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
近日,关于种植牙集采的风声时有传出,昨日(8月18日)傍晚,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正式发布《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及起草说明两则内容。


公告表示,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
集中采购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
四川牵头,全国参与
此次公告提出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各省份均应参加,其实也就相当于国采。
还要求原则上各统筹地区参加本次集采的医疗机构数(含民营)占开展种植牙服务医疗机构的比例应达40%以上,或本区域报送需求总量占上年度实际使用总量的比例达50%以上。
公立医疗机构医生在民营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并作为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该公立医疗机构应督促其规范参与集采。医疗机构需书面回复参加或不参加本次集采,不参加的要说明原因。
各省分别组织省内参加本次集采的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填报种植牙耗材的采购需求。对开展种植牙服务但拒不报量或报量率不足上年度实际使用量80%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差异化价格政策。
其中,种植体植入和牙冠置入手术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上述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的80%;实行自主定价管理的地区,上述公立医疗机构实际收费不得超过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平均水平的80%。
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
和耗材收费方式
一、技耗分离
公告提出治疗时有序推进“技耗分离”,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价格分开计价。
实行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二、“零差率”销售
种植牙牙冠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由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内对临床主流的全瓷牙冠组织竞价挂网,通过竞争形成合理市场价格,其他材质参照全瓷冠的价格挂网。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其他省份实施价格联动,限价挂网,促进牙冠价格阳光透明。 对于医疗机构自行加工制作种植牙牙冠的,由医疗机构以物料成本、加工服务等为基础,按照适当的成本回收率自主确定价格并挂网,与竞价挂网牙冠的比价关系保持在合理区间。 三、整合口腔种植项目价格
一期植入手术(种植体植入)和二期手术(放置愈合基台)等合并为种植体植入。
牙冠置入服务,包括印模制取、颌位关系记录与转移、基台和牙冠安装、调试修改等,合并为种植体的牙冠置入 种植牙配套实施的植骨手术、软组织修复、植入体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务,设置独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对于全牙弓修复种植、上颌窦植骨等复杂种植手术,可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上体现差异。 将全流程价格中种植体植入手术及牙冠置入价格占比控制在60%左右,检查设计价格占比控制在10%左右,突出体现整个种植牙服务中的技术劳务价值。
形成重点监督名单
综合预警、治理
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通报。
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对于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监管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属于公立医疗机构的,应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受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2023年开始,拟开展口腔种植价格治理“回头看”工作,以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为检查重点,依规进行检查、监督、通报、处罚。
内容来源: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整理:医药健康地方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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