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中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类极限词。
爱尔眼科再陷广告风波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淮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被罚款2.65万元,原因是违反广告内容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6月淮安爱尔眼科医院与广告公司签订营销推广协议。
6月22日,广告公司在小程序上发布宣传包括“【爱尔眼科.淮安】19.9元抢购门市价1029元近视术前检查套餐”“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和“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广告内容。
经查证,2020年11月17日,淮安爱尔眼科医院
申办了(淮)医广〔2020〕第11-17-02号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该《证明》显示当事人经审批获准可发布的广告内容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诊疗科目、医疗机构地址、电话等。但当事人委托他人发布的上述广告内容与当事人通过审查批准的内容不一致,该广告属于未经审查发布的广告。
该广告中含有奥运击剑冠军仲满的代言图像,但当事人并未和仲满签订过代言协议,属于以虚假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广告。
该广告中使用了“近视有罪,摘镜有理”的配文,对近视患者带有偏见,给人造成心理不适,属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
医疗行业广告内容需要再三斟酌
01
不能夸大宣传,更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比如利用非本院的医生、消费者进行宣传,这在很多机构都是常用的宣传手段,但是实际上这不仅违反了广告法,还涉嫌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包括很多口腔机构会在线上线下将患者的治疗前后对比图展示出来,但是如果在没获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也很可能会面临投诉以及罚款。
02
在广告中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这类极限词。包括承诺疗效、99%效果等这类词汇也不要使用,避免出现争议。在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03
很多医疗机构在进行广告宣传的时候喜欢把自己与国家大事联合起来,但是殊不知,在某些层面上,其实是可能违反了广告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内容;
同时这类要求还包括“禁止出现淫秽、迷信、荒诞的内容”、“禁止贬低他人”等等,都属于对限制内容描述地十分清楚,各机构就更要避而远之,小心越轨。
早在2019年,某知名眼科医院就因为使用解放军相关内容,被判定为违法广告被罚10万元
所以并不是所有热点都可以蹭,否则一不小心就会坑了自己。
END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人点赞
人收藏
打赏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您已认证成功,可享专属会员优惠,买1年送3个月!
开通会员,资料、课程、直播、报告等海量内容免费看!
打赏金额
认可我就打赏我~
1元 5元 10元 20元 50元 其它打赏作者
认可我就打赏我~
扫描二维码
立即打赏给Ta吧!
温馨提示:仅支持微信支付!
已收到您的咨询诉求 我们会尽快联系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