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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 医保询问笔录制作的6大要领

2022-10-29 10:44   中国医疗保险

重要情节有必要重复询问清楚,直至能阐明其意愿表达或行为实施与其违法违规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为止。要防止重要细节记载不全,似“蜻蜓点水”。

调查医保违规案件并制作询问笔录,是稽查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办案理念、专业技能和文字功底的综合体现。笔录质量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定量、适用条款或处理依据。

笔者结合多年的实践经验认为,查处医保违规案件在询问阶段要遵循“程序合法、内容完整、表述清晰、逻辑严谨、结构合理、录证一致”这六个要领,才能够制作出较高质量的询问笔录,从而夯实稽核基础,助力有效处罚。

程序要合法

一是时间合法。一方面,不得超时,相关法律规定一次讯问不能超过24小时,医保询问也不得超出该规定。每次制作笔录应当场了结,及时填明结束时间。另一方面,笔录日期不得在案发之前。

二是地点合法。询问人员应在执法区域内开展笔录。若跨行政区域制作,如跨市县医保异地行政监督检查,应有上级医保部门授权。

三是告知到位。询问前须将笔录开头的专门内容认真告知被询问人。

四是制作主体合法。如按照两定机构服务协议询问,经医保行政部门授权的人员可参加制作笔录;如是行政执法则要从其相应规定。

五是审核规范。笔录的记载要规范,其审核也要规范。当事人拒绝签名或无法签名的,询问人员须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在可能情况下,还应由在场证人签名。

六是被询问人身份要清楚。除填写笔录开头处的基础信息外,被询问人参保类型、两定机构、从事医保服务年限等信息如涉及案情,也要记载清楚。对于证人,要问清与当事人的关系,这种特定关系有时会影响笔录证明效力的大小。

内容要完整

内容完整是指时间、地点、人物、过程、结果五要件齐全,即在违法违规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时间地点、意愿表达、实施步骤的,均要完整记载。被询问人讲述的内容,无论是否利于证实违法违规,都要全面记载。特别是复杂案件,涉及多个当事人、多个时间地点、不同意愿表达、多项实施步骤的,都要逐一记载。切忌选择性记载,否则还原的情况就不客观。

表述要清晰

医保违法违规过程可能涉及若干场景、当事人意愿表达和行为实施,因此笔录时要以某一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为主线,按时空展开询问,尽力理顺层次、关系,防止模棱两可、时空错乱。否则,不但不能还原事实,甚至可能导致产生歧义。

笔录要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不同当事人的表达能力有天壤之别,因此可以对其所述内容、层次准确归纳后再记录,前提是绝不能偏离当事人原意。

逻辑要严谨

首先,词句要严谨推敲,避免错字病句。往往一句话就可能阐明案件要点或本质,若用词不当则可能影响最终处理。

其次,除突发案件外,笔录前都应制定周密的询问提纲。这既可保证对案件全面了解,又能保证重点突出。对简单个案,可以凭经验草拟几条提示;但对案情复杂的,应群策群力设计询问计划,确保提前“设好防区”,避免“入坑”。

再次,询问人思路要清晰,头脑中要时刻循环很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谁,从谁开始,了解哪个核心事项;要佐证什么,其真实意愿是什么,其有没有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怎样问,从何起,到何止,还缺少什么等等。询问人员之间对现场氛围的把控也要默契。询问人的每句话都要慎之又慎,以防涉嫌诱供。

最后,若被询问人不配合或故意回避,询问人要以静制动,要善于宣传政策,晓之以理。一旦被询问人“话匣子”打开,要有条不紊,乘胜追击。

此外,重要情节有必要重复询问清楚,直至能阐明其意愿表达或行为实施与其违法违规的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为止。要防止重要细节记载不全,似“蜻蜓点水”。有时稍再追问一下,复杂问题就一目了然了,但如果没有追问下去,可能导致笔录成了废品。这样做既能还原案件客观性,还能防止对方为翻供留下退路。

结构要合理

结构合理就是对违规意愿的表达、违规行为的实施等重要问题的记载要占据询问笔录的大部分,使得多组问答能够成为对其定性的依据。除此以外的非主要内容可一带而过。这样,就能确保笔录结构合理、繁简得当。

录证要一致

笔录在整个证据链中要和其他证据相互衔接、印证,不可自相矛盾。时间地点事件等要和物证、书证相印证;同一人的几次笔录、不同当事人的笔录之间也要相印证。一旦存在矛盾,笔录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除遵循上述六个要领之外,还需要权威机构组织统一专题培训,使得医保“老中青”稽查队伍在办案技能和理念的接力传承中,秉承统一规范又与时俱进的信念,在严查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形成更多的优质业务卷宗,从而更好地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场景重现

一个关于某药店租用后院民房存放并刷卡售卖生活用品举报案件的询问笔录,可以反映掌握相关要领的必要性。

医保部门接到举报后初步分析,本案需要稽核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药店是否租用后院民房,二是刷哪些医保卡售卖生活用品。围绕第一个问题,稽核人员以日常检查为由,在药店现场检查时“借走”了隐约记有日期、姓名和日用品名称字样的流水记录本,其间药店负责人否认有违规行为。

之后稽核人员联系房东,房东承认出租给药店一间房存放货品。至此,第一个问题已解,按常理可结束笔录,然后去药店责成其打开民房接受检查即可。倘若如此,该案件后续将难以处理。

此时经验丰富的稽核人员追问房东,该民房中有无个人物品?房东表示仅一台旧电器、一个躺椅、一个柜子。稽核人员再次要求房东确认是否还有其他物品,房东又再次表明仅有这三样物品为她本人所有。两组追问,看似简单、可有可无,而恰是这两组追问,成为破案的关键。

此后,稽核人员责成药店打开民房接受检查。与此同时,药店也在与房东订立同盟,直到夜晚房东才来开门。民房内货架、地面上确实都是生活用品。但此时房东态度反转,声称屋内生活用品都是家属单位发的或自己做生意的,与该药店无关。该店负责人也称非药店所有。稽核人员当场正告房东,此前她说过仅三样物品是她的!房东便不再狡辩。最终在诸多证据面前,药店对违规行为供认不讳,受到了严肃处理。

试想,此案笔录中倘若没有那两组追问,在房东反转后,很难界定生活用品是否属于药店,这一举报只能归入“不属实”一类。而此时也已经惊动了药店,其违规行为难以再查实。此外,还会直接导致举报人不满,会造成医保打击不力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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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录,医保,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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