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严重腹痛,家属急红眼,医生却不肯用止痛药,家属以为医生在等红包,真相是...

2022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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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痛药会掩盖病人的真实病情,导致误判形式,做出错误诊断,所以应先尽量明确诊断,再用止痛药,不能一来就上止痛药。

大家好,我是李医生。 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很巧。前几天有读者给我私信,说上个星期他老婆腹痛,去了医院急诊,由于病人腹痛很难受,他一直在催医生给用止痛药,但医生却不紧不慢,说做这个检查那个检查,推三阻四,就是不肯用止痛药,他起初想不明白,后来恍然大悟,医生该不是责怪他没有塞红包吧,赶紧准备了几百块钱的红包,趁没人的时候塞给医生。 没想到这个行为吓了医生一跳,死活不肯拿。 他想不明白,红包又不要,止痛药又不上,看着老婆捂着肚子翻来覆去,他很难受。虽然医生给他解释了,腹痛原因不明,贸贸然用止痛药是不合适的,但他不大相信,由于他一直看我公众号,便想私信我,问我怎么看这个事情,是否真如医生所言,腹痛原因不明,不宜使用止痛药?  看起来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其实提复杂的。我们尝试来分析几个关键问题。

  一、急诊腹痛病人,能不能先上止痛药? 

这个问题估计绝大多数临床医生都遇到过,我以前读书时,刚参加工作时,想法是这样的:止痛药会掩盖病人的真实病情,导致误判形式,做出错误诊断,所以应先尽量明确诊断,再用止痛药,不能一来就上止痛药。 上述想法不是我自己生来就有的,而是老师教给我们的,有段时间我的确也是这个观念。毕竟腹痛病因千千万万,张口就能来的包括:急性阑尾炎、急性肠胃炎、急性胰腺炎、急性胆管炎、急性胆囊炎、急性肝炎、肝脓肿、胃溃疡穿孔、肠梗阻、胆囊穿孔、大网膜扭转等等,还有一些妇科疾病,比如宫外孕、卵巢破裂、急性输卵管炎等,还有一些非腹部脏器疾病也会导致腹痛,比如急性心梗、主动脉夹层、食管裂孔疝、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腹型癫痫...... 37581662247660926 腹痛相关疾病太多了,没有一个医生能认识到所有腹痛疾病,更加不可能每一次都能及早做出正确的诊断,试问这种情况下,医生敢轻易用止痛药么?用了止痛药后,病人的疼痛性质、持续时间等等就被掩盖了,的确会对诊断造成干扰啊。 (外科急腹症比较特殊,多数需要手术,一般遇到的外科急腹症有30多种,其中最常见的依次是急性阑尾炎、急性肠梗阻、急性胆囊炎或胆总管炎、溃疡病急性穿孔、急性胰腺炎,这几种病几乎占了全部外壳急腹症的80%以上。-----《黄家驷外科学》第8版) 所以,相当医生都是跟文头那个医生一样,先做各种检查,尽量明确腹痛病因再说,病人腹痛,那就先忍着。 但这个做法真的是正确的么? 我一直都有这个疑惑。 我能举出很简单的例子,比如一个有冠心病的病人腹痛来了,腹痛很剧烈,可能是肠胃炎,也可能是阑尾炎,甚至可能是主动脉夹层,肠胃炎不会死人,但是主动脉夹层一旦误诊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那是真的分分钟死人的,这个时候能不能用止痛药?我认为是可以的,因为剧烈腹痛会增加病人氧气消耗,导致血压飙高,这些都是不利因素,极有可能加重冠脉的负担,诱发急性心肌梗死,即便没有心肌梗死,都可能导致心力衰竭,从这个角度来讲,及早镇痛是有利的。 当然,也有人担心用镇痛药可能会弄巧成拙,比如一个可能是急性胰腺炎的病人,如果用了吗啡(镇痛药),那可能会增加Oddi括约肌压力,加剧病情。阿托品(一种胆碱能受体拮抗剂,常用来解痉止痛)也不能乱用,因为可能诱发或加剧肠麻痹。如果我们事先不知道这个病人是急性胰腺炎,贸然用了上述两个药物,岂非弄巧成拙? 我们看看第15版《实用内科学》(2017年出版)对于急性腹痛的诊断流程吧,这本书算是权威了,它也认为,得先完善相关检查,明确了诊断,再来对症处理(比如止痛),如下图: 33931662247661512 

可以看到,来一个急性腹痛病人,先评估有无危及生命的情况(急性腹膜炎),如果没有,那就完善系列检查,先后排除或诊断急性胰腺炎、胃肠穿孔、肠梗阻、胆囊炎、主动脉瘤、心肌梗死等等,如果找到了病因,那就针对病因和对症处理。如果找不到病因,那才对症治疗,该止痛止痛,该补液补液,然后观察。 我们再来看看外科学的说法,我选择了最权威的《黄家驷外科学》第8版(2020年出版)提到的:诊断不明确的急腹症同样可根据情况采用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注意避免给予镇痛剂、泻剂、或灌肠,以免掩盖或者促进病情发展...... 20451662247661599 

所以,在病人腹痛病因未明确之前,要不要使用止痛药,其实是有一定争议的,教科书的观点是不同意上,尤其是急腹症时,很多医生也是不同意使用的。但不同医生可能经验不同,不同病人情况也不一样,轻重缓急都不一样,有些医生就更加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些能用,有些不能用,我也倾向于这种做法,就是不要一棍子打死,该用时就用。 问题是,什么时候该用呢?你认为的该用,别人却认为不该用,那也是有可能的。 争论不休,我相信此刻在看这篇文章的读者们,如果你们恰好也是医生,也会有类似的疑惑。

  二、内科学教材又说可以用?

有同行说现在的观点认为即便诊断不明确,也是可以使用止痛药的,因为不用止痛药可能让病人难受,并且导致各种生理变化,而观察到用了止痛药并没有增加病死率等等,所以建议诊断未明时可以考虑使用止痛药。 这个说法我也听说了,但没有找到确切出处。我把文章发出来,马上就有读者给我反馈了,说《内科学》第九版新增加了一个章节-----腹痛,这章节里就白纸黑字写了,说真的可以用,我赶紧找来一看: 4191662247661689 我确定,在第九版《内科学》以前都是没有这个说法的,第八版第七版第六版我都看了,没有这个章节,也没有这句话,说明这句话真的是2019年的第九版才加上去。 “以往认为,急腹症病人在诊断未明前不宜给止痛剂,以免掩盖病情、改变体征,延误诊断和治疗,但没有证据表明使用止痛剂会掩盖腹部体征或引起病死率、致残率升高.......小剂量吗啡能缓解病人腹痛,减少烦躁、放松腹肌,有助于发现腹部阳性体征,不会延误临床诊断或影响手术决定,是安全和人道的。” 以上是最新《内科学》的看法,它的意思很明白,随着影像学的快速发展,很多急腹症都可以直接诊断了,比如来一个急性腹痛的病人,痛的哇哇叫,我们可以先给他用点吗啡注射液,同时推他去做腹部CT,腹部CT如果发现是急性胰腺炎,顶多就是这个吗啡会增加Oddi括约肌压力,并不会增加致残率致死率,但如果不是胰腺炎,而是其他剧烈腹痛疾病,那这一针吗啡是可以减轻痛苦的,同时降低病人血压,减少心脑血管并发症的发生,这是安全和人道的,我猜是这个意思。 内科学之所以这样改变,肯定是看了很多当前的临床研究,尤其是国外一些高质量的研究,或者是参考了国外的教科书,也可能是作者自己的临床经验如此,我不得而知。不管怎么说,作为医学生、医生的权威,也作为法律文书依据,内科学这段话算是为这个话题盖棺定论了。(第十版会不会推翻这个说法尚未知晓) 正当我以为这个问题结束了的时候,突然想到,很多急腹症都是外科疾病范畴啊,叫外科急腹症,比如上述提到的急性阑尾炎、急性胆囊炎、肠梗阻、胃穿孔等等,必须外科医生才能处理,所以急腹症是否能用止痛药,不能光看内科学(内科医生)怎么说,还要听听外科学(外科医生)怎么说吧。 我记得第六版、第七版外科学都是说腹痛病因未明之前,不宜使用强效镇痛药的。 25301662247661810 

看错了,不是不宜使用,而是禁用,口气强烈了许多。 再来看看2019年出版的第九版《外科学》吧,它怎么说呢,2019年内科学是说可以用,那同一年出版的外科学怎么说呢? 25891662247661869 

外科学一如既往,认为急腹症诊断未明时,禁用强效镇痛剂。这一观点,跟第九版内科学是相反的。医学生的教材这么多,写的有出入的地方很多,我们也不去一一细察,但像这样的,结论完全相反的,还是很少见的。 外科学的意思很明白,用了镇痛药后可能掩盖病情,该手术时候不手术,比如一个急性阑尾炎的病人,原本痛的嗷嗷叫的,你给他用了一个止痛药,突然不痛了,那医生可能会麻痹大意了,安排手术没那么紧急了,却不曾知道,此时患者阑尾已经坏疽穿孔了,应该更迫切手术,而不是慢悠悠手术。另外,患者用了止痛药后,可能自我感觉也良好了,不迫切需求手术了,这都可能造成延误治疗的。所以外科学(外科医生)的观点很明确,诊断不明时,不要用强镇痛剂。 不用强镇痛剂,那弱镇痛剂呢?比如非甾体抗炎镇痛药,例如双氯芬酸钠、布洛芬、曲马多、颅痛定等,能不能用?强镇痛剂,指的是什么,应该是吗啡类止痛药吧? 这也是有个有意思的问题。我找遍了内外科学的课本,没有找到是否可以用弱镇痛剂的说法,但如果按照《黄家驷外科学》的说法(避免使用镇痛剂),那凡是镇痛剂都不能用的,不管强的弱的。

  三、到底能不能用? 

回到文章开头那个病例,诊断未明确之前,到底医生应不应该给用止痛药呢?我不是权威,当然给不了满意的答复。但我的考虑是,首先我们对病人的病史熟悉了,然后有了大致的体格检查,对诊断也有一个初判,心里大概有数了,这时候当然要继续安排辅助检查,比如CT或者彩超。 生活也不是单选题,不是一或无的,我认为可以在安排检查的同时用上止痛药,只要不要轻敌,一直在警醒自己病人诊断未明,止痛仅仅是对症,对症是为了更好发现问题,比如病人痛的嗷嗷叫,根本没办法躺平,那如何配合做CT呢,对不对?这时候你不用止痛药么?当然要用。止痛药也不是魔鬼,掌握好剂量,时机,大胆使用。只不过,我们大脑始终要清醒,止痛是次要的,找到病因才是最关键的。 急性阑尾炎的病人,即便是化脓穿孔了,要马上上手术了,那也不耽误用止痛药啊,这个时候也是可边用止痛药边推手术室的啊。不是说只有手术切掉阑尾才能缓解病人,止痛药一样会有帮助的。 还有,来一个剧烈胸痛的病人,血压很高,你管他什么病因,吗啡都可以使用啊,虽然吗啡使用有管控,但原则上是可以使用的,不管病人最后被证明是心肌梗死、肺栓塞、主动脉夹层还是其他胸痛疾病,用了吗啡止痛不算是延误病情,反而吗啡减少病人疼痛,减轻烦躁,可能缓解心功能,减少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的风险。 但再怎么说,都不能忘记我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的目的是找到幕后的诊断,而非对症止痛了事。尤其是外科急腹症,止痛药不是最关键的,手术才能解除问题,但用了止痛药也不一定就会搞砸问题。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我更倾向于第九版《内科学》的看法。我也不一定是对的,只是在我的知识体系下的一个看法而已,欢迎读者们指正。 另外,麻烦写书写教材的老师们,能不能商量一下,大问题大原则上能不能取得统一的意见,你们这样写,让我们这些小的,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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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止痛药,急腹症,内科学,医生,腹痛,诊断,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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