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国采一、三续标公布,非百强几乎“全军覆没”,续标规则继续优化?
长三角(浙沪皖)国采一、三批续标结果终于在6月的最后一天公布,长三角的“独特双维度”机制,与广东一、三批大联盟续标和河南二、四批续标的结果来看呈现出很大的不同。
这会不会使长三角(浙沪皖)国采二、四批续约的规则会进一步完善?
先看一下结果吧!
(信息来源:上海逛逛医药采购网)
长三角的国采续约规则比较特殊,与大部分省份的询价+竞价,A/B组的模式有很大不同,从结果来看;
1、原研几乎全部放弃(原本中标的也没几个产品)
2、非百强企业基本上没什么机会
3、限价给的比较宽松,所以有一部分产品有涨价的机会
风云简评
44号文内容:国采续标细则官宣,1.5倍机制、最高限价等条件明确。
从重庆一、三批国采的规则迟迟不正式公示,河南牵头国采二、四批大联盟的规则来思考,国采的续标规则在第一、三批基础上继续优化的可能性更大。就相关问题做如下讨论。
1、报量问题:报量是带量采购的重要环节,报量存在不准确、不客观;有的报量少,有的按着报量分组情况的异常报量等。
历史实际采购量和临床发展趋势进行核查,医保结余费用相结合,给企业明确的预期。
和同行交流主要的问题有 用量大的报量少,用量大的区域报量少,用量大的终端报量少,报量很直接的影响最终中选企业的实际销量。
未报量后开发、再上量,从商业角度、开发角度和报量的有比较明显的差异。
2、关联评价指标问题:有的综合评分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引入一些与实际执行关联度小的指标,政策导向欠清晰;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公平、自愿参与竞争,不得按企业注册地、所有制形式、内外资等条件进行歧视性分组或加减分,避免地方保护。不以行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的排名、企业获得的各类奖项、社会影响等作为加分项或评价指标,避免不相关因素影响中选结果。
感觉:续标的综合评分法,更像是省级带量采的双信封模式+国采44号文,但是,国采已经有一个中选的大前提,所以,在续标的时候还是延续国采的目标、续标的精神,不过多的加入其他评价指标,得分指标。
国采主要的核心因素就是,过评(质量)+量+价+供应。
3、质量指标:原研/参比与过评(视同过评)同层次,不再做质量分组。其他的如:获得境外机构批文、认可度的真实性、安全性,各类评奖、科研项目等。
那么,如果在质量层面,不关联研发、医院打分、境外某些认证的情况下,质量分会体现在哪些方面?
不良反应监测?供应情况、配送率,或者相关指标的横向、纵向对比,这个方面值得企业给予关注。
尤其是,今年可能进行的2、4批续约的规则。
4、供应保障:实际配送情况应该占首要位置,避免以企业规模大小衡量供应指标;使供应好的有激励、供应差的有惩戒。
① 供应好、供应一般、供应差的在续标时要充分体现,供应差的甚至可以一票否
② 供应指标:有同品的看同品,没有同品的看其他中选供应情况,什么情况都没有的参照排名、规模等权重。
5、其他:发挥信用评价机制,同等条件下要有好坏倾向。用大数据监测(覆盖率、采购进度、中选使用占比、同品未中选使用、同品未过评使用、可替代占比、同类高价使用情况)等方式促进中选产品使用,执行异常的要采取相关措施。
从市场实际角度出发,政策和市场就相当于两只手,政策这只手强而有力,市场这只手总想开个小差。
没参与的一旁观望抢份额扩渠道,未中选的谋求保留基层开拓,中选的尽可能份额最大化,相关的政策、精神、文件、激励等已经不少了。
综合来看,就国产企业之间的PK,不管是国采还是国采续标中选的产品,其结果还是要比不中选的好,基于这个出发点,就非常能理解,为什么国采续标的竞价模式下那么多产品再创新低价,有的甚至降幅90%多。
竞价模式主要来自于长三角模式、广东模式,还有就是等额中选的产品,在未来的续标产品中,等额中选的几乎是不存在了。也就意味着大部分产品都面临的是询价模式+联盟模式。
国采第七批又增加了备选的规则,同时又呈现了报量更充分,限价在收紧的情况下,国采的续标规则优化对企业的影响会更大。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