疫调节剂或生物制剂的儿童,见免疫低下儿童章节。
(3)终末期肾病接种透析治疗:
病情稳定,在透析间歇期,推荐接种。
透析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疫原性弱于健康人群,可能需要通过增加接种剂次提高免疫应答,可以按 WHO 推荐的中重度免疫低下个体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有条件情况下,接种 2 剂次后监测抗体应答水平。
(4)等待肾移植儿童,见 实体器官移植儿童章节。
1.3.6 风湿性疾病儿童
(1)过敏性紫癜:
现称 IgA 血管炎,排除与既往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有时间关联,症状缓解随访观察 3 个月无复发,推荐接种。
合并慢性肾病参照肾脏疾病儿童接种建议。
(2)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血管炎、强直性脊 柱炎等疾病:
病情控制稳定,无需住院治疗,3 个月无复发,推荐接种。
完成 2 剂次初次免疫接种的最佳时机是疾病达到临床缓解停药后或免疫抑制剂治疗开始前 2 周。
使用改善风湿病情药物、免疫抑制剂、生物制剂治疗的患儿,见自身炎症和免疫性疾病相关章节。
1.3.7 非肿瘤性血液系统疾病儿童
(1)慢性贫血:贫血无进行性加重,推荐接种。输注血 制品不影响新冠疫苗接种。
(2)持续中性粒细胞减少或者缺乏:无反复感染,推荐接种。
(3) 血小板减少症:
感染诱发的反复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症,治愈后随访观察 1 个月持续正常,推荐接种。
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排除与既往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有关,血小板计数恢复到正 常水平(>100×109 /L),随访观察 3 个月持续正常,推荐接种。
原因不明的血小板减少症, 无临床症状,血小板持续稳定在>50×109 /L,推荐接种。
糖皮质激素、静脉免疫球蛋白治疗停药后不影响新冠疫苗接种。
(4)以血友病为代表的凝血障碍,能耐受肌肉注射的儿童:推荐接种。
(5)慢性全血细胞减少: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性疾病和骨髓增生异常, 也可以继发于药物、感染、细胞毒素、化学物质、自身免疫性疾病、白血病等,低剂量免疫抑制剂维持治疗期间,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恢复至正常水平保持 3 个月,推荐接种。
1.3.8 内分泌和遗传代谢性疾病儿童
(1)糖尿病:
药物控制稳定且无急性并发症,药物治疗(包括注射胰岛素)期间,血糖控制稳定,推荐接种。
疫苗接种后如有发热、全身反应, 需注意加强血糖监测。
(2)甲状腺功能亢进或甲状腺功能减退:病情控制稳定,无明显主观 不适症状,即使用药期间,推荐接种。
(3)需要接受内分泌激素生理剂量长期替代治疗的疾病:垂体功能低下造成的多种垂体激素缺乏症、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推荐接种。
(4)性早熟:使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治疗期间,推荐接种。
(5)肥胖症:用药期间,推荐接种。
(6)其他内分泌遗传或代谢病:用药期间病情稳定, 推荐接种。
1.3.9 神经肌肉和精神类疾病儿童
(1)反复发作的热性惊厥:热性惊厥是儿童惊厥最常见 的原因,多见于 6 岁以下儿童。根据我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1 年版)》,热性惊厥史、癫痫控制处于稳定期不是接种疫苗的禁忌,推荐接种。
(2)癫痫:
根据我国《新冠疫苗接种技术指南》明确提出服用抗癫痫药物预防性治疗的,不影响疫苗接种。
癫痫控制稳定至少 1 个月无发作,即使服药期间,推荐接种。
疫苗接种后如有发热, 对于热敏感性癫痫如 Dravet 综合征患儿,需注意惊厥发作。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伴远期后遗症:推荐接种。
(4)神经系统外科疾病:手术前和手术后恢复期,推荐接种。
(5)行为发育性疾病:常见抽动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孤独症、脑发育不良、脑性瘫痪,疾病诊断明确且状态稳定期,即使接受药物和康复治疗,推荐接种。
(6)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患儿一般从 4 岁开始接受激素治疗,治疗期间,推荐接种。
对接受低剂量激素治疗的患儿,按常规 免疫程序正常接种;
大剂量激素治疗期间接种疫苗可能会减弱抗体免疫应答,可按 WHO 推 荐的中重度免疫低下个体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7)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脊髓炎、视神经脊髓炎、多发性硬化、播散性脑脊髓炎、自身免疫性脑炎、格林巴利综合征、重症肌无力等,疾病控制稳定 3 个月,接受低剂量或者隔天糖皮质激素的维持治疗期间,推荐接种。
(8)抑郁、焦虑、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病情控制稳定,推荐接种。
1.3.10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
简称结核感染,可表现为潜伏感染和活动性结核病。现有研究显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感染 SARS-COV-2 后可能会导致临床结局恶化,尤其有多种基础疾 的 70 岁以上老年人,但是尚未观察到 SARS-COV-2 感染会促使既往结核病复发、潜伏结核进展为活动性结核病。
虽然结核感染人群接种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缺乏大规模研究,但国外鼓励结核感染者尤其是合并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者接种新冠疫苗,以减少 SARS-COV-2 发病率和病死率。
(1)潜伏结核:抗结核药物预防治疗不影响疫苗接种, 推荐接种。
(2)活动性结核病:痰涂片阴性,维持治疗期病情稳定,推荐接种。
2 有过敏史儿童
2.1 现况与问题
有过敏史、处于过敏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过敏体质是新冠疫苗咨询门诊中最常见的咨询原因。
过敏性疾病是由于机体免疫系统对食物、环境中典型无害物质产生的超敏反应, 表现为皮肤过敏症、呼吸道过敏症、眼过敏症、胃肠道过敏症和全身过敏反应。
严重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呼吸道阻塞、累及皮肤黏膜的弥漫性皮疹或水肿和其他危急生 命的不良反应。
2.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根据 WHO 对我国两种新冠灭活疫苗接种的推荐意见和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新冠灭活疫苗的推荐意见,仅对疫苗任何成分有严重过敏史者是接种疫苗的禁忌证,或接种第一剂疫苗后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是接种第二剂同类疫苗的禁忌证。我国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既往接种任何疫苗的严重过敏史作为禁忌证。世界过敏组织将禁忌证的范围扩大到对疫苗成分的任何过敏史和接种第一剂疫苗后出现任何过敏反应。
目前我国的数据表明,国产新冠灭活疫苗总体上是安全的,过敏性皮疹、其他过敏反应 和过敏性休克的报告发生率分别为 2.14/10 万剂、0.39/10 万剂和、0.11/10 万剂,过敏反应的 报告发生率与其他疫苗类似,严重过敏反应极其罕见,并且及时处置后均可缓解。前瞻性病例观察研究显示,54 例有过敏性疾病儿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无严重过敏反应发生, 尚无观察到诱发湿疹发作。回顾性调查显示,381 例过敏性疾病成人接种新冠灭活疫苗第 一剂和第二剂的皮疹发生率分别为 3.1%和 1.2%。
美国大规模接种 mRNA 疫苗后的不良事件数据显示,mRNA 疫苗的过敏性休克发病率高于我国报道的新冠疫苗的过敏性休克发病率,受种者多有过敏史(78.2%)或过敏性休克史(36.3%),提示有过敏史者出现严重过敏反应的风险可能高于无过敏史者。
总体上,第二剂新冠疫苗的过敏反应发生率较第一剂低,急性症状轻微自限,但是仍有少数人在接种第二剂新型疫苗后首次出现过敏性休克。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受种者的接种权益,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多个专家共识将有过敏史者进行分类管理,经过风险评估和过敏检查后,其中部分人可以安全地接种新冠疫苗,或者在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下谨慎接种。
全球哮喘倡议 2021 年关键更新中推荐哮喘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国内指南建议哮喘缓解期、稳定的变应性鼻炎和湿疹儿童可接种新冠疫苗。如果哮喘症状仅部分缓解,意大利指南建议可以在医院内进行疫苗接种,并留观至少 60 分钟。使用生物制剂治疗的过敏性疾病者,全球哮喘倡议建议避免在治疗的同一天接种新冠疫苗,欧洲过敏及临床免疫学会建议至少间隔 7 天。
2.3 预防接种建议
(1)既往有过敏史:
接种疫苗前需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既往过敏症状和现患过敏性疾病的诱发因素、已知过敏原、既往发生过敏反应的严重程度。
既往过敏症状发作与接种新冠疫苗无关者,既往接种其他疫苗发生非严重过敏反应者,既往有其他药物、其他致病原等过敏史者,推荐接种。
既往接种其他疫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不是接种新冠疫苗的禁忌症,接种后需注意加强过敏症状的观察。
(2)慢性过敏性疾病:在症状缓解或控制稳定期,即使局部用药、吸入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口服抗过敏药物、口服低剂量糖皮质激素者,推荐接 种。
(3)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引起过敏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再接种后续剂次;
发生非严重过敏反应(如局部皮疹、荨麻疹等)者服用抗过敏药物很快缓解者,推荐接种,接种后需注意加强过敏症状的观察。
3 免疫低下儿童
免疫低下人群感染 SARS-CoV-2 不仅发生重症疾病的风险增加,而且研究观察到免疫抑制患者可发生持续 SARS-CoV-2 感染,病毒清除时间延长。在持续常态化 SARS-CoV-2 流行时期,优先为这类免疫低下患者接种新冠疫苗,被 WHO、国际和国内专业学会的高度推荐,降低感染和重症发病。
总体上,免疫低下人群尤其是中重度免疫低下个体初次免疫接种 2 剂次新冠疫苗的血清抗体阳性转化率低于健康人,接种 3 剂次疫苗可以提高抗体转化率和抗体水平,但是实体器官移植受者抗体应答不理想。
WHO 和美国免疫接种咨询委员会特别推荐中重度免疫低下人群新冠疫苗初次免疫接种 3 剂次,以提高抗体应答率和水平。美国免疫接种咨询委员会推荐 6 月龄~17 岁中重度免疫低下儿童初次免疫接种 3 剂次疫苗,第一剂与第二剂 间隔 3~4 周,第三剂与第二剂间隔 4 周或 8 周,间隔至少 8 周再加强 1 剂次,12~17 岁儿童接种 2 剂次蛋白疫苗(间隔至少 3 周),间隔至少 8 周再接种 1 剂次加强免疫。
WHO 对北京生物和科兴生产的新冠灭活疫苗使用的临时推荐意见中,建议中重度免疫低下患者初次免疫接种 3 剂次,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间隔 1~3 个月接种第三剂(下文简称“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同时推荐家庭成员接种新冠疫苗。
3.1 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儿童
3.1.1 现况与问题
自身炎症性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是两组针对自身组织的系统性疾病,是某些基因易感性个体免疫系统的慢性激活最终导致组织炎性反应。
固有免疫细胞异常反应是自身炎症性疾病自身组织损伤的主要原因,包括家族性地中海热、高IgD综合征、全身型幼 年特发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Inflammatory bowel disease, IBD)等。
适应性免疫细胞异常反应是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组织炎性损害的主要原因,包括类风湿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 RA)、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SLE)、系统性硬化症、皮肌炎、干燥综合征、结缔组织病、系统性血管炎等。
免疫抑制剂是临床用于治疗自身炎症性和免疫性疾病患儿的常用药物。目前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包括:
糖皮质激素;
抗代谢药物如:吗替麦考酚酯(Mycophenolate mofetil, MMF)、来氟米特(Leflunomide, LFM)等;
细胞毒性药物如:甲氨蝶呤(Methotrexate, MTX)、硫唑嘌呤(Azathioprine, AZA)、环磷酰 胺(Cyclophosphamide, CTX)、T细胞靶向药物如:环孢素、他克莫司等;
B细胞靶向药物如: 利妥昔单抗(Rituximab, RTX)、贝利单抗等;
细胞因子靶向药物如:IL-2受体拮抗剂、IL-1 受体拮抗剂、TNF-α单克隆抗体、IL-17抑制剂等、Janus激酶(JAK)抑制剂托法替尼等。
本共识中大剂量免疫抑制剂的定义如下:
糖皮质激素按强的松剂量≥2 mg/kg/天或≥20 mg/ 天,或其等效剂量,连续使用14天及以上;
MTX>15 mg/m2 /周;
环孢素>2.5 mg/kg/天;柳 氮磺吡啶>40 mg/kg/天或>2.0g/天;
硫唑嘌呤>3 mg/kg/天;LFM>0.5 mg/kg/天;CTX口 服剂量>2 mg/kg/天。
Meta分析显示,风湿性疾病患者较健康人发生SARS-CoV-2感染的风险高2倍,感染后患者住院、重症监护和机械通气、病死的风险也较高,SARS-CoV-2感染是引起风湿类疾病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复发率高达20%~40%。
美国、韩国风湿病学会推荐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风湿性疾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
欧洲风湿病防治联盟、美国感染学会及国内均推荐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包括慢性炎症性疾病患者在疾病稳定状态时常规接 种适龄的灭活疫苗。
3.1.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研究显示12岁以上青少年和年轻成人IBD患者在接受免疫抑制剂(包括英夫利昔单抗、维多利单抗、MTX、美沙拉明、硫唑嘌呤、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托法替尼或皮质类固醇等)治疗期间接种mRNA或腺病毒载体疫苗后,与自然感染相比,疫苗接种后血清S蛋白IgG抗体水平增高了15倍,血清中和抗体增高了10倍, 接种2剂疫苗后S蛋白IgG抗体滴度可达到保护水平。
一项27例IBD患儿(12~20岁)接种 mRNA疫苗后耐受性良好,短期不良事件仅为轻中度,少数接种后出现IBD复发与疫苗接种 并无因果关联。英国胃肠病会建议无论使用何种药物治疗的IBD患者、IBD活动期患者, 应尽快接种新冠疫苗,但对于IBD严重活动或需住院治疗者,应推迟疫苗接种,建议IBD患者接种2剂疫苗。
Kamei等观察了35例肾病综合征患者在接受MMF(75%)等药物治疗期间接种2剂次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随访期间(中位天数165天)未观察到突破感染,3例(7.5%)出现 疾病复发,2例6个月前有过复发,激素治疗后缓解;所有患者接种疫苗后均出现血清抗体转换,MMF治疗患者血清IgG抗体水平明显低于未使用MMF者。在接种疫苗前6个月内有复发史的患者接种疫苗可能引起病情复发。
多项小样本量的研究显示,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风湿性疾病的儿童及青少年患者 (12~21岁)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mRNA或腺病毒载体疫苗是安全的,接种疫苗后引起的相关轻度不良事件发生率为17.7%~74.4%,主要表现为疲劳、头痛、肌痛、关节痛、 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等,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仅为0%~1.2%,主要表现为晕厥、严 重不适等,疫苗接种后疾病复发率为0~12%。疫苗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年龄、性别、现患疾病、接受的治疗方案和既往有无SARS-CoV-2感染史无显著相关性。
总体上,风湿性疾病儿童接种新冠疫苗是安全性的,虽然接种疫苗可能会引发疾病发作,尤其疾病活动性高的患者,但现有证据尚不支持风湿性疾病接种新冠疫苗后会增加疾病活动和复发的风险。 接种疫苗后可能诱发的疾病活动大多数轻,无需治疗升级,考虑获益和风险,风湿性疾病患者应在疾病处于稳定状态时接种新冠疫苗 。
最近4期临床试验评价了自身免疫性风湿病、 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原发性抗磷脂综合征、系统性自身免疫性肌病、系统性自身免疫性肌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成人患者接种新冠灭活疫苗的数据,观察结果显示这些患者接种疫苗是安全性,无中重度不良反应,总体上体液免疫应答低于健康人。
目前文献报道的自身免疫性风湿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后,其相关抗体血清转换率从49%到100%不等,观察结果差异与研究设计、纳入的研究对象、受种者接种的疫苗类型和原发病及免疫抑制剂治疗方案等有关。大部分风湿性疾病患儿在接受传统或生物合成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DMARDs)、 糖皮质激素等单药或联合治疗期间接种2剂新冠疫苗后,可有效诱导体液免疫应答。
多项研究表明糖皮质激素、MTX、RTX和MMF等药物会降低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和灭活疫苗的免疫原性。四期临床试验显示,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后停用MTX2周可以提高疫苗的体液免疫应答。
也有研究显示,风湿病患者在疾病活动度低或缓解期接受长期低剂量糖皮质激素、传统或生物合成的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物治疗不会显著影响疫苗接种后的抗体应答,但是较健康人有不同程度减弱,接受IL-17抑制剂单药 或联合治疗的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后血清抗体阳转率高;多项研究支持自身免疫性疾病患 者接受IL-1抑制剂治疗期间接种新冠疫苗,接受AZA、MTX和JAK抑制剂单药治疗的患 者接种新冠疫苗后血清抗体阳性率分别为94.7%、95.5%和86.4%,因此接种疫苗可以不停药。
一项前瞻性研究发现,153例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RA、脊柱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IBD 患者接种2剂新冠腺病毒或mRNA疫苗后,血清抗体应答减低,接种第三剂疫苗后,94%的 患者血清抗体水平提高,16%的患者报告疾病复发,均为炎症性关节炎患者,考虑疾病复发与接种第三剂疫苗前1~2周暂停药物治疗有关。
基于目前积累的研究证据,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的自身炎症性和免疫性疾病患儿接种新冠疫苗总体上是安全的,可以有效诱导血清抗体应答,大剂量免疫抑制剂和B细胞靶向药物会明显减弱血清抗体免疫应答,接种3剂次可以提高血清抗体应答和抗体水平。对于12岁以下儿童尚需要积累更多的研究数据。
3.1.3 预防接种建议
3~17 岁患自身炎症性和免疫性疾病儿童在接受低剂量或者维持剂量的免疫抑制剂治疗期间,如果病情控制稳定,近 3 个月内无复发,按标准方案接种新冠灭活疫苗。考虑到临床不能常规检测疫苗接种的血清保护性抗体反应及滴度,因此,对于接受大 剂量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治疗的患者,建议按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具体实施接种根据治疗药物的种类推荐如下:
(1)使用低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者,推荐接种;
(2)接受抗代谢药物者:如吗替麦考酚酯、来氟米特等治疗,推荐接种;
(3)接受细胞毒性药物者:如甲氨蝶呤、硫唑嘌呤、环磷酰胺等治疗,推荐接种;
(4)接受钙调磷酸酶抑制剂者:如环孢素、他克莫司等治疗,推荐接种;
(5)接受细胞因子靶向药物者:如 IL-2 受体拮抗剂、IL-1 受体拮抗剂、TNF-α 单克隆抗体、IL-17 抑制剂等、JAK 抑制剂治疗,推荐接种;
(6)对于疾病控制良好者:
接种每剂疫苗后,接受甲氨蝶呤、JAK 抑制剂、环磷酰胺者暂停使用一周;
接受皮下注射阿巴西普、贝利单抗剂者,建议接种疫苗后暂停使用 1~2 周;
(7)对于接受 B 细胞靶向药物如利妥昔单抗治疗者:
应在最后一次使用后至少 6 个 月或使用前 4 周接种新冠疫苗;
在疾病状态允许的情况下,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推迟 2~4 周后再使用利妥昔单抗。
3.2 肿瘤儿童
3.2.1 现况与问题
儿童肿瘤包括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常见种类有白血病、淋巴瘤、中枢神经系统肿瘤、神经母细胞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骨肿瘤等。
不同肿瘤患者自身的免疫抑制状态不同:
局部实体瘤儿童免疫抑制低;
急性白血病儿童的免疫抑制程度严重;
淋巴瘤儿童的淋巴细胞对于抗原反应低下、淋巴细胞不同水平耗竭。
肿瘤儿童在化疗开始之 前较少存在明显的免疫抑制,化疗后T细胞、B细胞、NK细胞受损,导致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抑制。其免疫抑制的程度取决于化疗药物的强度、持续时间和性质。
T细胞受损后较B细 胞需要更长时间恢复,化疗结束后,免疫抑制状态会持续一段时间。肿瘤儿童感染 SARS-CoV-2的疾病重症率和病死率增加,还会影响及时的抗癌治疗而增加感染后30天全因死亡风险。
3.2.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WHO关于我国新冠灭活疫苗的临时推荐意见中明确说明,3~17岁儿童使用的安全性良好。
2013年美国感染性疾病学会指南对于肿瘤患者接种疫苗的推荐建议:
维持化疗期间可以考虑接种灭活疫苗;
化疗结束后3~6个月开始接种疫苗;
接受抗B细胞抗体治疗后至少6个月开始接种疫苗。
一项纳入28篇文献的系统综述显示,实体瘤和恶性血液病患者接种新冠疫苗是安全的,接种2剂新冠疫苗后的血清抗体转 换率分别为88% 和70%。最新的一项纳入82项研究的系统综述显示,13 804血液肿瘤患者接种2剂疫苗的血清抗体阳转率为62.3%,低于实体瘤患者和健康人,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抗体转化率最低(47.8%),抗CD20单抗治疗血清抗体阳性率最低(5.7%),布鲁顿酪氨酸激酶抑制剂也很低(26.8%),患者在疾病活动状态的抗体阳转率低于缓解期 (RR 0.87, 95%CI 0.76-0.99)。
欧美肿瘤学会在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推荐建议中明确说明接种新冠疫苗是安全,不会影响抗癌治疗的疗效,除外疫苗相关成分使用禁忌后可以为正在接受 治疗的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疫苗。
尽管新冠疫苗在某些癌症患者的免疫应答明显减弱,但仍有保护价值,欧洲医学肿瘤学会强烈建议血液系统恶性肿瘤患者包括接受细胞毒性化疗、抗 CD20、CAR-T 细胞治疗患者接种新冠疫苗,可以考虑抗肿瘤治疗和新冠疫苗接种间隔开,以避免不良事件的偶合和归因错误。
澳大利亚免疫技术咨询小组和新西兰卫生部建议 5 岁及以上肿瘤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可以在原发病治疗期间完成接种,以下情况建议接种前暂时停药治疗:
服用蒽环类药物 1 周后;
大剂量阿糖胞苷给药 4 周后;
第一次注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如 PD1、CTLA4)6 周后;
利妥昔单抗、CAR-T 细胞治疗或造血干细胞移植完成 3 个月后。
考虑到免疫低下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疫应答减弱,根据 WHO 和国际现行推荐方案, 建议中重度免疫低下的肿瘤儿童初次免疫接种 3 剂次,系统综述显示肿瘤患者接受 1 剂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可以提高抗体转化率和水平。
3.2.3 预防接种建议
(1)化疗、放疗、肿瘤手术前患儿:
病情相对稳定,无需住院观察和治疗,推荐接种;
化疗儿童尽可能在治疗前 2 周完成 2 剂次疫苗接种。
(2)结束化疗后儿童: 连续 3 个月病情平稳、无骨髓抑制,推荐接种。
(3)抗 B 细胞抗体治疗患儿:治疗前 4 周 完成 2 剂次接种,治疗结束 6 个月后推荐接种。
(4)维持化疗患儿:
病情稳定期,外周血细胞计数正常,推荐接种;
有条件接种 2 剂次后 2~4 周随访抗体水平,如果阴性或者抗体滴度很低,推荐间隔 1~3 个月接种第三剂次;
如果不能监测抗体,推荐按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5)强化化疗患儿:考虑免疫效果不理想和患儿化疗后恢复稳定时间较常,常伴并发症,不建议接种。
(6)肿瘤儿童的家庭成员照护者:如无接种禁忌,推荐接种。
3.3 实体器官移植儿童
3.3.1 现况与问题
器官移植在国内普遍开展,肝、肾移植是目前脏器移植中技术最成熟和数量最多的,已成为治疗我国终末期肝肾疾病儿童的有效替代治疗方法。移植后患儿需要长期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感染风险增加,感染可诱发移植物排异反应,增加死亡风险。
成人器官移植受者感染 SARS-CoV-2 后,住院率 31%~89%,ICU 住院率 11%~33%,死亡率 5%~27%,与合并疾病和移植类型有关。欧洲研究报道肾移植患者感染 SARS-CoV-2 后的死亡率高达 19%~50%,美国纽约研究报道肾移植患者感染 SARS-CoV-2 后死亡率为 13%~30% 。因此,器官移植成人和儿童接种新冠疫苗是有必要的。
2013 美国感染病学会指南和2019年美国移植学会指南推荐实体器官移植后2~6个月可以开始接种灭活疫苗,必要时多剂次接种以获得更好的免疫保护。
2016 年日本儿科专家建议移植后 12 个月接种灭活疫苗。
2015 年我国儿童肾移植指南推荐移植 6 个月后接种灭活疫苗。
3.3.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既往很多研究已显示实体器官移植受体接种疫苗 不会诱发移植器官排斥的风险:
2013美国感染病学会指南推荐实体器官移植患者移植 后2~6个月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必要时多剂次接种以获得更好的免疫保护。
2019年美国器官移植指南提出灭活疫苗在移植后3个月接种。
2016年日本儿科专家建议移植后12个月 接种灭活疫苗。
2015年我国儿童肾移植指南推荐移植6个月后接种灭活疫苗。
系统综述和meta分析显示,接种新冠疫苗的免疫低下患者中,器官移植受者的血清抗体应答率最低。美国一项对658例实体器官移植(肾、肺、胰腺、心脏、肝脏)受者的观察性研究显示,54%受者接种mRNA疫苗后产生抗体转化。
英国一项回顾性研究显示,实体器官移植受者接种2剂mRNA疫苗降低了死亡风险。最新的文献综述显示,器官移植受者接种 2剂新冠疫苗是安全的,没有观察到移植器官功能不全和HLA抗体增加,轻中度局部和全身反应与健康人相似;初次免疫接种3剂次mRNA疫苗是最低标准,研究报道27.4%~50%的抗 体阴性受者和81.3%~100%的抗体滴度低的受者接种第三剂后抗体滴度增加;接种第四剂 mRNA疫苗耐受性好,可以提高8%~50%抗体阴性受者的体液免疫应答。
最近巴西报道3340 例肾移植受者接种2剂次新冠灭活疫苗,33%报道轻度局部不良反应,942例检测血清保护性 抗体,接受第一剂28天后IgG抗体阳性率15.2%,接种第二剂IgG抗体阳性率43%。
实体器官移植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安全性和免疫原性需要加强研究,需要进一步根据原发病、移植时间、免疫状态、易感风险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接种时机和免疫程序以获得理想的免疫效果。
3.3.3 预防接种建议
(1)移植前:因终末期肝、肾等脏器疾病等待脏器移植的患儿,无重度免疫功能抑制状态,推荐接种2剂次新冠灭活疫苗,在免疫抑制剂治疗前或者移植前≥2周完成接种。
(2)移植后:
3~6个月后无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免疫抑制剂维持治疗,机体状态稳定,推荐接种。
细胞免疫治疗(如CAR-T)结束至少6个月,无移植物抗宿主反应,中性粒 细胞和淋巴细胞计数恢复、原发病稳定,推荐按3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移植前或者 CAR-T治疗前曾经接种过疫苗的受者,移植后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后,推荐至少接受1 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3)移植儿童的照护者和家庭成员:如无接种禁忌证,推荐接种。
3.4 造血干细胞移植儿童
3.4.1 现况与问题
造血干细胞移植(hematopoietic stem cell transplantation,HSCT)包括异体移植及自体移植,其中异体移植占主导,已成为血液系统肿瘤、非血液系统肿瘤、免疫缺陷、先天性代谢异常等疾病的重要治疗手段,在我国广泛应用。
在SARS-CoV-2大流行期间,移植受者感染SARS-CoV-2后,移植物抗宿主病的恶化、各种抗SARS-CoV-2药物和免 疫抑制剂的相互作用都是影响其预后的重要因素。英国伯明翰一项研究中所有感染 SARS-CoV-2的HSCT后患者都是在医院内获得的。因此,接受HSCT儿童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以减少新冠病毒感染和发生重症病例的风险。
3.4.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HSCT移植受者在适应性T细胞和B细胞免疫部分重建后接种疫苗可以产生免疫应答。
HSCT移植后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1~3个月内B细胞计数为零或者接近零,移植后3~12个月恢复至正常;
抗CD20单克隆抗体治疗受者的B细胞恢复通常延迟至最后1剂治疗后6个月。新产生的B细胞在移植后1年对抗原特异性反应较弱。
移植后1~3个月CD4+T细胞计数常低于200/μL以下,影响CD4+T细胞恢复的因素与移植受者 年龄、移植后大量T细胞缺失、是否存在慢性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有关。
大部分接受HSCT治疗的18岁以下儿童受者如果没有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在移植后6~9个月,CD4+T细胞达到 200/μL以上,新生的T细胞对新的抗原产生免疫反应通常在移植后6~12个月。
2013年美国美国感染性疾病学会指南推荐HSCT移植后≥6个月开始接种灭活疫苗。
西班牙一项纳入 397 例接受 HSCT 患者的前瞻性研究显示,mRNA 疫苗接种后耐受良好,未出现严重的不良事件,接种后 78%的异体移植受者、85%的自体移植受者检测到抗体; 异体 HSCT 受体接种后抗体阳转率低与淋巴细胞<1×109 /L、移植物抗宿主病、移植后一年内接种疫苗相关;自体 HSCT 受体接种后抗体阳转率低与非霍奇金淋巴瘤、皮质类固醇治 疗相关。
接受 HSCT 和 CAR-T 治疗后的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抗体应答明显低于健康人。日本研究显示,大多数接受 HSCT 患者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可以产生抗体,77%异体移植和 46% 自体移植的患者抗体水平达到保护水平。研究基于 HSCT 及 CAR-T 细胞治疗相关的不同 程度的免疫抑制,建议移植后 6 个月接种新冠疫苗。近期研究显示,接种第三剂 mRNA 疫苗对于提高异体 HSCT 受者的血清抗体应答水平或者转化率是有限的。
国际移植协会建议:
在疫情传播高风险的地区,HSCT 受者移植后 3 个月接种新冠疫苗;
在传播低风险的地区,建议移植后 6 个月以上接种以达到更好的免疫效果;
实体器官移植、 HSCT 受者建议移植前接种;
移植受体感染 SARS-CoV-2 后预后差,优先接种;
家庭内部密接者优先接种。
3.4.3 预防接种建议
(1)移植前:原发病状态稳定,无严重免疫缺陷,无需住院治疗,推荐在免疫抑制剂预处理间隔≥2周完成2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2)移植后: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以上、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6个月、细胞免疫治疗(如CAR-T)结束6个月以上,无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原发病稳定的患者,推荐按3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移植前或者CAR-T治疗前曾经接种过疫苗的受者,移植后或CAR-T细胞治疗6个月后,推荐至少接受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3)抗B细胞抗体治疗患儿:推荐在治疗前4周完成2剂次疫苗接种,结束治疗6个月后可开始接种。
(4)接受HSCT儿童的家庭成员和照护者:如无接种禁忌,推荐接种。
3.5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儿童
3.5.1 现况与问题
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是一组主要由基因突变导致免疫细胞数量和(或)功能缺陷的疾病,患者主要表现为:感染、自身免疫、自身炎症、过敏、骨髓衰竭和/或肿瘤。
国际免疫学联盟(IUIS)专家委员会2017年将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更名为出生免疫缺陷(inborn errors of immunity, IEI),根据最新发布的分类标准,IEI分为十大类,截止2022年已明确的致病基因有485个。
研究显示,IEI 患者可能是发生重症 SARS-CoV-2 感染的高风险人群,因而 IEI 患者可能会通过接种疫苗获益。美国免疫实施咨询委员会以及多个国际组织均建议根据 IEI 情况接种各类疫苗,我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于 2018 年发布《原发性免疫缺陷病的预防接种》专家共识,IEI 患者原则上可接种灭活疫苗。
3.5.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IEI 患者免疫异常是否会影响新冠疫苗接种的有效性尚缺乏足够病例数的研究。一项 IEI 患者接种 mRNA 疫苗的研究显示,包括抗体缺陷为主的免疫缺陷、联合免疫缺陷、免疫失调等不同类型的 26 例 IEI 成人患者纳入研究,其中 22 例患者接受静脉丙种球蛋白替代治疗,在接种 2 剂疫苗后,18 例患者检测到特异性抗 体,19 例存在特异性细胞免疫反应。值得一提的是,4 例 X 连锁无丙种球蛋白血症患者虽不能产生抗体但 T 细胞免疫反应健全,所有受试者均未发生严重不良事件。
一项类似的研究在 B 细胞缺陷的 IEI 患者中开展,33 例抗体缺陷为主的 IEI 患者接种 mRNA 疫苗是安全 的,24 例(77.4%)存在 T 细胞反应,16 例可测得 S 蛋白特异性 IgG,有 2 例受试者 ACE2 受体阻滞活性超过 50%。
一项研究报道了 16 例抗体缺陷为主的 IEI 患者接种第三剂 mRNA 疫苗,14 例接种后 ACE2 阻滞活性有显著增加,15 例存在 SARS-CoV-2 抗原刺激后 的干扰素分泌,提示第三剂疫苗加强了机体产生免疫反应。我国尚缺乏 IEI 患者接种新冠疫苗的经验。
目前尚未在 IEI 患者中开展新冠灭活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WHO 临时推荐意见中指出,在免疫缺陷患者接种新冠灭活疫苗的有效性和免疫原性较低,初始免疫接种 3 剂次可以增加免疫保护效果。
3.5.3 预防接种建议
对 3~17 岁 IEI 儿童:
(1)若无活动性感染、病情稳定,无需住院治疗: 推荐按 2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2)体液和细胞免疫缺陷患儿:推荐按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新冠灭活疫苗。
3.6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儿童
3.6.1 现况与问题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是引起人体免疫系统缺陷的逆转录病毒,主要攻击 CD4+T 淋巴细胞,使人体丧失免疫能力,导致易于发生各种机会性感染、甚至恶性肿瘤。HIV 可以在人体内潜伏数年(平均 8~9 年)而没有任何临床症状,而艾滋病是 HIV 感染的最后阶段。
国内外已有研究显示,HIV 感染者罹患 SARS-CoV-2 后的严重程度、甚至死亡风险都更高。WHO 将 HIV 感染者列为新冠疫苗优先接种人群。
3.6.2 疫苗接种的安全性和免疫应答效果
我国和美国都推荐 HIV 感染者无论是否有艾滋病症状,都可以接种灭活疫苗。国内外研究已显示,新冠灭活疫苗(2 剂次或 3 剂次)对 HIV 感染者的安全性良好,免疫原性可能低于免疫健全人群,与免疫抑制程度有关。
WHO 对于新冠灭活疫苗临时推荐意见中指出,虽然新冠灭活疫苗 HIV 感染者中的研究还在进行中,考虑该疫苗为灭活型:
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且状态稳定的 HIV 感染者(如 CD4+T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200 个/μL 和/或病毒学抑制)可按照 2 剂次的标准初种程序进行接种;
免疫功能中重度受损者,包括 CD4+T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200 个/μL、有机会性感染 的证据、未接受 HIV 治疗和/或血清 HIV-RNA 阳性的 18 岁以上 HIV 感染者,采用 3 剂次 初次免疫方案及加强免疫接种以增加免疫保护效果。
3.6.3 预防接种建议
对3~17岁儿童HIV感染者:
(1)低水平免疫抑制:≥14岁青少年CD4+T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200 个/μL、<14 岁儿童 CD4+比例≥15%和/或病毒学抑制(即 HIV-RNA 低于检测下限),全身状态稳定,即使接受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推荐接种 2 剂次新冠灭活疫苗。
(2)中重度免疫抑制:≥14 岁青少年 CD4+T 淋巴细胞绝对计数<200 个/μL、<14 岁儿童 CD4+比例<15%、有机会性感染的证据、未接受 HIV 治疗和/或血清 HIV-RNA 阳性的儿童 HIV 感染者,全身状态稳定,无活动性感染,如果 SARS-CoV-2 暴露风险高,推荐按 3 剂次初次免疫方案接种。
撰写 | Vaccine前沿
校稿 | Gddra
编审 | Hide / Blue sea
编辑 设计 | 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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