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指标计算方法。指标2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采用全部中选药品使用比例的几何平均值进行计算。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2版)》(简称《操作手册(2022版)》)的基础上,结合最新政策文件,组织专家研究,修订形成《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3版)》(简称《操作手册(2023版)》),并于近日印发。
本次修订内容共涉及29个指标,分为三个部分:
修订指标计算方法。指标21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使用比例采用全部中选药品使用比例的几何平均值进行计算。
补充及更新相关工作要求。将最新规范性文件作为指标统计依据,如加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11号)、《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国卫医发〔2022〕15号)等文件。涉及指标1、2、6、8、12、15、16、22、23、34、45、47共12个指标。
进一步明确指标内涵。根据医院在填报中提出的相关问题,一是指标7中分母同期全部医疗服务收入调整为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急诊收入、住院收入和结算差额,与《关于印发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保持一致。二是根据工作情况,进一步细化指标说明,涉及指标3、4、5、6、7、8、9、10、14、18、20、21、28、30、33、52共16个;更新或增加指标脚注,涉及指标3、4、5、6、7、8、10、18、19、28、33、34、35、37等14个。
对照《操作手册(2022版)》和《操作手册(2023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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