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严查滥用行政权力垄断耗材、药械配送采购
6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行政机关等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据公开消息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新《反垄断法》)近日已完成修订,并将于8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正后的新《反垄断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配套印发了本《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与原《暂行规定》相比,《规定》新增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特定主体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药械采购、配送
两地卫健委被通报
事实上,在现有规则中,就存在着某些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利用特权指定某家企业独揽配送大权的违规行为。
就在本月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发布了《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一批)》,通报了12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案件。
其中就包括湖南省双峰县卫生健康局、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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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壹汇医疗观点
3月17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召开,明确了2022年反垄断工作的重点工作。
在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中,同样强调了要强化物流、公用事业、食品制造、医药健康等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格局。
医疗健康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同样也是反垄断的重灾区,相信随着新《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措施的下发,医疗领域的垄断行为将被彻底打击,广大中小医械企业将迎来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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