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纳入门诊统筹,6大问题待解

2023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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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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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指导意见提到,“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可执行与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来源 | 赛柏蓝

特约作者 | 大可

责编 | 郑瑶

门诊共济政策下,零售药店如何纳入门诊统筹?一文解读。

01、零售药店纳进门诊统筹、多地跟进细则

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作为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4月发布的门诊共济政策的配套文件。

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是多年来医疗领域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于医药分家、分级诊疗、处方流转都有重要意义。

门诊共济政策要求,“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因此, 2023年将是这项政策全面落地的一年。

作为其配套政策的“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是目前各个省(市、区)统筹区域的关注重点,相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的制定实施细则与执行时间。

门诊共济政策在多个省份已经启动,河北、四川、湖北依托此文件,已经制定了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的条件,江西也于2月25日发布《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

业内都在密切关注政策细则,据笔者梳理,已经出台落地政策的几个省份有一些共性要求。

在诸如报销比例、报销额度方面,会根据本省份的医保基金情况,稍有不同。

02、哪些药店有望入局?

门诊统筹如何报销?

1、什么样的药店可以纳入统筹定点?是药店最为关注的内容。

国家局通知中明确的态度是“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

河北省是首个发布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标准的省份,比较谨慎。

取得个账医保的时间要求三年以上,每个统筹区域的数量要求1-2家。

DTP药店直接被定为统筹定点的有河北省、四川省南充市。呼和浩特市的提交申请药店开通率是100%。江西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医保药品分区、可提供配送服务并且登记管理、有医保资质。

现有统筹药店,武汉是5094家,呼和浩特是1810家,石家庄截至2022年末是19家。

可以看到,未来DTP药店一定会被纳入各地的统筹定点,有医保资质的,没有不良记录并能够实现互联网统筹结算的药店,大概率只要提交申请,都会被纳入。

2、在药店通过门诊统筹能报销多少?

国家指导意见提到,“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可执行与统筹地区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待遇”。

门诊共济文件提到“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各级医疗机构中,基层医疗机构的统筹报销会有更低的起付线、更高的比例、更高的限额。目前已出细则的区域,都对退休人员做了政策倾斜。

不仅在报销比例上,退休员工能够比在职职工多8%~10%;在年度报销限额方面,退休人员也会有高出500~1000元的限额。

3、药店售出的药品按怎样的支付标准支付?这是一个多方都关注的问题。

在已经执行政策的地区我们看到,有些地市对同一个产品确实是药店一个价格,医院一个价格,药店价格高于医院,报销时按销售价格结算。这是一个多方都未获益的情况:患者觉得报销之后价格更高还是选择在医院购买,而医保资金并没有得到结余。由此推断,这样的现象不会持久,医保局会出台相应措施,或者同一支付标准,或者同一销售价格。

4、对统筹定点药店经营品类,是否会有其他要求?

从一些地方对医保或双通道药店的管理来看,有的要求药店只能销售医保目录内药品,不能经营耗材、特医食品、保健品等——这些恰恰是药店利润的主要来源;有些地区要求对目录药品零差率销售,然而这对于品类少、规模小的药店来说,仅靠统筹药品几乎无法支撑。以至之前就出现过药店主动退出双通道、医保资格的情况。

可以预见的是,药店在纳入统筹定点后,在不要求零差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全国集采拿到更低的进货价格而增加利润;或者通过提升品类规划,让这部分客流带动其他非统筹产品的销售,进而提升利润。

毕竟没有利润的销售额都是空谈。

03、药店进入门诊统筹、6大细节问题待解

除了以上,还有一些药店人较为关心,但是现有文件却未见明确表述的细节问题,比如:

1、 医院的处方问题如何实现?

是系统对接电子处方,还是纸质处方,还是专用的药店处方。国家文件的建议是:加快医保电子处方中心落地应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河北省也是执行电子处方,但是能做到这一点的药店并不多,虽然它最为方便管理。

不排除有地区会使用药店专用处方以区别医院正常处方。

2、 药店的报销金额是否会占用医院的整体医保额度?

医院的医保控费严格,目前的政策并未提到医院医保额度问题。但是有些区域会根据自己的资金使用情况,考虑将门诊统筹报销部分的金额计入医院的医保总额,以此控制整个基金使用。

3、 互联网医院的处方是否可以?

武汉目前的互联网医院处方作为暂行之举,可以使用到3月1日。如果互联网医院的处方也可以使用,虽然增加了顾客的方便性,但是不便于整体把握统筹基金。如果必须要在医院拿到处方,那么必然在购药过程中增加了到医院开具处方的环节。

4、 医保目录内的非处方药与特医食品如何实现在门诊统筹的报销?

5、 对药店是否会有年度总额控制?

6、 流转到药店的统筹处方,是通用名还是商品名?

严格来说,药品是以通用名来开具处方。如果是这样,那么对于药店来说,一旦没有利润是否会推荐其他品牌?对于集采产品来说,医院的任务量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目前已出台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政策的省份有湖北省、河北省,四川省。其辖区内多个地市也已有相应细则,如武汉市、宜昌市、石家庄市、南充市等。内蒙古自治区下辖的包头、呼和浩特、通辽等城市也出台了相应的执行办法。江西省的征求意见稿与以上省份内容相差不大,具体通知应该会在下个月执行。

笔者预计,全国各省细则会在7月1日前全部出台完毕。2023年的医药行业,以两个重磅文件作为开端,不仅为药品零售市场打开了想象空间,而且推动了医改的进程。这一年的医药行业,必将因这两个文件的落地执行而充满活力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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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药店,处方,医保,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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