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见病用药尝试医保准入,呼吁“30万上限”再降低(上)
2022年初审名单中包含19个罕见病药品。其中至少7款药物年治疗费用超百万元,属历年来最多。
国家医保局解释:今年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的药品通过了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还需要进行包括经济性在内的多方位严格评审,只有谈判或竞价成功,才能被纳入目录。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吴晶:下一步如何突破50万元资格、30万元准入的限制,是罕见病高值药保障急需解决的问题。今年纳入初审目录的7款天价药,或仍无缘医保目录。医保药品仍然有30%-40%的患者自付费用。如果价格过高,患者还是会因病致贫。
笔者感触:
从讨价还价看,
第一,过去已有一些罕见病用药进入医保目录,实际运行下来,有些的年治疗费用不到30万元。
第二,罕见病用药进入医保报销这件事情,国家医保局回复意见已表示“地方搞太碎片分散”,国谈很可能“买得多、用得多”,我们战略购买的集中效率不是所有国家地区都有的,企业应考虑“折上折”。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曾算过一笔账,假设SMA的患者数量是3万人,假设所有患者都得到治疗,按照年治疗费用10万元计算,一年就是30亿元的销售额,药企即便地板价,还有得赚。
第三,罕见病种类有很多,不同罕见病用药之间的竞争有很多,中国会成为罕见病用药的全球第几大金额、用量市场?充满想象力。但局限是中国医保、百姓、慈善支付力量在现阶段的承受力、发现力、管理力。
第四,罕见病用药有相当一些治疗方案都必须长期甚至终身用药。中国医保、百姓在今年谈判能“省下”一点,其实是为很多年使用都“省下”一点。我们本来不具备条件,现在只能说具备了一些条件而已。
第五,罕见病用药尝试国谈准入,并非集采,但有集采意味。罕见病用药几乎没有市场竞争,也不存在“恶意超低报价”。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罕见病用药有没有可能在个别罕见病上出现“年费用33000元”?
从定价机理看,
第一,罕见病用药在工业大生产视角下,本来是缺少商业模式的。只有国家、社会提供资金支持,才有商业模式。国家、社会为什么支持?是以人民为中心。企业必须向这方面靠拢。
第二,假如企业“不以用户为中心”,为什么不选择去做普药?而恰恰选择用户极少、甚至用户很难找到的罕见病用药呢?当然,“以用户为中心”要兼顾企业股东利益和未来发展。
第三,这些企业的商业模式里,不再是销售网络搭建,甚至不再是研产攻关(license-in也将爆发),主要是人口筛查、病案管理、治疗决策等极致、精准服务。这一块是真正护城河。
第四,这些企业更可能从上市的二级市场估值获得商业回报,经营罕见病用药及用药服务。非常可能从国家财政部、中央汇金公司等获得股东支持。也许将很可能超过百济神州市值。
第五,罕见病用药的价格谈判、竞价,既与潜在用量有关,也与潜在用量关系有限。主要原因是“量小”。甚至有些罕见病用药就是“亏损超低报价”,是对政策、市场的主观响应。
第六,假如今年有家企业就以“年费用133000元”准入产品,会不会吓倒整个细分行业的国内外企业?短期内,都不来了?建议:还是应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七,要考虑几个关键拷问:钱是谁付?(如果主要是他付,就可参考美国药价;如果主要是自负,就要考虑国民收入;再者,要兼顾全球中位数的药价)。药是哪来?用到了哪里?
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原司长熊先军曾解读,「根据国家医保局的测算,按照欧美国家等国际同行定价标准,参照4倍人均GDP,大多数罕见病一年的药品费用不能超过30万元人民币。」这是适合我国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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