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案例
她台上伪装“模范标兵”,台下暗地疯狂敛金。
6月29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原院长汤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纪委罕见地用了严厉较为激烈的话语通报此事:
“典型的两面派、两面人”、”严重亵渎白衣天使形象”
这些都是纪委对此次通报市妇幼保健院“一把手”汤辉所用的字眼。
真可谓字字掷地有声,句句一针见血。
01
2月18日,宜春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汤辉主动投案。
就在此前一天,2月17日,江西省医疗卫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会议强调,全省医疗卫生系统要深刻汲取熊汉鹏等典型案件教训,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熊汉鹏是谁?
熊汉鹏是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 其是一个典型的“四个意识个个皆无,六大纪律全违反”例子。
2013年至2021年期间,熊汉鹏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3.8万元,并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款。
甚至利用院长身份在职工录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
多次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等活动。
并在进行调查期间还与他人串供,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
行为恶劣!
于去年9月,被双开。
10月,被提起公诉。
本来是用熊汉鹏的例子教育别人,可汤辉在会场上听了脸红一阵白一阵,似乎闻到了一点风声。
第二天,她投案了。
到此,可能还能说她主动投案有“觉悟”,但她还是犯了一样的错误。
通报中汤辉违反政治纪律就包括:
1、其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自编自导虚假退赃、多次转移隐匿巨额赃款。
2、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多处房产,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02
这位女院长汤辉的简历也引起了我的注意。
见了很多被抓院长的简历,看了汤辉同志的,还是觉得很意外。
也许是因为巧合,她退休前的60年,刚好分了三部分。
第一个20年,1961年到1981年,出生,求学,开始工作。
第二个20年,1981年到2001年,历经普通大夫,副主任,区长。
第三个20年,2001年到2021年,直接调任江西省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当院长,一下当了20年。
一个医院一把手当20年可行吗?
根据2015年5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直到现在,于任期上规定是,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十年。
规定也称有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但让一个人在同一家医院当20年院长,当20年权力一把手,这是在重用她吗?
这是考验她,一群时刻应该监督她的部门在一块考验她!
如果把2015年出台的规定当回事,2015年就应该把她调走,或者能上能下。
问题就在于,她本人不想走或者说任命他的人没让她走,制定的规定里面留有空间,或者说有空子可钻,她自然就接着在当一把手,直至退休。
人性从来都是复杂的,面对诱惑,就算有再大的道德,经得住长达20年的考验吗?
她又不是圣人,即使是圣人,也把持不住!
如果不是近年中国医疗腐败税越来越深,医疗反腐关注点逐渐从药企行贿走向医院管理层。
院长不再是像以前那样只要通过退休前的审计,就可以“安全着陆”了。
她便可以退休后悄无声息地享受着腐败生活!
这是意外还是相关监管部门的渎职?
03
为何他们最后要主动投案呢?
这与2016年以来,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加强,《监察法》将医院管理人员纳入后,让医院院长已经成了“高危”职业有很大关系。
如今,在众多被查处的院长中,不乏已经退休的、升迁到行政部门任职的例子。
从基层医院到大三甲,从基层医护人员到高层领导人员,所谓的“安全着陆”不存在了,终身追责制已经逐渐确立。
经中共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汤辉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宜春市监委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因此,对于从事医药行业的人员来说,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贪污受贿,一旦被查处,都会对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并且国家近年来也是大力惩治腐败行为。所以还望相关人员不要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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