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因医保系统网络故障等原因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回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销。
异地就医的家长朋友们,认真看哦!
目前西安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均可自助办理西安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以下简称“两类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在西安市外连续生活、居住、工作6个月以上人员。
(1)经西安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多次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无条件进行检查治疗的危重患者需要异地转诊人员。
(2)因工作、学习、探亲等临时外出急诊就医人员。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除了电话备案(拨打区号+12333或当地医保中心电话备案)、当地医院需转上级医院诊治,开具电子转诊、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外,目前还上线了新功能——通过“陕西医保”APP及微信小程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时,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按照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有关要求执行。不过,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备案时间,一定要早于住院时间。
备案具体步骤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
0 1 登录“陕西医保”APP
点击“查看更多”,点击异地业务中的“异地就医备案”。
0 2 进入异地就医“为自己备案”页面
选择备案类型“临时/长期”,点击开始备案,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查看人员基本信息,填写手机号及异地就医登记信息(就异地所属行政区、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居外地址)
0 3 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
点击“点击查看个人承诺书并完成签名”区域,查看无误后签名,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备案。
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入院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在备案有效期限内,到所选择统筹地区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登记就诊手续。
转院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转院往备案地以外地区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凭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自助办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转院就医。
住院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终结后在医院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就医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进行结算,参保人员仅需向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按规定需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员因医保系统网络故障等原因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的,回参保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相关规定报销。
以上是本次为大家普及的医保知识。后期,西安市儿童医院官微将会继续为广大家长朋友们科普医保知识,喜欢的朋友请收藏转发吧!
文字:医保办 昝元媛
图片:医保办
排版:宣传科 侯晶晶 | 审核:宣传科 杨馥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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