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药用量较少的科室,备用一人一次用量可否?
医院各科室的抢救药为避免闲置过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管理上该改进一下了!
话题
之前,不是屡屡有抢救药过期的事情吗?现在抢救药也挺贵的。尤其是医院不给力的基层医院,一抢救车的抢救药,可是不少的负担。
除了做好效期管理,还有个方法,就怕医院不愿意:数量控制——用量较少的科室,能否最多备用一人一次用量,有消耗药房随时补充上?
当然了,消耗量大的医院和科室,是不会有这种烦恼的。但基层医院,也许一年到头也用不上,但不备,又真不行。
抢救车,抢救药品,基层医院,备一人份的抢救药,可否?
点评
抢救药管理,可谓是各科室医护人员都要面对的现实命题,不,千古难题。
这不,某基层医院急诊科眼看着就有一盒尼可刹米注射液过期了,一支65元,医院不管,又要求科室必备一盒10支,这一报废,就是650元。其实科室抢救病人少,尼可刹米注射液使用量一年也未见1-2支,但由于要求非要按规定配备不可,你说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抢救工作制度》要求:抢救药品物品、器材做到五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因此,有的医院会对科室的抢救药品品种、数量有具体要求,但实际上呢,这些职能部门要求配备的抢救药品品种和数量,未必就切合科室的实际工作,加之科室亦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因此,就会出现抢救药品过期,给科室带来损失的情况发生。
抢救药品管理,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医院政策与科室实际之间的差异矛盾。
医院给定的抢救药品品种和数量,未必就切合科室工作实际,但出现问题,就会归罪于科室管理。科室又奈若何?
因为医院定的抢救药品,有的品种可能一年到头,一支也不会用!
就是科室想要取消这种抢救药品的配备吧?科室又不当家,科室无这个自主权。
问题是现在科室自己不当家,医院又没有扶持政策。
科室出现抢救药近期或过期情况=科室护士长管理不善。
护士长也是有空难言:有时候,这些抢救药就是知道快过期了,科室想给药房调换,可药房的效期也跟科室是一样的,换无可换!
护士长奈若何?
这句话深得民心,但不知道医院相关主管能吃得进:
抢救药品根据各科室实际情况配备,医院指定18类抢救药品,但具体配置数量,由临床科室根据科室实际情况合理配备。
抢救药品除了要求临床科室做好效期管理,还有一个管理上需要改进的理念,我们今天想要强调一下:
科室抢救药做好数量控制——用量较少的科室,最多备用一人一次用量,大家讨论下,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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