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接力,大爱永续
2022年6月11日是第6个“中国器官捐献日”。我国每年约有3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由于供体缺乏,每年仅有一万左右的患者能够进行器官移植手术。大多数患者依靠药物和机器维持生命,甚至在等待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器官捐献让生命得到一个延续,是人类互助互济的一种可行且可贵的方式。
2022年6月8日,我院一名60岁患者因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引起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我院急诊病区全力抢救后病情仍不可逆,遗憾病逝。患者生前表示逝世后愿意捐献出自己的遗体及眼角膜,并获得家属的知晓同意。
依照其生前遗愿,我院医务处在患者病逝后紧急联系了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服务中心,最终在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顺利完成眼角膜及遗体捐献。
左图:OPO协调员与家属确认信息
右图:OPO协调员见证家属签署人体器官捐献亲属确认登记表
图:医务人员进行角膜组织获取前的准备
捐献者的眼角膜
将会使两位盲人患者重获光明
遗体将用于医学教学和研究
捐献者以这样的方式留下生命最后的馈赠
并以另一种形式
延续着生命的价值
1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在生前自己有意愿捐献自己的器官,或者是其生前没有明确反对,待其身故后由他的直系亲属一致决定将器官捐献给其他患者。
2人体器官获取组织
200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指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简称OPO)指由外科医师、神经内外科医师、重症医学科医师及护士、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等组成的从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获取、修复、维护、保存和转运的医学专门组织或机构。2019年,为加强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管理,建立完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人体器官获取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基本要求》和《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质量控制指标》。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我院成立人体器官获取组织(OPO),负责对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捐献人进行相关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人体器官捐献合法性文件。此次器官/遗体捐献是我院OPO成立以来的第一例公民逝世后器官/遗体捐献工作。
人体器官捐献
是挽救患者生命、服务医学发展
传递人间大爱、促进社会文明的高尚事业
同时,让逝者的生命在接受者的身上延续
也是爱心传递和生命接力的旅程
愿更多的人加入遗体/器官捐献行列
让更多的生命获得延续
为祖国医学事业的发展尽一份力
供稿|审核:医务处 徐魁
编辑:党委办公室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