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招募丨注射用QLS31905在Claudin18.2阳性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患者招募
简要入选标准,以下全部符合方可入组:
1. 年龄≥ 18周岁,性别不限;
2.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力评分0-1分;
3. 预计生存期≥ 3个月;
4. 晚期一线治疗失败进展的胃癌患者;
5. 根据RECIST v1.1,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拓展阶段为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 claudin18.2要求中高表达阳性
7.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天内未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升白药、升血小板药等)。
(1)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5×10⁹/L;
(2) 血小板≥ 100×10⁹/L;
(3) 血红蛋白≥ 90 g/L;
(4)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2.5×ULN(肝癌或存在肝转移时,≤ 5×ULN);
(5) 总胆红素(TBIL)≤ 1.5×ULN(肝癌或存在肝转移时,≤ 3×ULN);
(6) 血清肌酐≤ 1.5×ULN,或用Cockcroft-Gault方程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50 mL/min;
(7)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8)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8.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至少90天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符合下列任何一条标准,即排除:
1.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任何抗肿瘤治疗,以下几项除外:
(1)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
(2)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3)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
PD-1/PD-L1/CTLA-4等抗体为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周内。
2.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或治疗;
3.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以下情况除外:
(1) 生理剂量的皮质类固醇(即每天≤ 10 mg的强的松或等效剂量的同类药物);
(2) 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
(3) 替代疗法(如,针对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生理性糖皮质激素替代疗法)不被视为全身治疗的一种形式;
(4) 作为过敏反应的预防用药时(如造影剂使用前用药);
(5) 作为胃肠道反应的预防用药时(如预防恶心、呕吐)。
5.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既往抗肿瘤治疗的所有可逆性不良反应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 1级,不包括脱发(任何等级)和≤ 2级的周围感觉神经病变或其他研究者认为无安全风险的毒性反应;
6. 既往接受过靶向Claudin18.2的单抗、双抗、CAR-T或ADC等药物治疗;
7.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且在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3个月内进行了系统性全身治疗;
8. 具有临床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有其他证据表明患者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任何的脑膜转移;
9. 既往发生过抗体药物治疗相关的严重不良反应或对抗体药物不耐受;
10. 具有严重的全身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
11. 经研究者判断具有消化道出血的高风险因素(如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发生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或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消化道疾病(如呕吐、腹泻、胃溃疡、十二指肠炎、十二指肠溃疡、胰腺炎、肠梗阻等);
12.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QTc间期≥450 ms(男性)或QTc间期≥470 ms(女性)等;
(2)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中或其他3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3)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4) 合并有控制不佳的高血压(经2种及以上药物治疗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
13. 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或肺纤维化、尘肺、放射性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者的患者;
14. 乙肝患者(HbsAg阳性且检测HBV-DNA≥200 IU/ml(或1000 cps/ml)));丙肝患者(HCV抗体阳性且检测HCV-RNA提示有病毒复制);梅毒筛查阳性(特异性抗体检测阳性,非特异性抗体检测阴性且结合临床判断确证为非活动期感染者除外),已知HIV阳性病史或HIV筛查阳性。
15. 首次使用试验药物前7天内使用非甾体抗炎药;
16. 已知患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17. 存在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呼吸、泌尿等系统疾病等);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增加研究相关的风险、可能干扰对研究结果的解释、或研究者和/或申办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患者。
20. 首次研究给药前5年内患有除目标癌种以外的其他肿瘤(已经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局限性前列腺癌或乳腺原位导管癌除外)。(仅针对拓展阶段)
21. 存在有不可控的、需要反复引流(引流频率≥1次/月)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仅针对拓展阶段)
关于研究费用及患者受益:
受试者将免费接受方案规定的访视、各项检查和研究药物,且不会因为参加该研究增加额外的费用。研究期间将根据受试者的实际访视次数给予一定数额的交通费及营养补贴。
如您身边有患者符合本研究的标准并同意参加本研究,我们欢迎您进行推荐;患者有可能会从本研究中获益,也可能没有获益。但您提供的宝贵信息,将有助于开发一种新的用于晚期实体瘤患者的疗法,为人类健康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患者有随时退出本研究的权利,患者的隐私也将会得到保护。
项目联系人:博医荟
编辑 | 荟哥
审核 | 冬雪
排版 | lu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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