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中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同时为医保部门合理设定药学服务相关收费项目,体现药学人员劳动价值,奠定重要基础……
某女性肺癌患者,EGFR阳性,医生处方XX替尼口服,但患者吞咽困难,咨询临床药师,药师通过查询该药和这类药物的说明书后,发现XX替尼可以通过水溶解进行口服。一个月后,患者疗效评价稳定。
该案例来自福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如果在以前,药师给予临床这样的服务,没有任何收入,而最近,福建省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附件的“省属公立医院药学服务项目价格表”要求,新增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等药事服务收费项目。
住院诊查费(临床药学加收):限省属公立医院收取。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医师住院巡诊,每日加收10元;住院天数≤30天的,加收费用最高不超过60元;住院天数>30天的,加收费用最高不超过100元;家庭病床暂不执行加收政策。
对于某三级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入大致为:
门急诊量年200万,每人次20元,总计4000万
住院年3万,每人次60元,总计180万
该三级医院药事服务费预计收入=4000+180=4180万,应该是一笔不少的收入了。
2021年10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医疗机构药学门诊服务规范》等5项规范,规定了医疗机构提供相应药学服务应当符合的基本要求,以及服务对象、工作内容、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等。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专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2020年国家健委连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6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强调要在医疗服务价格中统筹考虑药学服务的成本和价值,同时为医保部门合理设定药学服务相关收费项目,体现药学人员劳动价值,奠定重要基础。
2019年9月,广东就提出鼓励各地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过程中,积极探索设立药事服务费,建立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合理用药。
同年11月,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正式发布《上海市药事服务规范(试行)》。对门急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配置、住院临床药学、药学门诊和个体化用药等从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和流程、质量管理、培训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要求,使药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也是为药事服务收费提供技术标准。
2018年4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指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采取团队服务形式提供,且团队可加入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
该《通知》“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项也指出,“各地要明确签约服务费标准,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服务费。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2017年,重庆市发布《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收取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全市各区县级公立医院药事服务费标准。针对门诊和急诊个人2元/次,出院病人根据区县不同29-34元/次不等。其余部分由医保承担。
2016年《药品评价》第13卷第14期中《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指出:药事服务费是医疗结构药学部门和社会药店药师为患者所提供的药品调剂服务和基本药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包括对基本运营成本的药师专业技术服务价值的补偿。从形式上来说,它包括药品调配、用药咨询、医嘱审核、药学查房、血药浓度监测、用药会诊、静配、用药教育、用药指导、药学门诊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随着一系列的文件和规范出台,药事服务费呼之欲出。千呼万唤,为何这么难?
1、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一直以来没有药事相关项目收费
2、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3、是否增加患者负担
4、当地医保能否承担
5、药师如何得到激励
相信,在各方面的努力下,药事服务费会遍地开花,药学部门不再是一个成本中心,可以体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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