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检查方法步骤
验光系列二:视力检查
操作步骤:
1.简单地向顾客解释测量项目及目的“现在我要给您检查一下看远的视力,
看一看您现在的视力能达到一个什么样的状态”;
2.验光师要清楚视力表上各视标的方向,以便于在检查过程中能全程地观
察顾客而不是留意视标的方向;
3.让顾客正视前方,轻轻遮住自己的左眼,不要有任何偏斜、眯眼、前倾
等不正规的动作;
4.验光师首先出示 0.5~0.7 整屏视标(保证 0.6 在内),如果顾客能够读出
0.7 行视标,则依次下调至 1.0~1.5(或 2.0)整屏视标,引导顾客依次
读出视力表中他能够看到的最小一行视标;如果顾客不能读出 0.5 的视
标,则上调视标直到顾客能够读出视标的方向;如果顾客的视力低于
0.6,则还需要进行针孔视力的检查;
5.测量时要鼓励顾客读出他能看到最小视标的下一行视标,不管他是否是猜出来的。在顾客辨认某行视标方向时,若出现了一半以上的错误,停止检查,记录顾客的最佳视力,记录方法详见“注意事项”第5点;
6.引导顾客遮盖自己的右眼,重复以上 2、3、4、5 步骤,记录顾客左眼最佳视力;
7.引导顾客打开双眼,重复以上 2、3、4、5 步骤,测量并记录记录顾客双眼最佳视力;
8.如果顾客不能够读出视力表中最大的视标,即视力为 0.05 的视标,则记录视力<0.05;
9.近用视力测试,通常主要针对年龄≥45 岁或者有近用视疲劳主诉的顾客,通过下述准备在近距离(通常为顾客的习惯阅读距离)处重复以上1~5 步骤:
a.调亮室内亮度,并打开近用灯,近用灯光源在高于或者稍落后于顾客的位置,需要注意的是光源不要直射顾客的眼睛;
b.引导顾客将近用视力卡放在习惯阅读的位置,记录顾客能看到最小视标的视力。
预期值:
1.单眼及双眼视力均在 1.0 及以上;
2.双眼视力不低于单眼视力。
注意事项:
1.远视力的测量针对的是所有的顾客,无论其是正常的,还是存在斜视、弱视以及眼球震颤等症状,均需要测量;
2.近视力的测量主要针对 45 岁及以上人群以及有近距离视疲劳主诉的顾客;
3.无论是远视力还是近视力,均要测量单、双眼视力,先测量单眼视力,再测量双眼视力;
4.当视力低于 0.6 时,需要进行针孔视力的检查,查看视力低下是否由于屈光方面的因素引起,通常来说,镜片的矫正视力应该至少能够达到针孔视力;
5.记录视力的方法:
(1)如果顾客右眼能够读出 0.8 的整行视标的开口方向,且视标很清晰,
无任何模糊;但是无法读出 0.9 行任意一个视标,则记录为右眼:0.8;
(2)如果顾客左眼能够读出 0.9 的整行视标的开口方向,但视标有模糊,
不是很清楚;但是无法读出 1.0 行任意一个视标,则记录为左眼:0.9;
(3)如果顾客双眼同时看时,能够读出 0.9 的整行视标的开口方向,但在
读 1.0 行视标时,只能读出两个,则记录为0.9*2;
(4)如果顾客双眼同时看时,能够读出 0.9 的整行视标的开口方向,但在
读 1.0 行视标时,只能读出三个,则记录为 1.0-2;
(5)总之,错误率超过一半时,即读对的视标个数为 X,表示视力无法达
到改行表示的视力值,记录上行视力值+X;错误率低于一半时,即读错的
视标个数为 X,表示视力可以达到改行表示的视力值,记录为改行视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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