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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医疗机构被关停,多家医疗机构被处罚!基层院感防控如何做到位?这8点说透了

2022-09-16 16:51

基层院感防控如何做到位?这8点说透了

2家村卫生室被关停    

连日来,松滋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组建五个疫情防控督导专班,对全市17家乡镇卫生院、54家村卫生室、5家个体诊所开展了疫情防控常态监督检查。

检查发现南海镇剑峰村卫生室、洈水镇石牌村卫生室未严格落实预检分诊登记制度,多名就诊患者未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看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医疗发[2021]46号)和湖北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规定,现场责令2家村卫生室停业整顿7日,并对相关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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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松滋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郑重做出如下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医疗机构哨卡作用,是疫情早发现的基础,责任更大。

多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自8月29日以来,三台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法人员持续对全县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镇乡卫生院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仍有部分医疗机构存在执行预检分诊等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现象。对此,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相关医疗机构警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处理,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案例1 

2022年9月1日,执法人员在三台县刘营镇安宁村梁坪卫生室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医务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案例2 

2022年9月2日,执法人员在仁福堂中医诊所检查时发现,该诊所未对病人做预检分诊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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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2022年9月2日,在三台梓爱医院,执法人员发现该院医务人员未按规定频次做核酸检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案例4 

2022年9月2日,在三台县老马镇龙头山村小围卫生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机构医务人员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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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5 

2022年9月3日,在德天园中医诊所,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预检分诊台无体温计和消毒液、未对病人进行预检分诊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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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6 

2022年9月3日,在三台同德医院,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该院预检分诊登记不规范、预检分诊工作人员防护不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整改,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2分。

  哪些情形会被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会被关停?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基层医疗机构 还有哪些违法违规情形将会被 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将会被 关停+行政处罚 ?

 一、给予“ 关停+行政处罚”处理的8种情形:    

(一)新冠肺炎疫情响应期间,擅自接诊收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

(二)接诊、筛查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味觉嗅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未做好信息登记或未引导转诊或未按规定上报。 

(三)未设置预检分诊岗位。 

(四)预检分诊岗位无人值守或未履行相关职责。 

(五)预检分诊由非医务人员承担。 

(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与患者近距离接触,双方同时未佩戴口罩。 

(七)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核酸检测。 

(八) 其他漠视疫情防控措施行为。

  二、给予行政处罚的8种情形:   

(一)预检分诊登记,人员漏登。  

(二)预检分诊登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住址漏登或住址未登记到门牌号。 

(三)预检分诊登记,人员体温及相关症状漏登。 

(四)预检分诊人员防护不符合要求。 

(五)预检分诊人员未劝阻外卖、快递等无关人员进入医疗机构。 

(六)未做到一医一患一室。 

(七)未对全部工作人员(医护人员、行政管理、保安、保洁等)严格执行每日健康监测,记录。 

(八)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或患者未佩戴口罩。

  三、其他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专业科室约谈、处理。 

请各基层医疗机构对照标准要求

就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

牢固树立疫情防控的底线意识,

守住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防线,

保护患者就医安全。

基层院感防控如何做到位?

    一、明确第一责任人,压实责任  

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分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负责人、各科室主任是院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管辖范围的院感工作负责;同时,还要负责督导科室院感监控人员每天对疫情防控情况给予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推进。  

二、严抓 “五个一”,落实首诊负责制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好所有进院人员“五个一”管理,即:“一看、一测、一扫、一查、一问”,“看”即看来院人员是否规范佩戴口罩;“测”是测量进院人员体温;“扫”是督促来院人员扫场所码;“查”是查验进入人员的健康码和行程卡情况;“问”是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把可疑人员与普通患者在进院的那一刻区分开来,对有可疑症状的患者要严格闭环管理。乡镇卫生院(分院)负责做好本院和辖区村卫生室的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联系送至县域内指定发热门诊。  

三、加强住院患者和陪护的管理     

住院病区必须实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各卫生院(分院)指定专人对进入病区人员进行专门管理。  

新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进入病区,必须提供效期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危重急患者除外)方可住院。  

做好住陪人员的健康宣教、健康检测工作,在院期间不探视、不离院、不串门、不扎堆聊天、按规范佩戴口罩。  

四、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差异化核酸检测  

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进行核酸检测,织密每一道防线。及时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疫情严峻时检测频次调整如下:  

1.进入医疗机构就诊人员、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危重症患者边救治边检测;入院后核酸检测频次与所在诊疗科室工作人员相同;不明原因肺炎、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每周两检。  

2.核酸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人员、交通卡口一线工作人员、“点对点”接返工作人员、发热门诊、隔离场所工作人员每天一检。  

3.其余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每周两检。  

4.发热门诊、呼吸科、感染科门诊病房的地面、物体表面等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规范核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完善整改,防止疫情发生。  

五、加强门急诊管理  

严格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加强预约诊疗,减少聚集,保持两米距离,规范佩戴口罩。  

六、消毒到位,规范防护  

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规范穿戴脱防护用品,落实环境清洁消毒要求,特别是重点部门、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及检测工作。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暂存及污水处理,感染性织物的处置工作。  

七、抓严抓细抓小,查漏补缺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院感防控培训、督导,查缺补漏。要善于提前发现问题、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抓严抓细抓小,对薄弱环节不能怀有侥幸心理,摒弃“差不多”,要拿出具体方案、整改到位。  

八、强化机构负责人监督问责     

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管理,对在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屡教不改的科室或职工取消年度评优、评先等资格,并予以严肃问责。  

各级医疗机构的领导干部不仅要自身重视,还要把院感教育自上而下进行传导,把院感观念延伸到每一位员工的思想之中,延伸到餐厅、保洁、陪护等人员头脑之中;要严把各个环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防控,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严防死守、毫不松懈,切实守好医院疫情防控阵地。  

来源:红杏e生、绵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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