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大家尽量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省心省力。
明天报名截止
云南、甘肃、河北、北京、山西
截止缴费
重庆9月6日17:00;广西9月7日17:00
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进行中,近期大家除了咨询信息填报要求外,还有一部分考生前来咨询各地的审核安排。
为了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2022执业药师的审核要求,小编将信息简单整理如下:
明确基本概念:
一般来说,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将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缴费(考前免予提交资料人工核查)。
对此类考生,下方将以【告知承诺制】为标识。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
北京考前审核:
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 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成绩合格拟取得资 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天津考前审核:
监督管理:
考试结束后将对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上海
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
监督管理:
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重庆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考后监管:
(1)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2)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 河北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各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
(3)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部分科目免试等五种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图片,及时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7日前,按照属地原则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具体时间由各市另行确定。
考试监管:
(1)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
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
(2)考后: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山西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监督管理:
(1)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开展核查。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于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2)资格审核工作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成绩公布后,资格审核部门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的报考信息及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应严格按《资格审核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期参加报名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以审核部门考试成绩公布后审核意见为准。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内蒙古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对于报考级别为免科,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撤回承诺申请,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9月9日或13日两个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监督管理:
(1)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
(2) 考后我中心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监督举报。
辽宁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
A、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B、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通知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监督管理:
(1)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 吉林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9月5~9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黑龙江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以及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应按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月1~9日在线资格核查(节假日休息)
监督管理:
各地考试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核查与监管,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与监管。
江苏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监督管理:
(1)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2)2023年1月下旬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浙江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不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考生,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 (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监督管理:
(1)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直接进行网上公示。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包括报名表,谨记)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后合格成绩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安徽、福建、江西、山东 安徽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应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请报考人员于9月2日16:0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服务平台作为辅助,并于9月5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看各市现场核查具体安排,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监督管理:
(1)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2)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3)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在线核查不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在线核查不通过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江西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D、撤回承诺申请的;
E、免试部分科目应试人员;
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按属地管理办法,由所在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的联合核查点进行现场人工核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监督管理
(1)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
(2)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进行考后公示。
山东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证明(证书)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3)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A、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B、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C、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4)以下四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的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规定地点接受现场核查:
A、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
B、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
C、身份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D、其他身份证件类型或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应试人员。
监督管理:
各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各市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河南、湖北、湖南、广东 河南考前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8月31日9﹕00~9月7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信息确认并下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资格核查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采取考前抽查和考后全部核查形式。
监督管理:
(1)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2)核查安排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成绩出来后15个工作日内对参加2022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考生进行考试资格核查(考生须在此时间之前将核查材料准备齐全,核查资料包括报名表、成绩通知单、缴纳社保证明等)。
湖北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9月1日9:00~9月9日17:00各地对下列考生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应材料):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自动核查通过的。
湖南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流程。
(3)在线核查不通过或无法核查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以后方能继续报名
(4)撤回承诺后,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经人事考试机构网上初审通过后方能继续报名。
(5)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此类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在报名期间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二部进行现场报名。
监督管理:
(1)除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的人员以外都需参加考后现场人工核查。
(2)对所有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举报的,一一核实、彻查到底。
同时,采取一定方式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建立健全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
广东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监督管理:
(1)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
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2)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广西、海南、四川、贵州 广西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8月29日至9月6日17:00网上人工核查)。
监督管理:
(1)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2)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学信网及相关政务平台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海南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及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审核或在线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线上人工审核。
监督管理:
(1)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2)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并按有关要求对不实承诺进行处理。
四川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学历证明、学位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线上人工核查。
监督管理:
资格核查按属地原则进行,由资格核查工作人员通过全国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报考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资料为依据进行报考资格核查,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贵州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请上传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贵州省药监局在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A、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监督管理:
(1)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
(2)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
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云南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如选择不使用、不适用或者选择使用后撤回,须进行现场核查。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监督管理:
(1)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2)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
成绩合格人员均须按照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资格核查。
西藏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现场人工核查适用人员范围(9月1日~8日17:00):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疫情原因,现将现场人工核查调整为线上核查。考生将现场人工核查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PDF文件和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件方式)发至641126097@qq.com,同时邮件正文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材料完整无误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上核查。
监督管理:
成绩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
陕西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报考级别为免试二科的人员,须上传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彩色图片,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3)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监督管理: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
甘肃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网上提交资料适用人员范围及所需资料:
①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图片;
⑤符合免试2科的报考人员,须上传高级职称证书、聘书原件彩色图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后上传证明资料页面。
(3)现场核查适用人员范围:
①在报名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②在报名时作出承诺后,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
③报名信息确认后,网上提交资料不清楚或提交资料存在异常的报考人员;
④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监督管理: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政策咨询、资格条件审核抽查、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青海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系统没有自动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网上上传证明材料步骤:
人员范围及上传材料: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监督管理:
(1)无论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我们都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2)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核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宁夏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以下人员须携带学历证、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备案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结束前到各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核查: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或撤回承诺申请的;
C、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监督管理:
考试成绩发布后,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虚假承诺的报考人员,宣布考试成绩无效,不予退还报名费,追究不实承诺的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理。
拟合格人员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地级市考试机构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新疆考前审核:
(1)告知承诺制
(2)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按规定办理(特殊情况审核)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监督管理:
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执业药师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新疆兵团考前核查:
(1)告知承诺制
(2)下列报考人员须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验(8月30日-9月9日):
A、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B、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C、撤回承诺申请的;
D、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以上须进行现场人工核验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人工核验。
报考建议
2022执业药师考试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报名,一般符合要求的考生,填报信息后无需再提交材料,自动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所以建议大家尽量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省心省力。
与此同时,大家应该提前了解考区的后续审核、监督安排,便于及时考后把握资格审核的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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