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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通知】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2023年招聘公告 | 诚意招人,等你加入!

2023-04-16 17:11   上海市护理学会

负责组织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教务管理、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上海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心、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事务中心)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性质为卫生事业单位,为本市医疗卫生事务提供服务保障职能,开展国内外医学学术交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技术评估;负责本市住院医师培训事务、继续教育;杂志出版、图书情报等相关业务。

现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 身体健康;

5.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职数

护理学继教培训专员 1名

三、职位描述及岗位要求

护理学继教培训专员

职位描述

负责组织护理继续教育项目申报、教务管理、教学档案整理与归档等工作。

岗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医学相关专业;

形象气质佳,沟通能力强;

有较好的团队协调能力;

工作认真、负责;

有教学管理或学术活动运营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等级

专技十二级。

四、招聘办法

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报告)、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hr@ystt.org.cn 邮箱,邮件名称: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每人限报名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16日止。

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发放笔试通知。

笔试

由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专业知识和公共能力测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发放面试通知。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体格检查

拟聘任人员的体检,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考察

由医事团体人事科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人事科

联系人:孙老师;郭老师

邮箱:hr@ystt.org.cn

电话:021-62565939-150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623号

邮编:200040

来源:上海市医事团体联合管理发展中心

转载版式编辑:张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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