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医保时代,靠套保、骗保享受“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当下想要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的诀窍是:合法合规经营医院,遵纪守法做医生。
警钟长鸣!这件事医护人员必须警惕。
6名护士长和科室主任被罚
近日,中纪委官网发布了一个套保典型案例。以下是案例全文,给各位同仁提个醒! “作为科室主任,我在利益面前迷失了自我……”
近日,河南某医院骨一科主任梁某某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后悔不已。 此前,某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医保局在对医保基金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医院骨科的红外线治疗费使用连续三年均为零,较为反常。 该县纪委监委于是组织人员到医院进行调查,得知骨科有3个科室,共配备3台红光治疗仪和24台红外线治疗仪。调查人员又去骨科病房实地查看,发现红光、红外线治疗仪都在正常使用。
调查人员随后调取了该医院近三年骨科住院患者名单和部分患者病历,发现医生所开出的医嘱均是“红光治疗”,无一人是“红外线治疗”。于是,调查人员找到梁某某等科室主任了解情况。面对询问,他们或说记不清了,或干脆答非所问。
“就在昨天,我们工作人员明明看到你们科室开着8台红外线治疗仪,收费系统上却没有一个‘红外线治疗’的医嘱,这是怎么回事?希望你珍惜组织给的这次机会。” 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梁某某终于承认了其所在的骨科通过把红外线治疗换成红光治疗并“过度治疗”套取医保资金的事实。
原来,按照正常的治疗方案,“红外线治疗”和“红光治疗”每天照射2次,单次20分钟,每照射十分钟分别收费11元和15.4元。但该院骨科为了增加科室收入、提高医生绩效工资,便利用患者对医疗设备的不了解,在医嘱中把“红外线治疗”篡改成“红光治疗”,并把单次照射时间提高到40分钟。这样,一名患者一天本应是44元的红外线治疗费用,被提高到了123.2元。至此,梁某某等人变相套取医保基金的违纪违法行为水落石出。最终,梁某某等6名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因串换诊疗项目和“过度治疗”套取医保基金,受到行政警告等处分,52.83万元医保资金全部退还县医保基金账户。
2名护士长被监察调查,护理管理者引以为戒
据报道,泰兴市某医院新5病区护士长曹某某,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泰兴市监委监察调查。 此外,还有一名三级医院副院长也于近日被查,曾任护士长;内江市东兴区某医院副院长李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内江市东兴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严守医保“红线”,切勿迷失底线
医保基金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不应该成为任何人觊觎的对象! 作为医务工作者、作为医疗机构,且不能因眼前利益迷失了心眼。 这几年,关于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的文件发了一个又一个,各地也是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是相关文件颁布的宗旨。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是贯彻落实的行为准则。
其中,2021年5月1日实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等人员不得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并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在这里,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在新医保时代,靠套保、骗保享受“红利”的时代已经过去,当下想要在这个行业生存下去的诀窍是:合法合规经营医院,遵纪守法做医生。
本文信息来源:华医网、 爱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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