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申报期后,不接受补报或删除带量采购项目产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安徽省医保局2022年度安徽省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皖医保秘〔2022〕38号),为做好我省临床检验试剂带量采购工作,现开展凝血类、心梗类临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检测项目品种范围
1.凝血六项产品:凝血酶原时间(PT)、凝血酶时间(T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FIB)、D-二聚体(D-Dimer)、纤维蛋白(原)降解产物(FDP)。
2.心梗三项(POCT检测方式联合检测试剂)产品:肌红蛋白、肌钙蛋白(I或T)、肌酸激酶同工酶。
(二)企业范围
申报企业为取得本次凝血类、心梗三项(POCT检测方式)产品合法资质,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完成产品挂网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登录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检验试剂数据库申报系统—“检验试剂招采”—“2022集采项目申报”—“集采项目申报”,点击窗口右上方“申报”按钮,进行项目勾选,点击“确定”按钮完成申报,本次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 主试剂ML装量或测试人份数量申报。
所有申报参加本次集中采购的项目,企业需同时填报该项目下所有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内已挂网产品的主试剂ML装量或测试人份数量(见附件)。
具体申报方式为:企业按照附表格式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扫描件和表格电子版同时发送至至邮箱,邮件名称格式为:“检验试剂集采主试剂装量申报+公司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时间
(一) 平台填报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2日17:00。
(二) 主试剂ML装量或测试人份数量申报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5日17:00。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按项目进行产品申报,申报的项目包括本企业该项目下所有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已挂网的产品,均纳入我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
(二)凝血六项产品在我省医药采购平台挂网齐全的企业,原则上六个检测项目需全部勾选;六项产品不全的,可勾选单项或多项进行申报。本次勾选的项目是否齐全将会影响到带量采购项目的分组。
(三)心梗三项(POCT检测方式联合诊断试剂)产品在平台申报为三合一项目申报,申报三合一产品的企业,若有对应的单项或两项产品,需在附表中一并填报相关产品装量。
(四)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并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申报,申报期后,不接受补报或删除带量采购项目产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附表:检验试剂集采主试剂装量申报表.xlsx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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