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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2023“邑康保”照护服务保险金首批照护待遇评估正在进行中入住定点服务机构并通过评估审核,每月可领补贴最高500元, 还未申请的,请抓紧时间申请。
谁能申请?
申请照护保障待遇需符合以下条件:
1.被保险人经鉴定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即被保险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Barthel 指数评定量表)不高于 40 分(含 40 分)。
2.被保险人须入住定点服务机构。定点服务机构是指由民政、卫健等部门按照“合理区域布局”、“兼顾公立民营”、“坚持自主申请”的原则确定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
2023年度“邑康保”照护理赔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如何申请?
关于“邑康保”照护服务保险金的理赔申请,被保险人入住不同类别定点机构有不同的申请流程。
入住养老机构或医养结合机构
理赔申请流程如下
1. 待遇申请
登记入住:被保险人在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办理登记入住手续。
申请发起:被保险人由本人或亲属、代理人携带或填报相关资料向照护服务定点机构提出评估申请。
机构初评:照护服务定点机构按相关规定初审待遇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及对参保人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初评,确定符合资质的申请人员名单,提交至承保的保险公司及第三方评估机构。
2. 失能评估
经公开遴选后选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初审后,对符合评估条件的被保险人发送《照护保障待遇评估告知书》,告知被保险人评估流程和注意事项,明确评估费用支付规则、承担的金额和收取方式。
第三方评估机构在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初审以及被保险人签署《照护保障待遇评估告知书》后,按评估时间规则要求,对已通过申报资料初审的被保险人进行集中现场评估。根据评估标准,客观、公正采集评估信息,形成评估记录,并出具评审意见。
如被保险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评估申请:
(一)处于急性治疗期或患有急性疾病,且临床症状和体征不稳定的;
(二)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的;
(三)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非入住定点服务机构的被保险人;
(六)申请之日距上次失能评估结果不通过不足半年,且被保险人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
评估结果出具后,在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被保险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向第三方承办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评估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160元。当评估结果为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即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评估结果高于40分时)时,评估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3. 保险金给付
保险公司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对符合条件的被保险人发放照护服务保险金待遇,每人每月支付500元(入住机构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支付)。
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通过结果的次日,作为照护服务待遇发放的开始时间进行理算。
针对特殊人群,政府部门对于照护服务保险责任受益人有另行约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若被保险人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的程度后,其身体状态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重度失能条件;或被保险人不再入住照护服务定点机构的,则保险公司停止给付照护服务保险金。
注意
若被保险人2022年已参保“邑康保”并成功申请照护服务保险金待遇,评估结果有效期未满,且2023年连续参保“邑康保”的,将由评估机构统一安排续期评估,请留意所入住定点机构内或评估经办人员相关通知信息,如有疑问,可添加客服微信咨。
说明:“邑康保”照护服务定点机构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关注“邑康保”微信公众号,可及时了解照护服务定点机构的调整情况。
来源:邑康保
编审(二级):健康教育科 何韫聪
审发(三级):党委办公室 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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