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急救车事件的思考
完善制度,医生有章可循
急救既要讲原则,又要有灵活;既要讲先来后到,又要分轻重缓急。
遇到上述情况,急救医生应立即和哮喘患者的家属一起,与肠胃急症患者和家属协商是否同意先救危重患者。
如果同意,医生可让司机报告指挥中心,自己携带急救设备前去抢救哮喘患者;
如果不同意,也可报告指挥中心并听从安排。
在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中,我们经常会在执行任务途中遇到此类情况。
无论救护车上有无病人,我们都会立即报告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会再派一辆救护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两辆救护车分别去抢救哪位患者;
如果救护车在完成任务的回程中,也应报告指挥中心,再去抢救“拦截”救护车的患者。
救护车上的急救设备原则上不能借人。
而且,救护车上一般配的是手动除颤器,而不是AED。
手动除颤器经专门培训过的急救医生或内外科医生才能使用,诸如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的医生几乎无人会用,非医务人员就更不会用了。
所以,出借手动除颤器,必须了解对方是否会使用,否则会有很大的操作危险性。
外借手动除颤器也应征得指挥中心的同意,否则救护车上的患者安全也将无法保证。
急救医生左右为难时,有时也可“ 先斩后奏”,这是一种担当。
这种担当要建立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上,当然也要顾全大局,救护人员必须让指挥中心随时了解动向与位置,以便合理安排。
通过此事,全国各地急救中心也应汲取教训,尽快制订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让急救医生在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时有章可循。
各地政府应加强急救中心建设,除了急救装备、急救队伍的建设,更要重视急救网络建设,根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等情况,每3 万~5 万人口配备一辆救护车,尽量缩小急救半径,急救半径应在3~5 公里范围内。
不少急症发生后,可在数分钟内危及生命,而全世界的救护车到达患者身边的时间几乎都超过10 分钟,借此也向全社会呼吁:
1.希望更多人学会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急救技能,以便在救护车到来之前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为医生继续救治赢得更多时间、创造条件。
2.在各种公共场合、交通工具、企事业单位、学校,乃至居民社区,应配备足够的AED,减少悲剧的发生。
3.全社会所有参与交通活动的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交通环境,主动为救护车让行,让救护车尽快到达患者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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