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健委关于opo的通知。
近日,福建省卫健委发布了同意漳州市医院加入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联合OPO的批复,以及2022年调整后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组成机构及其服务区域 。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漳州市医院:
《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福建省漳州市医院关于成立区域联合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请示》(厦大翔安医〔2022〕5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医院作为联合机构加入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医院联合OPO。调整后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组成机构及其服务区域见附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福建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及其服务区域(2022年调整)
来源:福建省卫健委官网
编辑:杨小懒
审核:黄美辉、朱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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