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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正式发文!大批药店参与集采

2022-07-23 09:25   赛柏蓝

“零差率”销售,零售药店还愿意参与吗?

源 | 赛柏蓝(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撰稿 | 淘淘  

01  集采药进药店 正式落地

第七批国采刚结束不久,预计今年11月执行,一批集采低价药也有望在零售药店上架。

昨天(7月21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 关于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带量采购和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为定点药店如何参与带量采购做出流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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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了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向省内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放,定点药店参与报量、按约定采购量执行, 省平台所有挂网药品,定点药店均可采购。

除浙江外,已有广东、山东、河南、河北、湖南、云南等多个省市发文,在执行国采中选结果时将执行机构覆盖到定点零售药店。

不过,河南省只对部分零售连锁药店纳入河南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范围,惹得单体药店眼红。

相比于其他省份,江苏省的政策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是并没有对药店的类型进行限制,只规定了“不良”的药店不得参与外 ,对是否是连锁型药店没有要求,换言之单体药店也能参与,这让单体药店有了公平参与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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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河南省允许定点药店加成15%内销售不同,江苏省要求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通知》向定点药店开放了省平台的所有药品,除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省级储备药品外的其他阳光挂网药品,定点药店应主动在省平台开展议价,按议价结果采购,并在不高于挂网价前提下合理确定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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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具体的规定还要等之后正式文件的发布,预计很快就能实行。

02  药店期盼政策落地执行

其实,早在2020年4月13日,江苏省医保局就发布《关于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可自愿参加,在落实各项政策要求后,采购使用相关中选药品,为全国首个开放零售药店销售集采药的省份。

药店想进集采药的态度是明确的,只是去年发文的时候并没有激起多少水花,政策也没有下达到执行层面。

江苏徐州一家单体药店的经营者告诉赛柏蓝,之前他考虑过申报,但由于没有具体指引,他没有太当回事。“我周围的药店老板很少有人申报,可能大型连锁药店操作起来会容易一些,单体药店操作很麻烦,实际可操作的空间很小。”

该名药店老板表示,去年只是发布了一个通知,但离最终执行还有一段距离,政策能不能执行,如何执行在当时都是未知的。曾有单体药店的老板去询问如何采购集采中选产品,最后也不了了之。

今年5月11日,江苏省医保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暨新闻通气会上,医保局表示通过在乡镇(街道)遴选定点零售药店,建设“医保便民药店”,设置集采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专柜,被列入江苏省医保部门重点实施的医保民生实事之一,并计划在年内实现医保便民药店首先在省、市“15分钟服务圈示范点”全覆盖。

“5月省医保局说找几家本地的药店做零差价柜台,我们也联系了医保局,但后面也没了动静。”上述药店老板说。

此前关于集采药进药店的政策,从政策端的角度来说,更多是释放了一个市场信号,看在零售药店的反响如何;而对零售药店来说,则是在观望,看政策能否最终执行。

这一次,在零售药店看来,政策真的要落地了。

“这次给的操作空间就比较明确了,有了具体的申报平台,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什么药店不能申报都有指引,在线上就可以直接采购。”

03  亏本也要做

对于“零差率”,有部分人士认为,药店进集采药的积极性不大,因为算上药店的人工、房租、水电等成本,“零差率”销售对零售药店来说是亏本买卖。

但即使亏本,药店也在摩拳擦掌准备迎接集采药。“这属于人有,你必须有的东西,你没有,别人卖得比你便宜,顾客就不光顾你了 。”上述药店老板说。

自集采启动后,由于集采药品在院内院外倒挂严重,导致不少患者从药店回流到医院。除了来自同行间的竞争,零售药店也希望借助集采药缩短与医院的差距,留住顾客。同时,集采药作为引流的产品,还能提高药店总体的单量。

当然,药店也会控制店内集采药的比例,以保证足够的盈利。该药店老板举例,如果一家药店有3000个品种,进300到500个集采品种已经算比较多的,剩下2500多个非集采品种,仍有一定的盈利空间。

不过,一些具有地理优势的零售药店,可能会更有底气地选择是否进集采药。“那种开在小区周边,顾客以老年人为主的店,顾客群体相对固定的药店,如果进集采药,反而会损失掉原先的利润。”

从药店经营者的角度,集采药进药店,不能说完全利好,毕竟药店是亏钱在做,短期来看,药价大幅下降,而量又跟不上时,可以预见的是药店的销售额会下滑。等一两年后,当药店的集采药开始放量,顾客重新回流时,才能尝到当中的甜。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通知》,药店在报量后,要与供应企业补签带量购销合同,并按要求完成约定采购量,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合同约定采购量或不按约定结算货款等行为的, 暂停或取消参与带量采购资格。

这意味着,药店报多少,无论卖不卖得出去,都得自行消化掉,因此,在初期,药店选择集采药品种类和数量时,会相当谨慎,尤其对抗风险能力低的单体药店来说。

“药店要根据周围人群来确定进哪些药,一些店内本来就有销售的常用药会进一些,但一些慢病药、特药还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摸索和筛选,因为这些药过去患者去医院开比较多,前期他们不知道药店也是零差价,可能还会倾向去医院开。而药店之前没卖过这些药,也不知道顾客需要什么”上述药店老板说。

然而,集采药品在进药店的同时,也加大了监管的难度。

《通知》提到, 各地医保部门应加强对定点药店销售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的监管,对存在未按“零差率”销售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借销售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搭售或捆绑销售其他药品、倒卖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暂停或取消参与带量采购资格,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零差率”相对要好监管,医保部门只要调取药店的数据,就一目了然。捆绑销售对顾客的消费体验并不好。监管难度大的是倒卖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由于集采药价格低,不排除定点药店与药贩子合谋,将低价的集采药向其他省份倒卖,或倒卖给本省不满足进集采药的药店,挣取差价。或者是约定的采购量卖不完,将剩余的量转给其他药店。

事实上,倒卖药品的行为一直屡禁不止,在医保局公布的骗保案例里也经常看到,某些医保定点药店会合谋倒卖医保药品。只要有挣钱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人铤而走险。

随着越来越多地区被纳入试点,可以预测的是集采药进药店将会是未来的趋势。

国内某药企市场总监董泽成曾对赛柏蓝表示,总体上看企业还是不希望零售药店进集采的,因为低价的集采药会冲击原有OTC市场的销售。最难的还是药企的销售人员,药店与企业直接联系,就不需要他们,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

改革,总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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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零差率,药店,集采,采购,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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