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中医药“支付方式”,收到了很好的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一:
中医药是个难题,部分中医院特色不明显,往往是西医诊疗后再加一套中医诊疗方法,在DRG支付改革中导致费用偏高,按结算办法,中医院就出现亏损。
如何体现中医特色,中医药费用占比应达医疗总费用一半以上,政策再加以支持,工作中是个难点。实际上对中医药支持,在基金总量分配上不是问题,关键在找到切入点,单纯倾斜,别的医院会有意见。
DRG是目前一种实用的支付方式,可以起到先期打下过高医疗费用的作用。DRG的核心生命力在于同一病组间的数据可比较性,失去这一特点,就不是DRG了。
反馈意见二:
近年来,中医药费用上涨很快。在总额控制当中,一些医院到了年底,觉得总额快超了,医院自己就暂停开中成药、理疗、按摩等项目。
这说明什么呢?值得深思!中药集采很有必要。在管理者心中,应该是药品、耗材等集采,而不能分中、西医。
反馈意见三:
以前,没对中药价格挤水份,
一是中药属于农业养殖种植业,有点转移支付,肉烂在锅里的意思。但实际上大头让流通领域的资本赚了,种植户获利不多。
二是中药受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价格极不稳定,集采难度大。中医药嵌套在DRG中是合理的,让医院根据效费比自行选择。
反馈意见四:
中医完全可以不挣药的钱(类保健、滋补药品不算),而是真真正正地去挣诊疗费。
其实中医师和中医院用MCN做成“网红”是不难的,即前互联网时代的“口碑”,然后把诊费提升上去(你看5000块钱的大夫、我看100块的大夫,意味着你的社会地位比我高、是奢侈品消费阶层,形成社会共识,其实这个不难做到)。
中医药,本质上是医师为主、药品为辅,若能形成社会对中医诊疗服务的价格的认知体系(其实民国以前,这个逻辑是存在的),中医药就彻底脱离了西医西药逻辑,能独立竖起旗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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