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事关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2023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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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大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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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的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

3月23日,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通知,4月1日起,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专区和市内九区医保中心的服务窗口均可受理郑州市本级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据介绍,此次全市实行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全市通办”服务模式,旨在持续优化医保经办领域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

按照计划,2023年4月1日起,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专区和市内九区医保中心的服务窗口(含入驻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医保窗口)均可受理郑州市(本级)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业务。

参保职工在职转退休业务“全市通办”实行预约办理模式  

每月1日至25日,符合条件的郑州市(本级)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可预约在职转退休业务,凭预约信息到郑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专区或市内九区医保中心的服务窗口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

新郑市、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上街区的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在职转退休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

参保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时,应提供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增加、中断、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签字;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和退休当月的《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信息查询单》。

具体信息查询参保人员可登录郑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查询或拨打郑州市12393医疗保障服务热线咨询:0371—12393。

来源:郑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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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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