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分析!核酸检测为何频频出现假阳性假阴性 | 临床经验交流
5.02亿、死亡人数621万。国内规模性疫情与散发疫情交织,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此过程中,核酸检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各地常有核酸检测结果假阳性、假阴性等新闻,给防疫工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文结合本单位实验室核酸检测的经验与教训,和大家分享六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事件经过
2021年1月石家庄藁城区疫情期间初期,某定点医院组织全院职工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其中有6名本院职工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单基因或双基因弱阳性。
采用另一种试剂在该院另一个PCR实验室进行复核,结果均为阴性。立即组织对这6名职工重新采集鼻咽拭子标本,每人两份标本。一份留本院检验科检测,另一份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两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综合研判,此6名职工初检结果为假阳性。
原因分析
① 疫情期间,该实验室检测出大量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标本,而且阳性标本病毒浓度很高。在这期间,实验室还承接了本市全员核酸检测任务,实验室使用的频率高,几乎24小时不停运转,不能保证充分的消毒及通风换气,存在气溶胶污染可能性很大。
② 医疗废弃物堆积未及时转运出实验室,PCR扩增产物可能对实验室造成污染。
案例二
事件经过
2021年1月石家庄藁城区疫情期间,某定点医院对本院职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第一次检测时李某等10人内标基因未出现扩增曲线,为无效结果。该实验室重新提取核酸复检,李某的结果显示双基因(ORF1ab基因Ct值38.96、N基因Ct值36.78)阳性,其他9人的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将李某的原始标本送到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也为阳性。
因该职工无流行病学史、无任何症状,第二天重新采集该职工鼻咽、口咽、肛等三个部位的标本分别用中山达安、上海伯杰、湖南圣湘(快检)等三种试剂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送市疾控中心复检也均为阴性。经综合研判,该职工第一次的初检结果及市疾控中心第一次复核结果均为假阳性。
原因分析
① 首次送检标本在实验室内进行了两次核酸检测,同批次检测标本中均有高浓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标本,而且两者位置很近,该实验室采用全自动开帽加样系统,有可能在开盖取样过程中阳性的标本污染该标本,造成标本间交叉污染。
② 该标本与阳性的标本放在一起保存,如果标本有溢撒,也有可能导致标本间交叉污染。
案例三
事件经过
2021年2月,某综合医疗机构在对普通住院患者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筛查时,有4名患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仅E基因阳性,ORF1ab和N基因均为阴性,遂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阳性,并同时送市疾控中心复检,但复检结果为阴性。
原因分析
① 该实验室所采用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说明书有关结果判定标准明确指出:仅有ORF1ab基因(-)、ORF1ab基因(-)且N基因(+)、ORF1ab基因(-)且E基因(+),需要重复测定,若ORF1ab基因(+)且E基因(+)和或N基因(+),则判为2019-nCoV阳性;其他情况均判为“可疑”,需隔期复查。检验人员没有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判定结果、没有对需要重复测定的样本进行复测。
② 实验室仅有一种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未准备复核试剂用于主试剂初检可疑阳性标本复核。
案例四
事件经过
2021年6月,在重点人群筛查时,某实验室对332份标本(10合1混采)采用中山达安试剂(检出限≤30)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时,其中有一管结果显示双基因弱阳性(ORF1ab基因Ct值27.98、N基因Ct值26.70)如图1所示。中山达安试剂(检出限≤40)复检结果:ORF1ab基因Ct值37.89、N基因阴性;复星试剂(检出限≤36)复检结果:ORF1ab基因Ct值34.996、N基因Ct值32.035、E基因阴性。
将原始标本送到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阴性,紧急采集10人标本(单采)进行检测,本院及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综合研判,该实验室的初检结果为假阳性。
图1 10合1混检标本扩增曲线
原因分析
① 实验室的阳性质控品是试剂盒自带的强阳性质控品,有可能污染样本核酸。
② 现场查看该实验室的原始扩增曲线为翘尾,实验室人员对扩增曲线的认定把关经验不足,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③ 该实验室复检阳性,同一份标本市疾控中心复检阴性,说明实验室可疑阳性标本的复检流程存在不足,应该进一步优化。
案例五
事件经过
2021年2月,某卫生院对职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10合1混采)时,其中1管为阳性,复检也为阳性。随即对此10人单采单检,采用中山达安试剂(检出限≤30)进行检测,发现仅有刘某某的标本ORF1ab基因Ct值27.94,N基因阴性如图2所示,其余9人均为阴性。采用上海伯杰试剂复检为阴性。
将10合1混采管和10份单人单采管送市疾控中心复核,达安和伯杰试剂检测结果均为10合一混采管阳性,10人单采管均为阴性。经综合研判,该实验室的10合1混采管初检及疾控中心复核结果均为假阳性,刘某某单采标本初检结果为假阳性。
图2 刘某某单采标本扩增曲线(a:原始荧光曲线;b:扩增曲线)
原因分析
① 10合1混采标本采集场所与疫苗接种混用,间隔时间不足24小时,物体表面(桌面)采样后检出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可能标本采集时被疫苗污染。
② 单采时,刘某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曲线不典型,斜直型曲线,而原始荧光曲线无起峰,检验人员判读结果经验不足、没有认真分析扩增曲线,仅凭ORF1ab基因Ct值27.94误判为阳性。
案例六
事件经过
9月26日至10月12日期间,郭某曾在内蒙古额济纳旗天鹅湖项目部工作与生活,该工地有很多工作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10月13日从内蒙古额济纳旗(高风险区)返回原居住地石家庄市,10月22日,郭某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其有过内蒙古额济纳旗旅居史,并主动去某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1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当日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11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N基因Ct值38.33阳性,ORF1ab基因阴性,复核结果相同。
10月22日进行新冠核酸检测阴性,但在10月13日-22日期间他的邻居、同事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所有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均指示他是传染源,经综合研判,郭某的10月22日核酸检测结果可能为假阴性。
原因分析
标本采集的时机不合适,标本采集时间过晚。病人感染早期(7天内)病毒含量最高,郭某10月13日返回石家庄时已经携带了病毒,至10月22日进行核酸检测时,已经错过最佳检测时期,造成假阴性。
编辑 | 骆秉涵 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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