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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位三甲医院院长,被查!

2023-01-10 10:41   云药客info

持续加大对于医院端以权谋私、红包回扣等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已成为各地纪委整治医疗腐败的关键一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强调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主基调,依法精准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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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精准惩治行贿考虑,《意见》首次提出,要依法准确认定行贿犯罪, 准确区分个人行贿与单位行贿。

对于个人行贿:  

对以单位名义实施行贿、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归个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行贿。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行为单独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与行贿犯罪数罪并罚。要从严追究性质恶劣的行贿犯罪,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包括适用财产刑的建议,有力惩治行贿犯罪。

对于单位行贿:

符合适用涉案企业合规监管条件的,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通过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严格督促企业合规整改,不认真落实整改的要依法提起公诉,要加大力度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

此外   ,《意见》明确行贿案件办理要严格执行   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的规定,并层报最高检备案   ,通过   有力   配合   形成   有效制约。  

众所周知,医药行业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向来也是监察的重点领域。2022年,国家多部委整治文件接连下发,确立医疗反腐严打之势。

此次最高检文件下达,无疑是对医药腐败的再一次“亮剑”。

随着对行贿主体认定更为明确,过去医药代表及企业 推诿、甩锅等做法或将失效 ;另一方面,凡行贿案件,不论是否起诉, 均将被一一备案、记录在册 。

20位三甲医院院长被查!

近年来,为治理医药领域长期存在、持续泛滥的商业贿赂,国家力求彻底斩断从院长、科室主任等医院端人员,医药代表、医械销售、经销商,乃至企业的整条利益链。

对于受贿一方,“严打”是国家持续贯彻的方针, 特别又体现在院长、书记等重点围猎对象上。

尤其是三甲医院院长、书记等角色 ,由于资历深、职位高,他们在医药购销中拥有很高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因此也是医药代表、械企行贿的主要对象。 围猎他们往往能“查处一个带出一串”。

如1月4日,在中纪委披露的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通过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工作收受贿赂,合计2118万余元的案件中,同时被牵涉出来的还有 5名药品代理及4名设备代理人员。

近日,人民日报根据国家及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公示的信息不完全统计,因涉及药品进院、销售等环节收受回扣、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等原因严重违纪违法,今年以来,各地累计已经有20位三甲医院院长、书记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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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大对于医院端以权谋私、红包回扣等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已成为各地纪委整治医疗腐败的关键一环。

内容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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