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卖掉,还不算闭环,消耗掉才算。
6月21日,唐山市迁西一隔离酒店的防疫政策登上微博热搜,“迁西隔离酒店要求吃药拍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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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隔离在唐山市迁西县一酒店的网友,被要求饭后服用莲花清瘟胶囊并拍摄服药视频。“如不服用,则将上报有关单位”。而该县疫情指挥部工作人员称,“我们每顿都提供(连花清瘟),预防性服药,没强制塞嘴里,不愿意吃就签个承诺书”,辟谣的操作反而证实了事件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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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花清瘟是不是能预防新冠病毒,早有定论,也曾在上海疫情中出现过巨大的舆论争议。我们先明确一点,连花清瘟药物并不能预防新冠病毒感染。一个药物的作用,要看监管部门发放的说明书里提到了哪些。我手头正好有一盒连花清瘟颗粒,关于功能主治,是“在新冠病毒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症、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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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吗?这个是治疗用药,而非预防用药。如果既能预防又能治疗,也应该像奥司他韦这样标注,“抗病毒药,用于预防和治疗流行性感冒”。而且预防和治疗,也有不同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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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只能用于治疗的药物,却作为预防性用药来强制推广,作为被隔离人员,很难说对防疫部门和药品生产企业产生什么好感。尤其是一而再再而三陷入舆论争议的连花清瘟,我们质疑的是,该地区防疫部门有无专业知识背景来控制药物的使用,如果有,那为何还以“预防性用药”来要求服用?如果没有,那这个重要的岗位是如何对人员资质做出规范的?这种预防性用药的推广,到底和药品生产企业之间有无利益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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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份的质疑声里,连花清瘟先被王思聪质疑,又被丁香园发文《不要吃连花清瘟预防新冠》批评,此外饶毅科学也发文直言,“不宜强行派送未经证明的中药”,以岭药业的股票经历过一个很大的下跌。
但未能挡住以岭药业产品的畅通,哪怕在一些地市食品供应链条都有问题时,连花清瘟依然能送到位。和之前五月份河南某县要求回乡的大学生必须喝三天中药汤剂不同,连花清瘟的服用更具有规则性,要录像为证。都这样了,如果还不能视为强制要求,那大概只有撬开嘴巴硬灌才算强制吧。而且河南那次我们很多外地人是不清楚具体处方的,所以很迷惑受益方有谁。而唐山市迁西县这次则是明确的产品,也明确产品的治疗方向,更能明确该事件的利益一方里必定有以岭药业。
作为受益方,以岭药业需要解释吗?能解释清楚吗?到底是基层层层加码时误打误撞,让自己产品大卖?还是学术专员介绍药效时,有了偏差?
既然说明书里明确了治疗是“可用于轻症、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那规定服用时,也应该明确症状。这不是OTC药物,其使用应该由专业医生、药师来规范化指导,而不是让大家边喝边录像。一个治疗用药,就不要想着喝出交杯酒的喜庆感,更不要喝出戒毒所的强制执行来。这样的要求服用,会引发情绪抵制,对于中医药的发展及群众基础,是会产生不良效应的。
我觉得这事,大概率是基本操作人员对连花清瘟产品的误解,和对疫情防范措施的用心良苦。以岭药业企业肯定没问题,而且防疫人员的初心肯定是好的,错在了没有科学引导,不该把好心办了坏事。毕竟万一有人员因为对某一组分过敏,而引发严重后果,那最终的责任怕是药企也要担一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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