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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采接续:价差过大该重视和解决

2022-07-26 10:32

集采常态化不会停步、接续做为集采的延伸也会常态会并正在进行, 有必要对价差扩大的情况予以重视并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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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降价、减少同品种同品质不合理价差,是国家带量采购在质量与价格层面上的主要体现。与直观的绝对价格下降相比,价差的合理区间控制同样引人注目。除1.8倍熔断机制,第七批新增“差比值6淘汰”规则,举措不可谓不严;对未中选产品则通过梯度降价、协同医保支付等手段,引导市场修正调整,政策不可谓不明。随着时间推移,1-4批国家集采陆续进入接续期。作为国家集采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在“三个稳定”基础上的实践越来越得到各界的关注。除了价格有升有降、产品有进有出,同品种价差管理的情况如何?

通过收集2022年6月前全国各省市(联盟)公开、处于国家集采到期接续期内的“4+7”及1-4批接续项目数据,以135个同通用名剂型产品最小制剂单位中选产品最高价、最低价比值(倍数)为衡量,从不同区间价格产品、剂型分类维度,对国家集采和各地接续中价差倍数值、产品数量等结果变化进行简单梳理,分析现行价差情况。

*因数据来源所限且涉及到剂量、包装差比换算,错漏难免。

表1:国采中标及接续中标135个产品以最低价划分5个价格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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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省招采官网   左岸  )

从最低价分布看,地方接续产品相比国家集采明显向低价区间移动。

表2:国采中标及接续中标的“差比值”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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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省招采官网   左岸  )

①与国家集采相比,地方接续价差均值(2.65倍)高于国家集采(1.73倍)。这在所有价格区间中的表现相似,但接续的高值区间(≥50元)显著高于其他区间,且明显高于国家集采。

②从价差超过1.8倍产品数量看,地方接续的数量47个(35%),显著高于国家集采的39个(19%)。

③抽取单产品最大价差,地方集采在各个区间均超过国家集采。其中,最大价差达到22.1倍。

表3:从不同剂型看,地方接续在平均价差、产品数量均高于国家集采,结果与表2类似。值得注意的是注射剂单价显著高于其他剂型,因此其价差表现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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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各省招采官网   左岸  )

结合上述汇总数据和具体项目分析可见:与国家集采相比,地方接续在产品价格下降的同时,不同价格区间、不同剂型产品价差扩大、高价差产品增多。在高值药品和注射剂型表现更为明显。

作为国家集采的重要组成部分,接续工作是国家意志在延续过程中的强化、修正和发展。遗憾的是目前地方接续呈现的结果并未实现持续稳定缩小价格差异这一目标。过大的药品价差在影响统一医保支付、完善异地结算的同时,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政府监管都会带来一系列困难,使得诸多配套政策难以切实落地发挥作用。特别是通过集采程序确认后、“法定身份”下的高值药品存在过大价差,会严重削弱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在国采接续阶段,药品价差基于中选价格的变化,而中选价格是接续规则与企业诉求相互实现的结果。较之国家集采发生之时,很多产品的市场格局已经发生、甚至是重大变化,这种情况将持续存在。在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为核心的“三个稳定”指引下,各地依据理解采取了不同的接续规则,基本上是以询价、竞价和折中复合的综合评价为主,产品数量由独家中选逐步扩增为多家。

综合看来,最终价格与企业产品在是否实现充分竞争(参与数量、价格空间)、是否体现竞争优势(价格、供应)相关,更与规则中的价格诉求(满意与否、追求更低)、产品数量选择(多家、独家中选,原研、一致性评价态度)、评价指标(直接竞价、综合评价)设计选择相关。鉴于所有的规则均为公开发布,在此不做赘述。

在价差扩大方面,两种情况颇具代表: 一是 同通用名不同厂家产品在同一地区有较大差异 。例如,某省份采用了“原中选不高于全国最低、其余产品竞价最低者中选”的接续规则,52个多家中选品种的平均价差为2.85倍,其中超过1.8倍品种多达26个(50%),平均价差4.38倍。 二是 同一产品在不同项目、地区间有较大差异 。例如,某抗肿瘤注射剂,同一企业产品J省“原中选接受原中选价格即可中选”规则下保持不变,在N省组织的联盟“统一竞价、差额中选”规则下价格降较多, 4倍之多。可见,不同的接续规则对中选价差具有决定性。

“保基本”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原则和基础。在一致性评价之下,医保部门代表参保人购买优质安全、高效经济医药服务,药品的价格水平和供应能力应当是衡量的决定因素。

稳定市场预期不是固定市场格局,中选不是终身制、不能简单将原中选企业放进“保险箱” ,而是以《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对现阶段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续标”提出了新的规范和要求,制定公平合理、稳定透明的准入规则,让所有参与者明确、形成理性预期;

稳定价格水平不是固定价格不变,在允许价格有升有降同时,坚决剔除投机,避免价格背离价值 ;稳定临床用药不是固定现有治疗选择,而是在真实医疗需求和综合评价基础上选择性价比更好的药物,鼓励合理的原研、仿制间替代,保障基础与创新发展相协同,推进规范治疗下的合理用药

稳定不是固定,简单粗暴、一面倒的“稳定”将导致更多不稳定现象发生。

接续规则能否充分体现市场的主导作用,在国家集采和“三个稳定”原则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与时俱进、合理优化,不仅对价格水平有决定意义,也会通过政策传导影响企业参与的意愿和方向,继而对未来改革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集采常态化不会停步、接续做为集采的延伸也会常态会并正在进行, 有必要对价差扩大的情况予以重视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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