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备案采购化学药品开展补充挂网
今日(5月5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一则《关于对备案采购化学药品开展补充挂网的通知》,宣布拟对专家认定临床必须的药品开展补充挂网工作。
据悉,河北省化学药品规范挂网结果已于2021年6月20日正式执行,此前有相关文件明确提出对于临床必需或急需的未挂网药品,可按规定完成自主备案。
此次《通知》对已备案采购未挂网化学药品按照化学药品规范挂网办法开展一次性补充挂网,先由申报企业报价,申报企业1家的,以全国最低价申报的,可以挂网;申报企业2家及以上的,最低价与最高价差比后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包装不做差比),同企业申报多个规格时价格需符合差比价规则。以上价格均不得高于本通知发布时间前六个月内该药品全国挂网交易最低价。
同时《通知》规定,已挂网化学药品无正当理由,因不能保障供应申请撤网的,一年内不能再申请挂网,按失信处理。
据公示内容显示,此次备案采购药品补充挂网范围为备案采购按医保归并剂型申报药品54种,按药品规格申报30种。涉及制霉素、氧化锌、亚甲蓝、溴己新等多种临床药品品种,具体见文末附件。
《通知》表示,符合挂网范围要求的企业可在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药品资质信息申报以及价格申报。
时间安排:
● 药品资质信息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9时至8日17时。
● 药品价格申报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至9日17时。企业申报价格不能高于本企业该药品全国挂网(交易)最低价,无交易价的挂网价不作为全国最低价。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未按时报价或报价为“0”的视同放弃该药品挂网资格。
● 价格加密时间:2022年5月9日9时至9日17时;
● 价格解密时间:2022年5月10日9时至10日10时;
◆编辑 | 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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