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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院麻醉科诊疗常规:急救复苏之儿科心肺复苏

2022-09-06 19:20

新生儿心搏骤停基本都是窒息性骤停,多数因肺膨胀不全,严重低氧导致心动过缓,因此建立充分的通气是最主要的复苏手段。

— 第二节 —

儿科心肺复苏

包括1岁以内的婴儿和1岁至青春期前的儿童(新生儿除外)。本节主要描述儿科心肺复苏与成人心肺复苏之间的差异,与成人心肺复苏相同之处不再赘述。

儿童心搏骤停很少由室颤引起,多数为进行性呼吸衰竭或休克所致的“静止性”心搏骤停,最常见为宽QRS心动过缓,正常节律但心输出量受损或心脏停搏。由全身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酸中毒开始,进展至心动过缓和低血压,累积发生心搏骤停。大约5%~15%的儿科心搏骤停起始心律为室颤或室速,心肺复苏过程中有多达27%的儿科心搏骤停者出现VF/VT。VF/VT的发生率随年龄增长。年轻人猝死可能存在心肌离子通道的基因异常。

一、基础生命支持(BLS)

(一)启动EMS

1.识别心搏骤停判断儿童患者的脉搏可触摸股动脉或颈动脉,婴儿触摸肱动脉。

2.启动CPR时机儿童如脉搏<60次/分,并且有灌注不足的征象(皮肤苍白、发绀、花斑),即应开始胸外按压,不要等到心跳完全停止。

(二)CAB-D

婴儿和儿童心肺复苏的次序仍为C胸外按压→A开放气道→B人工呼吸。1.胸外按压 儿童根据体型大小选择单手或两手掌根按压。婴儿在单人复苏时用二指按压胸骨下1/3;双人复苏时一人双手环抱胸廓,两手大拇指按压胸骨下1/3。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1/3(婴儿大约为4cm,儿童大约为5cm)。

2.气道 如需通气道和气管插管,注意选择合适大小。鼻咽通气道用于有呕吐反射者,太细的鼻咽通气道容易被分泌物阻塞,可能需要反复吸引。不推荐在气管插管过程中常规按压环状软骨以预防误吸,插管后可放置胃管缓解胃胀气。环状软骨以上气道严重梗阻等紧急情况下考虑环甲膜穿刺喷射给氧,可保证氧合,但有CO2潴留。

3.通气 婴儿和儿童单人复苏的按压-通气比率与成人同为30:2,双人复苏的按压-通气比则为15:2。有自主循环者通气频率为12~20次/分(即每3~5秒一次呼吸),小儿频率更高。建立高级气道后通气频率8~10次/分(6~8秒一次呼吸)。缓慢给气,避免过度通气,潮气量足够即可,降低吸气峰压。

通气在儿科复苏尤其重要。复苏人员应团队协作,第一名复苏者胸外按压,第二名复苏者即着手开放气道,尽早开始通气。可由第三名复苏者按压环状软骨,但不要过于用力阻塞气道。

4.除颤 使用单向波和双向波进行婴儿和儿童除颤的首次能量为2J/kg,后续能量加倍至4J/kg。4J/kg以上的剂量(不超过10J/kg或成人剂量)有可能是安全且有效的,尤其是在使用双相波除颤器的情况下。

选择适合儿童大小的最大电极。<10kg用婴儿电极,>10kg(约>1岁)用成人电极。

二、高级生命支持(ACLS)

(一)及早发现并处理呼吸衰竭和休克,避免出现心动过缓

1.呼吸衰竭表现为通气不足、氧合不足或同时存在 呼吸频率增加、用力呼吸;呼吸频率、动度不足,呼吸音消失;充分给氧仍有发绀和异常呼吸等均提示通气不足。如果气管插管后仍出现通气和氧合恶化,要考虑气管插管位置错误、气道阻塞、气胸以及呼吸机设备问题。

2.休克 儿童休克的主要类型是低血容量性休克。可表现为代偿至失代偿等一系列症状体征,应综合判断。一旦失代偿血压下降迅速。儿科低血压定义为:新生儿<60mmHg,婴儿<70mmHg,10岁以内者<70+(2x年龄)mmHg10岁以上者<90mmHg。早期使用等张晶体液复苏,20ml/kg,静脉注射,无改善可重复。

(二)治疗心律失常

1、心动过缓导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低血压、意识状态急性改变、休克征象)即应紧急处理,维持气道,给氧,必要时辅助呼吸。

如心动过缓仍持续存在,给予肾上腺素0.01mg/kg(0.1ml/kg 1:10000)IV/IO,0.1mg/kg或(0.1ml/kg 1:1000)ETT,最大剂量1mg IV/IO、2.5mg ETT。每3~5分钟重复1次。

如由迷走张力过高或原发性房室传导阻滞引起,给予阿托品0.02mg/kgIV/IO,或0.04~0.06mg/kg ETT,如有需要重复1次,单剂最小0.1mg,最大0.5mg;小剂量<0.1mg时由于中枢作用引起反常性心动过缓。

经皮心脏起搏对治疗无反应的心动过缓,由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窦房结功能不全所致,特别是原发心脏疾病引起者,可能起到挽救生命的作用。对心脏静止,缺血性心肌受损、低氧和呼衰所致的心动过缓无效。

2.窄QRS心动过速(QRS波≤0.09毫秒)

(1)窦性心动过速(婴儿通常<220次/分,儿童通常<180次/分):对因治疗。

(2)室上性心动过速:刺激迷走反射。对婴儿和幼儿放置冰块在面部,但不要阻塞气道。年龄较大的儿童颈动脉窦按摩或Valsalva动作是安全的。

腺苷0.1mg/kg、最大剂量6mg快速静脉注射后5ml以上生理盐水冲洗管路以便药物尽快进入循环;第二次0.2mg/kg、最大12mg。

年龄较大的儿童维拉帕米0.1~0.3mg/kg也有效,可能引起心肌抑制、低血压和心搏骤停。一般不用于婴儿,除外有专家指导的情况。

如腺苷无效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同步电复律,复律前镇静。0.5~1J/k开始,无效者2J/kg。

对迷走刺激、腺苷和电复律无反应者考虑胺碘酮或普鲁卡因胺。胺碘酮5mg/kg IV/IO,超过20~60分钟,可重复2次至15mg/kg,单剂最大300mg。普鲁卡因胺15mg/kg IV/IO,超过30~60分钟。两者均需缓慢给药,监测心电图和血压,如有血压下降或QRS增宽则停药或减慢速度。血流动力学稳定者用药应咨询专家。心搏骤停时则快速静推。

3.宽QRS心动过速(ORS波>0.09毫秒)  血流动力学不稳定:同步电复律,能量同前;血流动力学稳定:规则、单形态的宽QRS心动过速可能为室上性,可试用腺苷。也可同步电复律或使用胺碘酮/普鲁卡因胺进行药物复律。

(三)其他药物用量

1.血管加压素无常规应用证据。

2.硫酸镁 仅用于低镁血症或尖端扭转室速。25~50mg/kg IV/IO 超过10~20分钟,尖端扭转室速时推药应更快,最大剂量2g。

3.利多卡因 1mg/kg IV/IO,20~50μg/(kg•min)

4.钙剂 氯化钙和葡萄糖酸钙均可,氯化钙增加钙离子浓度更明显。10%氯化钙20mg/kg IV/IO(0.2ml/kg),最大单剂量2g,缓慢给药。非心搏骤停仅有外周静脉者推荐葡萄糖酸钙,静脉刺激小。

5.葡萄糖 0.5~1.0g/kg IV/IO。婴儿代谢率高,糖储备小,容易出现低血糖。

6.纳洛酮 <5岁或≤20kg者0.1mg/kg IV/IO;>5岁或≥20kg者2mg IV/IO。更低剂量逆转治疗量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1~5μg/kg滴定至起效。

(四)体外循环

在人员设备完善的院内可考虑早期建立体外循环。适用于对标准心肺复苏无反应,并且有可逆性心搏骤停原因的儿童。对于心源性心搏骤停者使用体外循环改善预后。

三、新生儿心肺复苏

在心肺复苏领域,新生儿特指刚出生以及出生后仍在住院期间者,年龄可达数周甚至数月。新生儿经历了宫内到宫外的巨大生理变化,特别是呼吸系统、肺功能的建立。

新生儿心搏骤停基本都是窒息性骤停,多数因肺膨胀不全,严重低氧导致心动过缓,因此建立充分的通气是最主要的复苏手段。为无需复苏的足月儿和早产儿延迟结扎脐带至少1分钟的时间有益处;对需要复苏的新生儿是否延迟结扎脐带尚证据不足。

(一)评估

是否足月妊娠?有无哭泣或呼吸?肌张力是否良好?否则做好复苏准备。

(二)初步处理

1.保温、清理呼吸道。

2.进一步评估呼吸、活动和皮肤颜色。连续听诊心前区搏动以判断心率,也可触诊脐动脉搏动。无呼吸或呼吸费力,心率<100次/分,开始通气。

(三)心肺复苏

1.正压通气是新生儿CPR中最有效的抢救措施。初次通气有利于膨肺,获得足够的功能残气量。

辅助通气40~60次/分,合适的潮气量使胸廓起伏。吸气峰压一般20cmH2O左右,但需个体化,有的新生儿需要30~40cmH2O。PEEP可能有益。

1.氧合评估和给氧出生后数分钟内氧饱和度70%~80%,用皮肤有无发绀评价出生时氧合情况很不准确。最好使用新生儿专用指氧仪而不只是评估肤色确定氧合状态,用于有复苏可能、已给数次正压通气、持续发绀或需要吸氧者;通过将探头连接到右上肢,通常是手腕或掌内侧面,使用脉搏血氧饱和度评估是否需要吸氧。

复苏开始时吸入氧和空气的混合气体,如果没有混合氧,则从吸入空气开始。如果低浓度氧复苏90秒后心动过缓仍存在者,方将吸氧浓度增加至100%。

3.监测 一旦开始给氧或正压通气,需评估呼吸、心率、氧合程度。心率增加是复苏有效最敏感的指标。开始正压通气或吸氧后,进行评估时应同时评估3项临床特征:心率、呼吸速率和氧合状态。

4.胸外按压 充分通气、吸氧30秒后心率仍<60次/分,即有胸外按压的指征,保留A-B-C复苏程序。双手大拇指按压法比二指按压更有效。胸外按压和通气不能同时进行,按压应保证胸廓完全回弹。按压-通气比为3:1,每分钟给予90次按压,30次通气,共120下操作,每下1/2秒。如果心搏骤停由心源性原因引起,可考虑更高的按压-通气比,如15:2。定期评估呼吸、心率、氧合,按压-通气直到自主心率≥60次/分。但要避免频繁中断按压。心脏病因导致的心搏骤停可从按压开始,并且使用较高的按压-通气比(如15:2)。

(四)高级生命支持(ACLS)

1.高级气道 气管插管适用于羊水混浊的无活力新生儿,球囊面罩通气无效者,需要胸外按压,先天性膈疝或极低体重者。≥2000g或34周者喉罩可维持有效通气。

2.药物 很少使用。如果吸纯氧、充分通气(通常气管插管)、胸外按压后心率仍<60次/分,给予肾上腺素和(或)液体扩容。肾上腺素0.01~0.03mg/kg,静脉注射,建立静脉通路过程中可以考虑肾上腺素0.05~0.1mg/kg ETT,但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知。所用浓度均为1:10000(0.1mg/ml)。

3.液体已知或怀疑有出血,心率对其他复苏手段无充足反应者,应考虑液体扩容。推荐使用等张晶体和血液10ml/kg,可以重复。早产儿补液不能太快。

(五)心肺复苏后治疗

生命体征稳定后仍有恶化风险。不推荐对呼吸抑制者使用纳洛酮,呼吸支持即可改善心率和氧合。低血糖加重缺血缺氧性脑损伤,但目标血糖值未知。复苏后可考虑静脉输糖。对孕周≥36周、中重度缺血缺氧性脑病者给予治疗性低体温33.5~34.5℃,出生后6小时内开始,持续72小时,之后缓慢复温至少超过4小时。

摘自: 《北京协和医院医疗诊疗常规——麻醉科诊疗常规》

— 第十七节—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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