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患者输液后突发休克死亡,一基层医疗机构赔偿46万余元

2022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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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朱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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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过快容易加重心脏负担,引起心衰或肺水肿等不良反应。但输液速度也不是越慢越好,需要根据病情调整输液速度。

近日,云南曲靖市一诊所发生了一起患者就诊过程中突发休克后抢救无效死亡事件。

PART 01  患者就诊中突发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报道,2022年10月3日上午,大坡乡麻拉村村民申某因生病咳嗽不止,在母亲陪同下到麻拉集镇某外科诊所就诊,诊所对其进行输液治疗,在就诊过程中,申某突发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申某家属认为,诊所在治疗中存在违规行为,擅自给患者输液并且没有做好观察,存在严重过错,加之抢救不及时,导致患者申某死亡,因此诊所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要求诊所赔偿人民币60万元。

而诊所则坚称自身诊疗无过错,感冒输液属正常行为,且并未输过敏类药物,基于同村且患者家庭困难,出于同情,愿意赔偿患者家属10万元。

最后,在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付意见,由诊所赔偿患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等共计46万余元。

PART 02  发生输液反应时这4件事不能省

纵观整个事件,虽然具体用药细节虽未披露,但从已知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些细节,作为基层医生,要尽可能避免操作失误带来的隐患。因为输液反应发生的情况危急,时间紧迫,处理不好容易引起严重的医患纠纷,所以这种情况下,医护人员更应该引起重视。

尤其注意一旦发生输液反应,这四件事一件都不能省:

0 1   控制患者和家属情绪 

如果发生输液反应,首先要稳定好患者或家属慌张的情绪,一边进行相应处理的同时一边要及时安慰他们,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0 2   保持静脉通道畅通 

患者及家属没有医学基础,发生突发情况通常会要求立即终止输液,而这种行为存在较大风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继续保持静脉通路作为备用。立即更换成生理盐水,更换输液皮条,继续输液,为下一步治疗做准备。

0 3   正确回答病患提出的问题 

发生输液反应处理完成以后,家属、患者多数会质疑当时的治疗方案,这个时候咱们一定要注意措词,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其产生误解引起纠纷。

0 4   提前做好抢救准备 

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肾上腺素1:1000的剂量和配比必须印在脑子里。

PART 03  基层输液5大禁忌

01、药品有破损应立即丢弃,禁止输入

当我们冲配药物时,如发现液体包装袋有破损,漏气漏液时,应立即丢弃不可继续使用。

冲配的药品如出现细小裂纹,瓶口松动或漏气这些也会造成造成微生物污染,都可能发生输液反应。

02、禁止输入与患者体温相差过大的液体

输液反应常发生于酷暑或冬天,这是由于存放液体的房间冬天气温过低,夏天气温过高造成的,使其与人体温差加大,输入人体便可能导致输液反应,因此冬天液如果液体太凉,需适当升温,夏天可放在有冷气的房间。

03、禁止静脉输液的肢体取血

输液时由于输注液体的稀释作用,会使输液肢体血液浓度降低,从而影响检查结果,可选用对侧肢体采血或者输液之前进行采血。

04、根据不同药物种类选择滴速

应当根据病人的年龄,病情,药物的性质调节滴速:一般成人40—60滴/分,儿童20—40滴/分。年老体弱,婴幼儿,心功能不全患者速度宜慢,输液过快可能造成病人心衰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而高渗盐水,升压药,甘露醇输入速度可稍快。

05、严禁输液前未执行查对制度

静脉输液应做好三查七对,认真核对病人信息(姓名,性别,住院号)药物(药名、浓度、剂量和有效期),检查药瓶有无破裂,药液是否混浊沉淀或絮状物等。

携药物置床边操作时,要核对床号、姓名,并向病人解释,以取得配合。

PART 04  基层输液5大注意事项

与此同时,基层医疗机构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前提下,除了招聘有资质的医生行医,如何防止错误输液带来的严重后果?

一、皮试

像青霉素类(注射和口服剂型)、链霉素、结核菌素、破伤风抗毒素血清、盐酸普鲁卡因、细胞色素C、有机碘造影剂、门冬酰胺酶等药物一定要做皮试。要留出足够的观察时间,不要着急。

二、询问过敏史

一定要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于没有写明要做“皮试”的药物,但容易产生不良反应的,最好也做下皮试。如头孢噻酚钠、冻干粉针、头孢替唑钠、糜蛋白酶、维生素B1注射液、胸腺肽注射液等,都非常容易发生过敏。

三、滴速不宜过快

输液过快容易加重心脏负担,引起心衰或肺水肿等不良反应。但输液速度也不是越慢越好,需要根据病情调整输液速度。

四、保留好现场证据

要保留好事故现场证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 2.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3.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五、签输液知情同意书

输液引发的事故频频发生,国家也一直倡导“能吃药就不打针,能打针就不输液”,但是一些患者还是会坚持输液,认为输液会让病情好的快。那么患者理应明白这份风险,可以让患者签一份输液知情同意书后再给予输液。

来源:沾益法院、红杏e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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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休克,输液,药物,皮试,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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